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

作者: 穴鸟 | 来源:发表于2016-05-08 12:23 被阅读66次

                                    病毒

    北上的火车轰隆隆的前行,身后的红土地在热带阔叶林的掩映下,渐渐消失,四年前也是一个人坐火车,在这个特殊的年代。(或许每个年轻人都感觉,洋溢他们青春的那个年代不可复制,无从取代。)四年前,只身一人来赶往祖国东南角自己的大学,一个人在火车上,平静下,隐藏的是对前路无知的恐慌,没有上大学的喜悦,一股浓浓的悲戚萦绕在心头,那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跌倒了妈妈不在身旁,一汪晶莹的泪水在眼圈打转,等待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去依靠,有一个像家的地方去依偎。这个故事本来还没有成型,故事的主人公也只是一个匆匆行走在人生起点的乳臭未干的少年,对于这个世界充满敬畏,又急于征讨。如此矛盾。

    六年前,在一次野外游玩中,一不小心与大家走散了,只能听到伙伴的呼喊,遥远的好似隔着一条河:二狗,你径直走,前面就可以出去,听的到我们的声音吧.我独自一人走在只能容得下一只半脚的小道,两边都是密密的灌木,盘枝错节,其实和大家只隔了一段不到五米的斜坡,大家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的寂静中,我开始注意到这些植物,顺着一根青灰色的枝条,我想找到它到底有多么庞大,以至挡住了我往回走的路。我频繁的移动着目光,终究没有到找到它的根系,好多条如同复制的藤蔓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它们相互攀附,密不可分,我烦躁的扯动其中的一条,想一点一点的打开通向大路的直道,可是整灌木丛都跟着动起来,几只麻雀受到惊吓,飞了出来,藤条却一点都没有变化。记得赵忠祥老师告诉我们,在亚马逊的热带雨林里,有一种介于植物和动物之间的生物,他们的生存之道就是攀附在高大的树木之上,如同篱笆上牵牛花的藤蔓,他们的生命就随着大树的兴衰而存亡。我从这条小道一路折下,最后如同朋友说,在茂密的灌木丛中,我找到了通往大路的那一段光亮,当时的喜悦就像小月找到那只大龙猫一样。大西北的灌木不比热带雨林的藤蔓生物,在夏日干爽的阳光下,显得更加晶莹,饱含满身的碧绿,连枝蔓都是青绿色的,密密麻麻的挤在那里,饱满充盈。

    胡思乱想间我已经走到了石灰石铺满的大道,阳光反射在路面,折射出伙伴们的身影。

    初冬的阳光无力的铺满在课桌上,芝合正在给我补英语,一直以来英语就是我的隐疾。因为天气冷,所以下午饭一直都在学校吃,现在的教室,同学们都去吃饭去了,我们的教室在楼层的最左端,整个楼道都掩映在教学楼庞大的阴影之中,光线很弱,唯一的阳光是从教室里面靠近右边的窗户投射进来的,在冰冷的空气里,这点光亮就如同点缀一样,让人越发感觉寒冷。而我和芝合就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因为我们的座位是一周一个滚动,这周她正好轮到最后一排,所以为了表示我虚心求教的态度,干脆把自己的课本什么的都抱过去了。我和芝合只是好朋友,她英语学得好,而我的英语一塌糊涂,处于没救的边缘。说是辅导,其实,我也听不进去,就跟喝中药一样,是一种又苦又涩的感觉,只不过这个不是味觉上的。所以芝合在卖力的给我讲解,我却更加百无聊奈,只是碍于她认真的神情,我不忍打断她,也许是坐的太近,目光游离间我注意到她由于天气冷而冻伤的无名指,她还在认真的讲解,我看看自己枯瘦的无名指,忍不住手伸向她的左手,她可能被我一瞬间的举动吓住了,本能的躲开了左手,情急之下,我加快了我的手速,没想握着钢笔的右手,将笔尖径直戳在了她的手指上,看到她一时之间痛苦的表情,本来只是好奇的心情,一下变得愧疚,干脆扔下钢笔,整只手都抓了过去,我抓住了她的手。在这个贫穷的小县城,人们的思想还受着传统的束缚,在学校也不例外,我只记得我抚摸着她刚才被我不小心扎过的地方,时间有那么一秒的停滞,芝合抽回了她的手。惊慌失措的眼神无处可躲....

