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 童年

作者: 郑子陵 | 来源:发表于2017-10-20 18:05 被阅读0次

    那个座落在太行山脚下的小村庄,名字叫做锁云庄,因为村子旁边的锁云湖而得名。母亲说我本来是没机会知道村庄的名字的,因为在出生的第三个月,我得了一场大病。母亲没说是什么病,总之是可以让那时的我失去生存权利的病。家人抱着我到县城医院的时候,我已经有一只半脚踏进了鬼门关,医生们谁都不敢接受我,而是建议家人送我去市里。可以当时的情况,我肯定会死在去市里的路上。就像所有小说中的男主角在危急时刻总会出现转机一样,在我性命攸关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这个人在县城的这所医院说话还算有分量。他的一句话让我得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最好的治疗。这个人是我老爷的的亲弟弟,我也叫他姥爷。所以后来我还是有机会知道了村庄的名字,并在村庄中长大。他们都说我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呵呵,后福不知道有没有,反正现在,至少目前并没有什么福可言。整日得为了那点少的可怜的钱劳碌。在我学会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等所有亲戚的称呼后,我说了一句让家人很吃惊的话。我说“锁云湖。”家人之所以吃惊是因为他们没有教过我这三个字。可我从街上别人的嘴里听过。幼小的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就记住了。当然,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这三个字是一个湖的名字。 家人在吃惊之余跟我讲了锁云湖的故事。那时候的我是不可能记得住那么多的。在我长大后,我又专门问过家人锁云湖的故事。所以现在能把它写在这里。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年代,好几个村子的人都被征召去修一个大水库。在衙役们的监督下,人们不分昼夜寒暑地劳作。但是官府还是不满意,鞭子总是无情的落在村民们的身上。越来越多的人倒在了他们自己新挖出来的泥土里。这天,人们和往常一样劳作着,天上的太阳毒的像是要把人们烤化。就在人们一品哀叹声中,一朵云,一朵巨大的云飘了过来,这朵云覆盖了所有有村民劳作的地方,村民们一下子凉快了很多。连衙役们也感谢这朵云的到来。一位老者放心手里的工具,朝云朵飘来的方向跪拜了下去。老者的这个举动得到了所有村民们的赞同和效仿。他们仿佛听见有银铃般的笑声从云朵里传出。从那天起,每当天气热得人们喘不过气来时,那朵云就会出现在人们上方的天空里,为人们遮出一片阴凉。过了三年,水库终于修完了。水库完工的这一天又是一个大热天,而那朵云也和往常一样出现在人们上方的天空。在最后一铁锹土被挖开后,整个工程宣告完工。而这时,第一位朝云朵跪拜的老者又跪拜了下去,所有的人都跪拜了下去。他们诚恳的祈求,祈求藏在这朵云里的神仙能现身让他们拜谢。他们坚信这朵云里是有一个神仙的。神仙他们没看见,但是在他们跪拜的时候,那云朵里面仿佛又传出银铃般的笑声,且逐渐散了开去。人们仿佛听见了一声“锁云仙子”。 锁云湖由此而来。

    那个小村庄,除了锁云湖,还有龙头山。在村南,有一座山,形似传说中的动物龙的头部,故名龙头山。在我写这些东西的时候,这座山已经不再像龙头了。原因就是路。

    记忆里,第一次见到村子和外界联系的路是有一次去外婆家。那是一条山路,在村子的西北边。可能是走得年代长了,那条路还是比较宽的。但是是没有办法通过一辆自行车的,因为路上随处都是乱石和荆棘。从我家到外婆家有8里地的路途,花一个半小时能走到。第二条路,也是山路,在村子的东北边。那是在我第一次到外地读书时走过的路。这条路要稍好一点,路上没有那么多的乱石和荆棘,可以走自行车。那个时候,龙头山还是龙头山,他横在村子的南边。任何人想要外出,必须要先绕到村子的北边,然后选择东边或西边的山路。

