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晋语九•范献子聘于鲁》
原文:
范献子聘于鲁.问具山敖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献子归.遍戒其所知曰.人不可以不学.吾适鲁而名其二讳.为笑焉.唯不学也.人之有学也.犹木之有枝叶也.木有枝叶.犹庇荫人.而况君子之学乎.
译文:
范献子出使鲁国时,有次问起具山和敖山的事情。鲁人的回答,却只提这两座山的所在地,不说山名。
献子觉得奇怪,说:“不就是具山和敖山吗?”
鲁人说:“那是我国先君的名讳啊。”
献子回晋国后,见了同事和朋友就说:“人真不能没有知识。我因为不知道‘具’‘敖’是鲁国先公的名讳,所以出洋相,丢了丑。如果将人比作树木,知识便是树的枝叶;没有枝叶的树木不仅难看,活也活不了呢。”
后记:
范献子,(?—前501年),晋国公族大夫,祁姓,范氏,名鞅,范宣子之子,士会的曾孙。
“人不可以不学”,因为无知,便会丢下“为笑焉”的丑。
不怕一步错,就怕错上加错。不怕“不知”,就怕“不知”装“知之”。
据说孔子当年游学齐国的路上,被两点辩日小儿“孰为汝多知乎”奚落后,当时跟随的年轻的子路看不下去了,就劝孔子:
“这两个小屁孩如此无礼,您真应该随便唬他们一下,就把他们镇住了。”
孔子说:“由,诲汝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意思是说:子路啊,我告诉你,知道的就是知道的,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的,这才是关于知道的真谛。
“小人之过也必文。”小人犯了错一定要掩饰,而古往今来的大贤名士,都会知错就改。献子作为一国大使,出此之丑,回国后,不是“遮羞”,而是能自己检讨并分享给同事友人,真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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