    好久好久,当所有东西都已经模糊,我不知道是哪个午后,窗外的爬山虎是不是依然碧绿。阳光下她的笑容,和她铺满整个脸颊的绯红,一直延续到耳际后面,和她冻伤的手指,如同一块记忆碎片,飘出教室的窗户,飘过两栋教学楼的间隙,一直飘,直到只有蓝天白云做底,一直清晰的留在我的脑海里。

    因为是重点班,很快学校为了将一批优秀的学生集中到一起,进行了分班,我和芝合被编到不同的班,那次以后,每次见到她都会紧张,又渴望能多见几次面,小时候没人喜欢和我玩耍,因为身体弱,妈妈怕我受欺负,总是一个人在远院子里看蚂蚁搬家,看木头峰嗡嗡的从房檐的木洞里爬进去,春天里给回家的燕子开门.........每次芝合经过我们班的门口,都会偷偷的张望,将身边的事物抛到脑后。我的好友魏黎在隔壁班,为了接近芝合,我找他给我出主意。魏黎的意思,如果感觉太难为情,可以写封信给她,他替我送过去,于是,那天下午,我拿着每个月仅有的一百块钱生活费,来到校门口的文具超市,我们两个大男生挑了好久,最后一致认为,恩,女孩子一定喜欢粉红色的信纸。我拿着那本价值不菲的信纸,回到空荡荡的教室,开始精心准备我的第一封情书。

    后来听朋友说,那个时代他们都听着周杰伦的歌,认识情歌王子齐秦,打着麻将,斗着地主,而我买了自己有生以来第一台MP4,最熟悉的是小虎队那首爱,至今仍然记得蝴蝶飞呀,唯一一首风雨梧桐听同学说,是周杰伦做的词。后来我又接连写了三份信给芝合,每份都笨拙的折成心形,我很焦急,因为一直收不到她的回音,魏黎只是说时候未到呢,再等等。。这件事在临近的几个班闹得沸沸扬扬,我从来都是老师眼中的乖孩子,可是现在什么也顾不上了。之后有一天芝合突然来借我的英语辅导书,我强忍着内心的喜悦,把书交给芝合,那天她穿一件天蓝色的外套,手指已经褪去冬天冻伤的浮肿,纤细而修长,目光交盏间,晶莹的眼珠镶嵌在初夏温暖的日光里,那一刻,我以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两天后,魏黎在我们班门口喊我出来,家岳,芝合托我把书还给你,我没有直接打开书,直到下午放学,我把那本被手指浸湿的书抽了出来,一页页的翻着,希望能找到一些关于她的痕迹,书本一页页的翻动,心情就像浪头一样,渐渐狠狠的摔到水底,大半本书已经翻阅过去,却没有找到什么信息,除过我原来装模作样画的几个“重点”,书已经被我翻到最后一页的扉页,就在我绝望的时候,几行清秀的字体跃入眼中。如果说当我发现这些文字时是高兴,那下一秒我的心情从山顶跌落崖底,芝合告诉我的是,我很谢谢你,只是我们还小,现在应该好好学习,不应去考虑那些事情。高二的教室正好对着校门口,放学已有一段时间了,门前稀稀散散走着回家的学生,看着那几句仿佛大姐姐告诉弟弟的话语,心情和初夏的温暖永远留在反比例的第四象限。也许这就是个分水岭,再见到芝合,仿佛我们的距离已隔了万水千山,原来只要转身还可以清晰的看到,这次哪怕我环顾四周都找不到她的身影,日子就这样一直再过,其实从那时起,内心深处已经对芝合松懈了,初入青春期的我们,对异性淡淡的喜欢,一旦受到阻碍,很难在维系下去,可是我并没有意识到,机械的继续着原来的动作。

    佛说,虚妄一念间。人的欲望决定了你只是个凡人,有仁有理有义有信,却也可以贪吃,贪睡,有喜好,有爱的人和被爱的权利。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参不透简简单单的做个凡人的机缘,总是固执,总是离群,总是虚荣,也会走向道义的对立面,在黑暗中开出黑色的莲盘。对于芝合的喜欢,没有开花结果,甚至没有含苞待放,只是恰好碰到早晨一滴甘甜的露珠,然后就在美好中,渐渐枯萎,而我却不自知!时间在语文课上寂寥的雨巷渐行渐远。很快我们高二了,芝合跟我只隔一堵墙,有时上课上着就会想起隔壁的她,我们两个班都是重点班,所以大家学习都很卖力,也都很乖,不会像普通班那样,有时还会有人去打架,逃课,泡网吧。