    村子西北边和东北边的两条山路现在已经基本上没有人走了,因为村南的龙头山被人们劈了开来,修筑了一条横贯东西的主道。具体是什么时候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年突然来了很多人,带着各种我不认识的仪器,在村子里呆了半个月,然后就走了。等他们再回来的时候,带来了更多的人。然后龙头山就开始不再那么像龙头了。在我长大后知道当年修路还出现了一些波折。那时,山西那边有大量的煤需要往祖国的东边运,而我们村再往西走大约10里地就进入山西境内了。所以政府决定在我们村修一条直通山西的大路。经过勘测,劈开龙头山是最佳方案。但是在路修到还没有一半的时候,就遭到了村里一部分人的坚决阻挠。这部分人全是村子里的老一辈人物,他们阻挠的缘由有二:一是占了他们的的田地,二是破坏了村子里的风水。我不知道整个过程是什么样的,但是最终是,晋煤东运的路修在了邻村,而龙头山也无法再恢复原貌。又过了些年,那些老人差不多都去了。而人们也逐渐意识到龙头山带给人们的,好像除了出行的不方便,并没有其他的东西。就着之前修路的基础,人们终于还是把整个龙头山劈了开来。从此,人们往东进县城,往西串亲戚都方便了很多很多。现在,更是有大小十几辆客车通过村子。而整个修路过程带来的结果除了人们出行方便外还有两个:一是邻村迅速致富,大大小小的煤场布满了村子的周围。二是几位还在的老人把村子里好多年没出什么人才的原因归结于龙头山的被破坏。

    自从龙头山被劈开,村子里通了客车,人们的出行就方便的多了。从这条路出发,30分钟的车程就能到县城。我到县城求学后,每次回家也是走这条路。仅靠这条路的北边,是一座石拱桥。桥的下边是一条不太浅的小河,河水清凉而它透彻,可以看见水里嬉戏的鱼儿。这条河发源于村西的一片密林,一直流到村东,和村东的小河汇合。这些,都是我很小时候的事。在我逐渐长大的同时,村西的密林没了,桥下的河流也没了。愚笨的村干部,为了自己的腰包,出卖了村庄的环境。当看到那一棵棵树被无情的砍伐时,我听见了它们哭泣的声音。1996年洪水的时候,这座桥被冲塌了。在洪水退了之后,村民们自发的组织起来,重新修筑并加固了这座石拱桥。在新桥落成的第九天,一个小孩在桥上玩,不小心摔了下去。桥下是一堆乱石,幸运的是,小孩并没有死。那个小孩是村主任的次子。

    石拱桥的西边是一片空白的场地,东边也是一片空白的场地。这两块场地,我们叫作“场”。每年小麦成熟时,村民们都会把自家的小麦集中起来,放到场上属于自己家的那一片地方。然后等着村子里那唯一的一台机器来把买随和麦秸分开。记得在每年麦收时节,场上总是人来人往。大家亲切的打招呼,相互询问各自的收成。整个村庄的气氛都因此显得热闹而和谐。只可惜,这些都只是存在于记忆中的事情了。现在,场已经没了,那种热闹、和谐也不会再出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都有了自己的机器,在自己家里处理自己的小麦。那两个场也变成了私人的,而这些私人都是村干部的亲戚。村子里的人们从某一刻起,开始互相攀比起来,比谁家的男人有本事,比谁家的孩子在在外边打工挣钱多...... 人们的眼睛成了红色,开始巴结有钱的,瞧不起没钱的。在村子里,有了一股邪气。再后来,邪气虽然不再那么势盛,但却始终存在于村庄。

    在石拱桥的旁边,有一家小卖部。在我很小的时候,这家小卖部就已经存在了。小卖部的主人是一对夫妻,他们一直到现在都在经营着这个小麦部。这个小卖部的历史见证了村庄人们在物质收入方面的变化。在我的记忆中,小卖部最开始只是供应各家所需的油、盐、酱、醋等。我小时候,花5分钱从这里买根冰棍,放在嘴里能嘬上半天。花6毛钱买一袋华龙方便面,就是幸福的级别了。随着我的成长,小卖部里的东西由最初的油盐酱醋,加上冰棍、方便面,再到普通的烟、酒、各种饮料,再到中档、高档的烟、酒,各种小食品......小卖部也曾经出现过竞争对手,但都是昙花一现,人们最终还是选择了这家历史悠久的。凭着这个小卖部,这对夫妻盖起了村里的第一栋楼房,虽然只有两层。这也告诉人们一个道理,成功属于那些坚持到底的人。

    对这对夫妻,我有两个印象:一是听村里人说他们几十年从来没有红过一次脸,吵过一次架。二是他们的二女儿和我是小学同学,长得很漂亮,后来嫁给了王飞。王飞是我儿时的一个伙伴,他娶我那同学时,他爹是村主任。

