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个人的朝圣》,用了一个多月;看《奎妮的情歌》,只用了三个小时。不是说哪个比哪个好,有足够的时间自然是一个原因,但是我想,这也恰是读这两本书所适合的节奏。《一个人的朝圣》,尽可以随着哈罗德慢慢走,看一路见闻,看哈罗德的所思所想,虽然奎妮的病是那样重了,但既然选择了走路这一方式,那必然要仔细体味一路甘苦;而《奎妮的情歌》,当一个临终女人把尘封二十年的情感和故事诉说出来时,必然是携裹着浓烈的情绪,要一气呵成才好。
时隔两年,瑞秋·乔伊斯写出了哈罗德的朝圣的另外一个版本,奎妮的情歌。如果前者被翻译成了《一个人的朝圣》,那么,后者也可以称之为《一个人的情歌》。作者说:“我写的不是《一个人的朝圣》的续集,也不是一部前传。我写的这一本书,它和哈罗德•弗莱比肩而坐。我会把这本书称为,一个伴儿。”所以,我们有幸见到了故事的另一面,奎妮自己的经历,奎妮眼里的哈罗德、还有戴维的那场悲剧,至此,那一段往事才算完整。
不用担心这本情歌没有朝圣精彩,放心,要相信,时隔两年,瑞秋可以写的更从容,也更娴熟,对于她自己创造的人物也有更深的了解。当然,刚开始的时候,我也担心读完会失望,会破坏对《一个人的朝圣》的好印象,毕竟,已经知道了开头、结尾、发生的主要事情,只剩细节填充,怎么可以进行的精彩?疑虑重重的打开,读到快一半的时候,我就完全放心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落脚点,一个完全独立的个性分明的人物形象,同时又有着同样精彩的语言和洞察力,这本书值得看看。
首先,奎妮与哈罗德的形象。
奎妮不再止于朝圣里的符号化及结尾处简单描写的无知无觉又内心美好。她有自己的人生,那个啤酒厂的穿着保守的会计,背后是牛津的古典文学专业背景,是未婚先孕、爱而不得的坎坷情路,是东奔西走、南来北去、自我放逐的凄凉旅程,是明明美好善良却孤老一生的悲凉人生。这些经历,可以生发多少故事啊!相比之下,啤酒厂的那一段,本来只是她颠簸生命里非常短暂的一个片刻,彼此为过客,谁知却成了她此后二十年人生的唯一惦念。
由此,我们也见到了哈罗德的另一面。不管朝圣里对他做了多么立体的描述,看完这一本,才能明白莫琳当年何以会爱上他,他果然曾有张扬又灵动的一面,而且,是多么温和又善良的一个人,可惜,只有爱他的奎妮才能看得到,而他深爱的莫琳在日常的相处中已遗忘,反而处处是责难。人世间的悲剧莫过于此。
其次,戴维的故事及成长变化有了一个相当明晰的交代。
《奎妮的情歌》,是奎妮写给哈罗德的信,是她的那些爱的诉说。但真正活跃的人物,是奎妮和戴维,这也是作者之所以写这部作品的一个缘起,是这两个角色把她召唤了过来。戴维究竟是怎样的性格,他又何以会走向那条不归路。奎妮在这场事故中扮演了怎样用的角色,作者都交代的清清楚楚了。
奎妮与戴维,他们互相呼应,他们互相了解,他们一起做过许多事情,他们甚至曾碰触过各自内心深处的情感和秘密。奎妮自己说:
我看着他的头靠在玻璃上,我看到你们两个化为一人。一个是想被人注意的戴维,一个是想消失的你。你和你儿子是同一个人的南北两极,而我夹在中间。或许我可以充当一座桥梁。或许我可以把你和戴维重新连在一起。
奎妮错了,她不是那座桥梁,爱让她眼盲心盲,只剩一腔热情,却找错了施力点,注定碰的头破血流。最终她也被带入了戴维的悲剧里,带来后半生的放逐。
还有,奎妮的海上花园。
作者的那一段描述,简直美好的不真实。而且,特别有感染力的,能把读者也带入这座花园的创作中。奎妮把她的爱化作了一个具体的花园,她用她的花园来唱自己的情歌,她把自己的一生都投入了这座花园:
木头人像在花园最鼎盛的时期来到。当然,我做的第一根就是你。我把你放在巨石旁,就在正中心。然后是戴维,我用多刺的伯内特玫瑰给他做了一张床。其他人陆续来到。毕竟,我有无穷无尽的时间。我边在沙滩上闲逛边仔细挑选,如果没找到需要的,就停下,改日再继续搜寻。最后,纳比尔是一小根有光泽的尖利打火石,它让我发笑。莫琳是一根脆弱的浮木,她的心脏位置有一个洞。我给席拉找了两块圆鼓鼓的岩石。我父亲是一把高铁锹,倒向一根结实的树枝——那是我的母亲(我给了她一顶美丽的红藻帽)。苏荷区的女艺术家们是七片总被吹走的羽毛。连那个人渣都有他自己的一个潮湿小角落。我给每个人都留了位置,因为他们曾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即使他们都不在了,我也不会把他们留在身后。它们在月光下闪烁,那些人像,似乎活了过来。
