“或有事项”套用一句文言文就是这个事情的某个结果是“莫须有”的,也可以套用一句现代一点的话想知道结果,就让“子弹飞一会”。也就是说,这个事情的结果或许会有,也或许不会有,至于这个事情什么时候才能确定存在不存在,那就要等一段时间才知道了。
正因为事情结果的不确定,没有办法可靠估计对应的金额,所以无论是或有负债还是或有资产都不应该记录在财务报表中。但是或有负债又确实影响到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毕竟如果一个公司有未结束的诉讼事项,特别是可能败诉的诉讼,如果报表使用者知道的话,看这家公司的眼光一定不同于没有诉讼的公司,所以,如果或有负债,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说明。而或有资产,基于谨慎性,通常既不进行记账进入财务报表,也不在附注进行披露。这就好比,你买了一张彩票,你有机会中10万,但是在你知道你真的中了10万元之前,你不会和你的家人说:我的资产因为买了一张彩票有机会增加10万一样。
这个时候或许有人说,那预计负债和预计资产不就是将或有负债(资产)放入了资产负债表里头吗?
那这个时候我们认为,随着时间推移,我们手上能掌握到越来越多的信息,能够相对预估到“或有负债”或者“或有资产”的发生金额。这个时候,我们在报表中用“预计负债”和“预计资产”科目进行确认了。
当然了,由于前面说的谨慎性。“预计资产”需要在企业基本确定(发生的可能性为95%至100%之间)能够收到的情况下才确认。而预计负债只要很可能发生(发生的可能性高于50%),企业就需要看看自己能不能可靠计量负债金额,如果可以的话,对预计负债进行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我们怎么确认预计负债和预计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对这个部分是不承认的。这个在讲所得税的章节时我们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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