    过了小卖部不远,就是村子里唯一的教育机构—小学。就这所小学,也只能教育孩子们到四年级。在我的记忆中,这所小学里老师最多的时候,加上校长一共是三个。最少的时候,只有校长一个人。我刚上学的时候,学校里是老师最多的时候,一位王老师,教学前班;一位申老师,教一年级和三年级;校长姓王,教二年级和四年级。整个学校一共有三间教室和一个图书室。我在学前班的时候,出了名的淘气。上学第一天,我背对着老师听课,但是老师教的东西我倒背如流。王老师说我“芯灵儿”,就是聪明的意思。但是申老师对此恨不以为然,并断定我将来的学习不会好到哪里去。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或许是为了让申老师当年的断言成为事实,每次考试我都是第一,而且是倒数的。每次考完试我都会被申老师的右手食指点在额头上,而且要很用力的点几下。如此过了一年,在我二年级的时候,可能是申老师的一指禅有了成效,我突然间开了窍,每次考试都要拿到整个镇的第一名。申老师除了惊讶没有别的,而王校长就很高兴了,因为每次我考第一的时候也就是她领奖金的时候。等我跟着申老师念三年级的时候,申老师就不再用一指禅对付我了。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保持着优良的势头,并成为村里大人教育孩子的典范。村里人对我“学习好”这一印象一直持续到我大学毕业,而事实上,我的学业从高中起就一落千丈了。这点我在《毕业证书》里提到过。在我从村里的学校毕业,到外地求学的那些年,这所学校有有了变化,其中老师只剩下一名,就是王校长。而学校的一半地方被卖给了村子里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在那里盖起了住房。我每次过年的时候会去申老师家里看看她,因为我始终忘不了他的一指禅。

    当然,申老师也不是光用一指禅对付我的。记得有一次我得了病,从医院回来后,申老师就买了饼干去看我。那还是我印象中第一次家人以外的人给我买吃的。

    前面提到过锁云湖。锁云湖,那个美丽的小湖。水是蓝的,湖边的山是绿的。我一直感到庆幸,我小时候在学会游泳之前那么多次在湖里玩耍,没有被龙王找去做驸马。而后来我学会游泳完全是一次偶然。那次,我们几个去锁云湖下流的一条河里玩耍。我一个不小心就被淹到了,惊慌的我开始了本能的挣扎。不知道挣扎中哪个动作做对了。我的身体居然漂浮了起来。在当时的我而言,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很及时地抓住那种感觉,并成功的使自己可以长时间的票浮在水面。从此,我学会了最简单的游泳方式——狗爬。回家后,我告诉了家人,被父亲表扬,被母亲呵斥。我家在村子那条古老街道的西头,从家里往东走两分钟就到了村里的小学。夏天放学后,我和弟弟回家写完作业就会到村东那条小河去玩,就是我学会游泳的那条河。那条河一部分是泉水,一部分是锁云湖里流出的水。这两部分组成的小河,一直蜿蜒向东,和下边村子的河汇合。我坚信汇合后的河水会一直向东,流到大海。我们在小河里的内容有两个,一是游泳,二是捉鱼、逮螃蟹。每次到了河里,我们把网撒到河里,然后就下河游泳。等我们游够了,渔网上也就有货了。我们把鱼摘下来,用嫩绿的枝条穿起来,在岸边生起的篝火上烤。等烤熟了,再撒上从家里带来的盐。那味道,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等吃饱了,我们就再下河。这一次下河就是逮螃蟹了,螃蟹爱钻在石头下边,所以得掀起一块块的石头去寻找。凭我们的经验,每次都能满载而归。回家后,央求母亲或红烧、或干炸,又是一顿美餐。只可惜,那小河现今已经不存在了。仔细想来,自己那时候也算是破坏生态平衡了。

    记得前面提到过龙头山,小时候,除了河里的快乐,就数山上的开心了。龙头山在村南,蜿蜒有五、六里地。山上有很多树,其中有一种叫作黑枣树。这种树在每年秋天会结出果实,椭圆形的,呈黑色,不大,我们叫它黑枣。那天,我和弟弟在山上玩耍,看见了两颗黑枣树。本来看见黑枣树没有什么,可是我们看见了树下的果实,满满一地,像是铺了一层黑色的地毯。我和弟弟开始争抢那些果实。黑枣的味道很不错,像后来吃过的大白兔奶糖。我俩吃了个饱。回到家的时候,母亲问我们去哪儿了,干什么了。我们只说去山上玩了,没说吃黑枣的事,因为母亲是严禁我们在外边乱吃东西的。