是啊,我又开始想大段的摘述了。
所以,最后,说一下作者的语言与对生活的洞察力。
随着奎妮病情的时重时轻,作者安排了她对往事回忆力度的深或浅,她的情绪的饱满或气若游丝。这个设定,有种诗意的真实。有些篇章,就像是一首首的散文诗。
还有这部小说的语言,那怕是被翻译了,那怕翻译的并不够好,但是,很多字句,很多段落,我看的时候,都想读出声了。
奎妮的那些所思所想:
你可以看着北海,眼中却只有英吉利海峡。你可以看着诺森伯兰的沙丘,却忆起南德文郡的那些。你逃不开这一事实:你的爱仍活着,必须妥善处理。
我考虑了我的人生。没有派对,没有人致辞说我善良,没有特别的裙子,没有五彩纸屑。没有人每晚和我坐在一起,也没有人每个清晨在我身边醒来。尽管我告诉自己,这是我的选择,我拥有一座花园和我的独处,但站在阳光里我还是觉得冷,吃不下东西。
那些人生真相:
独自一人真轻松,尽管我回到客厅里,看见空杯子、烟灰和那被揉皱的信封时,觉得自己再次孤立无援。
我再也无法忍受与我的头脑共处一室。
真奇怪,即使当生命中的重大事件发生时,我们也试图把它们渺小化。
我告诉年轻女人们,我在花园里学到,有的时候需要我介入,也有的时候,无论我多爱一棵植物,都不能去打扰它。我的花园不归我占有,它也无关我的精神升华。
所以你看,人们很少是我们直观认为的样子。连故事里的反派都会摇身一变,吓到我们。
我们都和对方一样恐惧。而且,你知道,要是我能掉转回头,沿着我来时的路走回去多好,我很可能会那么做。我已经等了这么久,你也走了这么远,结果我们俩都不着急到达了。看来,终点,并不总像人们说得那么好。
二十年的等待。十二个半星期在疗养院。当你终于抵达时,我是怎么做的?我先是几乎从床上滚下来,然后,就在场面达到最高潮时,我打瞌睡了。
还有快结束时,奎妮那些急促的表白,我真想替她读出来:
你在那里,坐在我的右边,目视前方,而我坐在你的左边。你坐在驾驶座上,我坐在你的身旁。我能看到阳光穿透挡风玻璃的画面。我听到你伸手去拿驾驶手套。我闻到你的柠檬咖啡香。我从手提包里拿出薄荷糖来尝。“去哪儿,轩尼斯小姐?”你把钥匙插进点火孔里说。我感觉到心在鼓胀。
这么些年,哈罗德,我一直在等着告诉你,我爱你。这么些年,我以为我生命中有一块缺失了。但它一直都在。我坐在你的车里,你的身旁,当你开车时,它在。我倒着唱歌,你哈哈大笑,或者我准备野餐,而你吃到渣都不剩时,它在。你说你喜欢我的棕色套装时,你为我开门时,你曾经问我愿不愿兜远路回家时,它都在。后来它出现在我的花园里。我看着太阳,看它照耀在我的手上。之前没有玫瑰花蕾的地方冒出花蕾来。它还在那些驻足停留、隔着花园围墙谈天说地的人身上。就在我以为我的生命画上句号时,它又不时地出现在疗养院里。它无处不在,我的幸福——母亲唱歌伴我跳舞,父亲拉起我的手保护我安全——但都是这么微小、平实的东西,我错把它当作普通,视而不见。我们预期幸福会敲锣打鼓伴着迹象地到来,但它不会。我爱你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那已足够。
那样普通的一个人,也有人如此深爱。
故事的结尾,哈罗德听到了奎妮的情歌吗,他有没有读到她重病里写的这些信?我真觉得,作者的设定特别棒。不妨自己找来看一看。
虽是挽歌,但不悲伤。最终的最终,尘归尘,土归土。那是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个人的情歌:我爱你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那已足够。
The Love Song of Miss Queenie Hennessy by Rachel Joyce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