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牌子,源于在深圳上班时,住处附近万象城的门口,有一家Gucci的旗舰店,我常在饭后散步时进去闲逛,当然仅限在一楼,楼上据说是可以封店只为一位顾客服务的。我大概听说过这个牌子的价格,所以只捡巴掌大的小包看。我记得很清楚,那只有着豆沙玫红色精典图案的小布包,价格是3400元,请导购拿出来看时,低调掩饰不住魅力的颜色,手指在布纹上触摸时,由指尖传递到心头的美好感觉,最重要是完美的做工,一下子就完全俘获了我。当然,最终,我是没有买的,好像当时是在想:这种布面会很容易脏,我不能够接受心爱的东西会不美丽,其实,我想,我一定也是嫌贵,有些舍不得的。
可是,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没有忘记那个小包,我曾去乌鲁木齐的美美寻找,在LV和 Hugo Boss 的导购包围中接过推荐款,淡淡看一眼,坚定走开。偶然在昆明街头再次看到Gucci的招牌时,我便走了进去,导购听完我的描述,把我带到店面深处,从玻璃柜台下大抽屉的最里面,拿出了两个小包,可是,都不是我想的颜色,导购小姐解释说:“这款只有这两个精典色,一直在生产,您说的颜色,应该是卖完就没有了。”
想想也是,这么多年了,怎样的东西,都不可能长久在那里等我,更何况,它本来也不属于我。我有些后悔,当时没有买下来,又有些轻松,终于不用再惦记了,人生中最美丽的,最喜欢的,遇到了,不能够犹豫,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再回来,既然不会再回来,那么不如,就忘了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