    第二天,我和弟弟同时生病了。症状是吃不下东西,一吃就吐。肠道被阻塞了,排不出体内的废物。我和弟弟小,压根没把这病和吃黑枣联系到一块儿。所以在母亲追问我们是不是在外边吃了什么东西的时候,我们仅仅是因为怕被责怪,都没有说。多年后,我才知道兄弟俩当时的做法是多么可笑。看着病重的儿子,母亲怎么还会有责怪之意呢。当时正好是小儿乙肝流行的时期,我和弟弟的病症又和其类似,所以,医生把我们当成是小儿乙肝患者来治疗。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医生们在半夜的时候,拿着一种长6cm的针来刺我的膝盖。那种疼,在我病好后几年都忘不了。虽然医院的医生们碍于院长是我的姥爷,无不尽心尽力。但怎奈当时的医疗条件有限,他们一开始又因为我和弟弟的隐瞒而使诊断方向发生了错误,所以治疗一直没什么起色。在被折腾了20天后,我和弟弟开始意识到这次得病可能和那天的吃黑枣有关系。于是我把这一事件告诉了母亲。医生从母亲嘴里得知我俩曾大量吞吃黑枣后,马上改变了诊断方向和治疗发放。被洗胃后,我有了21天来的第一次排泄。整个人顿时变得轻松起来,一口气吃下了母亲买后来的所有油条。

    我和弟弟回家养病。在回家的第二天,申老师来看我们,还带着几袋饼干。那饼干我和弟弟分而食之,都觉得很好吃。那是我印象中第一次其人以外的人给我买东西吃。长大后,我知道那饼干里有种叫师生情的东西。后来我又碰到过很多对我好的老师,我叫他们恩师。可是,到现在,我谁的恩也报不了。

    母亲和我说过,我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爷爷,去我母亲家提亲时,就带了两斤红糖。我就想,那时候的红糖可真值钱。

    小时候的记忆中,父母是会经常吵架甚至打架的。这种状况持续到我弟弟上学。当我们兄弟两个一起伸手朝他们要学费时,他们意识到了什么。后来,父亲就外出打工去了。他们俩人也不再吵架、打架了。父亲那时是在一座山上开矿,坚强的母亲不愿自己的丈夫一个人受累,就自己做点儿针头线脑的小买卖。到后来,父亲的身体适应不了山上的活儿了,就回家和母亲一起做点小买卖。他们的小买卖一直做到现在,供我念完了大学,给弟弟盖起了新房,供妹妹念着高中。

    我那弟弟比我聪明,但是不喜欢念书。在他念到初二的时候,就辍学了。那一年,村里念初二的一共四个人,一起辍学,就想商量好了似的。辍学后,弟弟就开始在社会上飘荡,直到他在浙江一家进出口公司工作并在那里找了一个对象后才稳定下来。我大学毕业时,弟弟在那里工作已经三年,和女友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后,弟弟却和女友分手了,并辞去了那份工作。我问家人是怎么回事,家人说是女方家人不同意。我问怎么连工作也辞了,母亲说是父亲不让弟弟去了。

    我和弟弟小时候今本上是离不开山河水的。除了常去的村东那条河,我们还经常到山里。到山里,一是捉野兔,一是逮蝎子。从集上买来专门的铁丝,制成圆环儿,放在野兔经常出没的地方,隔个一、两天过去,99%的机率会收获一只野兔。回家让母亲炖了,肉味鲜美。只有一次,我和弟弟在下套后的第二天去检收成果。在一处套儿上,有只灰色的兔子在挣扎。我和弟弟熟练地上前将兔子从那套儿里“解救”下来,想着午饭又有兔肉可以吃了。谁知道一个不留神,那兔子从弟弟手中挣脱了。我和弟弟并不急,因为我们在一见到这只兔子的时候就发现它的前后腿各有一条严重受伤,流了很多血,它跑不远。果然,那兔子在跑出50米左右时便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了。弟弟走上前去伸手要抓它。在弟弟的手离它大概十公分时,它突的一下又站了起来,把我俩瞎了一跳。这还不算,再次站立起来的兔子居然是俩后腿着地,成人形站立。两只前爪还搭在一起,向我们做起了揖。爷爷讲的一些精怪故事出现在脑海里,我和弟弟都愣了。最终,我和弟弟没敢捉那只兔子。回家后,我俩跟爷爷讲了这件事情。爷爷说了两句话:你们做得对,以后不用再去下套儿了。前一句我们听明白了,后一句我们没懂。但后来我们懂了。因为从那以后,我们再没有套住过一只兔子。

