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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防“外人”:过了大半辈子,“媳妇女婿”还是没成自家人

立遗嘱防“外人”:过了大半辈子,“媳妇女婿”还是没成自家人

作者: 乔不樵 | 来源:发表于2019-04-02 10:34 被阅读2次

    立遗嘱的老人越来越多,而他们立遗嘱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家庭财产损失”。在老人们立遗嘱的条款中,9成9的老人都表示对自己的媳妇女婿不放心,在遗嘱中申明自己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与女儿女婿无关。

    过了大半辈子,半截身子入土了,“媳妇女婿”还是没能成为自家人。

    在二三十年前,很少有老人会去选择立遗嘱,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甚至于许多人对“遗嘱”闻所未闻,毕竟当时大家都不富裕,生活得普普通通,房价也不贵,人们的金钱观念也并不浓厚。

    老人亡故后,亲人之间因为争抢遗产的“撕逼”事件,也并不多见。

    那么现在,为什么立遗嘱的人会越来越多呢?其实老人们的收入也并没有比之前高多少,甚至手里也并没有什么积蓄。然而,唯一不同的是,房价高了,老人们名下的房子变得值钱了。

    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固定资产的存在,在老人亡故后,因为没有立遗嘱而导致的继承纠纷,竟然高达70%以上。

    家庭财富的增长,更多的是房价的增长。思想的转变,也更多源于层出不穷的“抢房大战”。

    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在子女结婚之前,不惜背债也要先给自己的孩子买上房子,不然等到结婚以后,可能就成了夫妻财产了。而成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之后,万一离了婚,岂不是要被“外人”分走一半……父母的恐慌从孩子还未成家就已开始,一直延续到了父母年迈将亡。

    可以说,几乎每一个老人,在选择立遗嘱之后,都会在遗嘱中明确的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可以说,这与孩子结婚之前便早早的为其备房无异。

    哪怕媳妇女婿和自己的孩子恩恩爱爱了一辈子,在现实面前,依然逃不过“外人”的命运。

    在以前,老人们在亡故之后,父母财产的继承主要依靠的是亲人之间的“约定俗成”,大家自觉遵守,也不会去“争抢”,亲人之间很少会反目成仇。而现在,这种约定俗称的观念则更多依靠法律的“条文规定”。那么多的媳妇和女婿们,辛辛苦苦孝顺了“爹妈”一辈子,却始终都难以得到“爹妈”打心底里的认同。这究竟是人心不古还是道德滑坡,不得不引人思考。

    想来爹妈也很不易,为子女操劳忙碌了大半辈子,临终还要操心着子女的下半生,只能通过遗嘱的形式为自己的孩子提供更多的保障。

    经济发展了,手里有钱了,生活水平提升了,心,却反倒更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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