    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女生,我感觉我们学校还是挺开明的,允许男女生混坐,不过也不是刻意要把男女生搭配开,我们是按男女生各排成一对,按照大小个来安排座位的,我在高中的个子属于中等,所以当然被和女生安排在一起,而且天生性格就柔弱,不喜欢和班里那些一整天都杵一群的男生在一起。当我们年轻漂亮的班主任把我们排在一起的时候,我当时的心情说不上来是高兴还是遗憾,只是觉得,这个女生长得蛮文静的,应该会比较好相处吧,也没想过,会不会有故事发生。

    正值初夏,田里的玉米鲜嫩,西红柿也已经褪去青绿是时的苦涩,一咬开准是一股酸甜通透嘴唇,回忆起初中时和小学时的时光,宽阔的直通小河的黄土路,两边栽满了黄瓜 西红柿 和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这个时候我们总是环顾四周没人时,一猛子扎进田里,就捡又大又红的柿子摘,长这么大,家乡柿子的滋味却无法掩盖。在高中,每次走到诱人的果蔬跟前,还是会宠宠欲动,不过毕竟过了那个年纪,不再去偷摘叔叔阿姨辛苦得来的成果。

    我最喜欢听的还是语文课,我们的语文老师不但漂亮,而且人非常好,语文课就像班里的一道风景线,渐渐的我也和我的同桌熟络起来。在这之前我也和好几个女生坐过同桌,不过这个女生就像我们的语文课一样,每天都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她。我已经不在给芝合写信了,好友问起,我也是支支吾吾不再去解释,渐渐的我们从朋友走到——陌生人,同桌叫杜雪草,同桌的家离县城有很远的一段距离,我们都是农民的孩子,家境也差不多,只不过我打小就有的自卑使我变的敏感,自尊心极强,又隐藏极深。自卑这种东西应该是负面的吧,我觉得应该慢慢的把他消化掉,不能轻易示人,所以我刻意和那些特立独行的同学走的很近,不过代价就是我必须有特立独行的资本,我长得不算帅,所以自身条件一般,爸妈都是农民,所以家境不算富裕。我一直觉得老爸很可怜,但他是最伟大的,因为我没有见过比他伟大的人了。我的姑姑也是语文老师,她很严厉,不过她给了我看书的机会,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告诉我,一个人敢于面对现实,并且真实的表达,那他绝对是了不起的。我一直记得这句话,六年级的时候我的一篇 我的爸爸  在班里读过两次,当我把老爸加班一个通宵血红的双眼一字一句记录下来时,没有想到他会给我这么大的影响,因为我当时只是记着五年级语文老师的一句话而已。初二的时候,姑姑把表弟的借书证给我,县城有好几个可以借阅的地方,有好多好多的书,我记得在六年级的时候我看了第一本小说是赖宁的世界,后来看了红岩和四大名著。阴差阳错竟然喜欢上了看书,那个暑假我看完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初衷是因为我们初二的语文老师给我们讲了这个故事,所以我用半个暑假印证了这个故事,复活让我之后给我矛盾的生活找到了依据,所以我的特立独行变的理直气壮起来,即使我知道那有些虚假,不过还是谢谢那些接纳我的我的那些朋友们,后面还看了比较有意思的格列佛游记,那都是好早以前的事了。

    雪草很低调,人很好,好到到现在我也找不出她的缺点,唯一的缺点应该就是太好了吧。我们每天认真听课之余,经常打打闹闹,她的字比我的好看,不过每次,我都说我写的字更加大气,于是她总是微笑的同意,“好好,你的最好看。”当我意识到我有点喜欢面前这个女孩时,其实我已经是in like的状态了,过强的自尊演化出无限的虚荣心,而我却不自知,后面的课堂变的诡异起来,每次上课,我的位置都是空着的,或者说我的那头都是半空着的,我们的课桌都是两个人一张,椅子也是,她就像块磁铁,我感觉自己已经是块铁石,被牢牢的吸在课桌的一头。

