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
1984年春天的一天上午,我们正在办公室紧张地画着图纸,忽听窗外人声鼎沸。临窗一看,只见办公楼外站着好多人,正朝着楼上指指点点、大声议论着。顺着他们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临街的四层雨棚上拖挂着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卫生所的王巧变大夫正站在狭窄的雨棚上,用铁锹小心地处理着。
因王大夫是我的同事王志强的二姐,经常来设计处看望他,所以我们比较熟悉。据她事后讲,那天她处理的东西是一具刚出生不久、已经死亡的小男孩尸体和胎盘之类的东西。单位大院一时议论纷纷,都在猜测着小孩的来历。更有传言说:这是某位领导的私生子……不过,经过保卫科的缜密侦察,事件才真相大白,那些传言才不攻自破。原来,某矿筹备处一位青年女工刚刚安排到单位实习,暂住在办公楼五层的女生宿舍内。因刚参加工作不久,就怀了孕(招工时已结婚),自己也没有经验,又怕单位开除(招工时必须是未婚),就一直想办法遮掩着。周末时一个宿舍的女伴都回家了,房间内只剩她一人时、不慎小产,就坚持着把小孩从盥洗室的窗户扔了出去,因力气不够结果挂到雨棚之上。
“小媳妇”
1981年底,单位为解决一部分最早来到矿区工作的职工家属的工作问题(据说是当时上山时的优惠条件),在招收的部分女工中一并将他们的爱人也招了进来。但是,当时招工是有年龄和未婚等条件限制的。因此,在当地医院体检时闹出了不少的笑话,传出某单位招入的女青年好多不是“处女”、外地女青年长相偏老等说法。
后来,大家熟悉后,有时就开着这些职工的玩笑,说某师傅,你老不正经的,这么大年龄了还要找个“开封”的大姑娘(其实这些女同志真实年龄都是三十多岁、已是两三个小孩的妈妈了)。到1997年单位即将解散时,这些真实年龄已到退休的女工还在岗位上工作着,只是档案年龄遮不住脸上的岁月留痕。直到前些年才终于熬到退休年龄,也算是提前实现“延迟退休”、赶了一次时髦。
“童工”
也因为照顾头一批来矿区工作的职工,1981年底招收的第一批女工中,就包含了他们家中的女孩。因个别女孩子实际年龄较小,虽然档案年龄容易处理,但容貌却暴露了某些问题,人们形容她们上班时还没有写字台高,怎么看都是个孩子。
因此,外单位办事人员对此产生误会。与单位熟悉的人员私下说起此事,询问你们单位是否在雇佣童工,如果真是这样,那可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好说出其他,只能遮掩着应付过去。也不知这些小女孩后来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因为那时候找对象男女双方基本上是年龄相当的,不像现在差个十岁、八岁的也属正常现象,没人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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