    除了捉兔子,我和弟弟还上山抓蝎子。蝎子可以卖钱,记得当时大个儿的五毛钱,小点儿的两毛五。平时白天要上学,我和弟弟都是在傍晚放学后到附近的山上去碰运气。周末不用上学,我和弟弟会到远一点儿的地方去。后俩,有人发明了一种灯,专门用来在晚上捉蝎子。蝎子是昼伏夜出的,白天去捉,他们在暗,我们在明。自从有了那种灯,晚上我和弟弟拎着它在村南的路上转一圈,暴露在灯下的蝎子往往比白天我们跑一天捉到的还多。

    在捉蝎子的时候,偶尔会遇到蛇。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和弟弟在胜利返回的时候看到路边一块石头,凭经验,那下边肯定藏着蝎子。弟弟打着灯,我搬开了石头。有没有蝎子我没看见,因为我看见,凄惨的月光下,一条青蛇正昂首吐信,满怀敌意的看着我。我反手把石头砸到那蛇身上,招呼弟弟撒腿就跑。那蛇最后倒是没有再追上来。有时候,和我们遭遇的蛇会攻击我们。因为遇到的蛇都是单个儿的,所以在躲不开的情况下,我们会选择将它击杀。有很多次,我们再发现蝎子的同时发现蛇。我一直不明白这两种动物为什么会搅和在一起,直到后来我学会了一个成语:蛇蝎心肠。

    我和弟弟捉到第一只兔子时,妹妹也到了上学的年龄。这个妹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进我们的生活的。只记得在我和弟弟都还小的时候就有了这个更小的妹妹了。每次,家人去地里干活,我和弟弟就负责在家照顾妹妹。刚开始时,我和弟弟对这个妹妹是很感兴趣的。妹妹刚开始学说话时,除了爸爸、妈妈还学会了一个词“哈佛”。无论你问她什么问题还是和她说什么话,她的回应就这一个词。在我逐渐长大并知道了哈佛这所大学的名称后,很是讶异地认为,也许妹妹将来的学业会有大成。直到多年后,妹妹很是平常的学绩让我明白了两个哈佛的概念是绝对不一样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和弟弟到了讨厌女孩的年龄段。这种讨厌也包括了我们的妹妹。多年后再想起那时候,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不称职的哥哥。尤其是在找了一个从小就被自己的哥哥宠坏的女孩作对象后,每天听她讲自己的哥哥是如何如何疼自己,更加觉得自己那时候真是不该欺负妹妹。我那女友总是在我耳边讲述她哥哥的优秀,让我产生一种莫名的情绪,觉得自己只是她哥哥的影子而已。而我们也终于在一个美丽的黄昏结束了三年的恋情。至今我尤清晰地记得,那个黄昏,残阳如血。

    知道我和女友分手后,爷爷很是可惜。爷爷挺喜欢那个女孩。爷爷是一个老实了一辈子的人。小时候,我喜欢缠着爷爷给我讲故事。爷爷知道很多。从爷爷嘴里,我知道了杨家将、岳武穆,包青天、海瑞,李世民、武则天......  在我后来的学业生涯中,历史这门学科的成绩一直是人中之骄者,这不得不归功于爷爷的故事。爷爷还有一个本领就是编曲儿。爷爷能把历史上的故事、现实中的事情都编成朗朗上口的小曲儿。“天下大将数杨凌,灵神土地韩文公,攻打北京闯王座,坐过八台包文拯,正定皇爷没有后,后军独父李世龙,龙王搬家返东海,海瑞收功把气生,生气斗殴秦叔宝,保了两位皇嫂游遍京,惊天动地一声喊,反了幽州小罗成......”爷爷讲的那个曲儿很长很长,到现在,我就记得这些了。

    爷爷一生为人正直,忠恳。在他的二儿子,也就是我父亲任职村委会会计一职时,一分钱都没有捞到。就是因为爷爷这名老党员的存在。

    和爷爷一起生活了一辈子,并先爷爷而去的奶奶是一个幸福的妻子。因为她有一个最疼她的丈夫。奶奶身上的衣服经常会换,而爷爷身上的衣服就和爷爷很亲,经常是一年都不舍得离开爷爷的身子。爷爷经常去赶集,回家时会买很多好吃的,但我从未见他吃过。看着奶奶吃,他就比自己吃了还高兴。每次两人有不同意见时,爷爷总是尽可能谦让着奶奶,被奶奶很凶地骂。