    在那个小山城的校园里,这算是我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了,我记得一本书的名字,好像叫:于无声处,我和雪草就这样心照不宣的紧密连在一起,青春的不算爱情,美好就像彩虹。从小我就排斥去学校,我害怕见到我的老师,我的同学们,最后发展成讨厌,相比之下,我更愿意一个人躲在家里,像小时候那样,蹲在我家小院子里,数着过往的蚂蚁。从小我就是父母亲朋眼中的乖孩子,学习好,不闯祸,不过其实羸弱的身体根本不允许我干一些冒险的事情,于是连那些熊孩子都懒得欺负我,我的童年竟然过的异常的平静和安全。

    不过就像我讨厌学校一样,我讨厌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你不能让正午的太阳和煦温柔,正如你压不住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各种昂然的势头。因为这种莫名的情愫,我真的变成校园一个“特立独行”的人,现在回头想想那些不可思议行为,依然为之触动。

    老爸给我的是一个月100的生活费,每天下午只能勉强吃点东西,熬过晚自习回家吃饭,在这样的环境里,自卑的我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没有点虚荣心和歪招还真的不行,而且我成功了,在我们那个年代,穿窄脚裤还只是一种外来物种,男生穿的笑面桃花并还没有流行起来,而我却每天如一只奇异的山羊,顶着这身行头穿梭于校园之内,也的确听到一些窃窃私语,当时心里却是一种奇异的快乐,你讨厌什么,你就有可能喜欢上你讨厌的对立面,敌人的敌人可能是朋友,我想我无意间陷入这个魔咒。而我和雪草的相处才是所有行为的动力源泉,只是自己当时傻傻的从没有意识到。现在回想,只有相互喜欢是真的,没有这份感情,那剩下的东西都苍白无力,甚至是可笑!

     直到现在我也不喜欢穿窄脚裤,朋友老是说你的身材穿修身的衣服会更加有范,可是我却老想找个麻袋一样的裤子把自己完全装在里面,也许那个青葱的年代,我把个性这种感觉透支殆尽了吧。

    后来我拿出老爸刚打给我的100大元,买了平生第一个要送给别人的礼物,一个玻璃的企鹅,我记得是25块钱,我站在文具店选了很久,中午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完全忘了自己回家吃午饭的事情,我把这件珍宝藏在衣柜里,生怕奶奶发现,可是老天爷跟我开了个小玩笑,就在我关柜子门的时候,我听到那个包装玻璃的纸盒从柜子顶层掉落的声音,一声清晰的破裂的声音,我不敢打开那个包装了,因为那是我一周的生活费,现在化为一堆碎片,穿过支撑企鹅的支架支撑着只剩一半的企鹅,如果不是因为我已经17岁,那我肯定已经哭了,下午悻悻的来到学校,阳光就像七棱镜一样,没有温度,却照的我睁不开眼,不过我是打心里想送她一个礼物,这件事我谁都没有告诉。最后,在例行的活动课上,我找到我的几个好友,近乎哀求的终于又凑够25元钱,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这次是一个木头的沙漏,旁边带一个木头的水车,挺好看的。到今天那半个企鹅还留在我的窗前,大学每次回家我都会看到它,而我从来没有扔掉它的念头。

    我并不是一个好孩子,我不听爸妈的话,对于他们来说,用这些钱买一些没用的东西,就是变坏,那么我当时已经坏的离谱,我拿着助学金买了篮球,一条漂亮的围巾,一双暖和一点的手套,以及我每周周末溜冰和饮料的钱。最后一次送她礼物是第二年春天了,因为一些小矛盾,雪草找到班主任主动调开了我们的座位,下午来到学校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一直环绕着我,以至于接下来的半个学期,我倒霉的新同桌我没和他多说过半句话,我根本就感觉和他无话可说。说道那个礼物,那天晚上是雪草的生日,当班里的女生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第一次伪造了假条,差点被门卫大爷骂个狗血喷头,我用我仅有的十五块钱,买了一大包瓜子和一对小熊,到我把这份礼物送给她,我们已经不说话有半个学期了,我也没有多说一句话,只是感觉,这个日子比自己的生日要重要。很多年后我知道那种感觉:一定要感激那些改变过你生命轨迹的人,这不是总结,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就像具有应激的触角,指引你的手,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五年,我们见过两次面,打过三个电话,每次熟悉都扑面而来。只是时间所有的酸度早已冲垮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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