    在我上大学的第一年,奶奶病逝。赶回家的我并没有多大悲哀,因为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自然规律。但当我一眼看见在床上满脸泪痕,并且像个傻子一样呓语的爷爷时,我的鼻子前所未有的酸了。

    奶奶是幸福的,也是聪明的。她选择了走在爷爷的前边,把孤独和落寞留给了爷爷。

    埋葬奶奶那天,天很蓝。在盛着奶奶那已经冰冷了五天的身体的棺木被下放到墓穴,最后一锹土落到那黄土堆上时,一个响雷在空中炸开,一道闪电撕裂天空,冲着墓地的方向而来。被惊呆了的人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有东西顺着那道闪电飞上了天。因为怕爷爷过度悲伤,下葬奶奶的时候没让爷爷跟着去。回家后,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爷爷。没想到爷爷竟一下子高兴了起来。爷爷说那是老天爷派人接奶奶上天享福去了。

    奶奶是不是上天享福去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同族的叔父没有参加奶奶的葬礼。那个叔父的父亲和我爷爷是亲兄弟俩。记得小时候,我还经常被母亲领着去他家玩儿。后来,他做了村主任,并且在一次醉酒后帮别人欺负了我的家人。把我家新栽的一棵树苗给拔了。从那以后,我们就不在往来。那次事件让我幼小的心灵里流下了被欺凌的印象,并想着有朝一日要把那个叔父好好教训一顿。可当我长大,并有能力来做这件事的时候,却觉得教训他是自贬身价了。

    村里人都说我像我的伯父,我父亲那个可怜的哥哥。伯父从小喜欢作画,而且听村里的老人说,他画什么像什么。可惜的是因为那时的经济条件,致使伯父在一次大病中治疗没能彻底。从此,伯父双腿瘫痪,智力严重下降。小时候,我经常间别人扔掉的烟头给伯父抽。每次伯父拿着我递给他的烟头,都很高兴。而我的伯父等不及我有能力给他买回整包的香烟就去世了。

    我不知道自己身上是否有像伯父的东西。但有一点,我对作画一窍不通。从小,我喜欢读书。从《儿童大世界》、《格林童话》到《故事会》、《民间传奇故事》到《三国英雄转》再到《微型小说》、《小小说选刊》又到《倚天屠龙记》、《小李飞刀》直到后来的《白鹿原》、《平凡的世界》......  从我识字的第一天开始,书就成了我的第一个,也是一辈子的恋人。到现在,只要有本喜欢的书捧在手里,我可以什么都不干,一直把它读完。

    我的书友有一个,是村里的王飞。就是后来他爹当了村主任,并且在他爹当村主任的时候娶了我那漂亮女同学的王飞。小的时候,5毛钱一本《童话大王》,我俩轮着看。大多时候我们是没有闲钱买书的。于是少不更事的我们学会了偷。离村子5里地的一个村庄,每月逢五河逢十都有集市。集市上有一个书摊。我连会在赶集的时候光顾这家书摊。王飞往往会为了一本书和老板在那里讨价还价半天,而我就趁此机会下手。等下一个集的时候,我们会把上一次偷的书“还”回去。正所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在第八十一次偷书的时候,一个“多管闲事”的顾客把我俩逮个正着。书摊的老板是一位和蔼的老者,他把我俩带到书摊后的小屋内,微笑着看着我俩,说了两句话。“小仔子,以后我的书,你们随便借走看,但是不许再偷。”这句话让我和王飞觉得一下子到了天堂。接着那老者又说了一句话“每次来我这儿偷书,以为我老眼昏花看不到吗。”这句话让我和王飞一致认为,老者简直就像我们刚刚看完的《三国英雄传》里的诸葛亮一般神机妙算。

    我感谢那位老者的处理方式。他让我不但有了接触大量书籍的机会,而且消除了一次在我心灵里留下创伤的隐患。

    后来,王飞不再读书。他开始挣钱,娶媳妇,当爹......  在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王飞已经是有一个女儿的爹了。除了这个女儿,他还有一个肥胖的身躯。他爹充分把握住当村主任的机会,彻底发家致富。现在,他家是村子里数得着的富户之一。

    现在,每次回家我都会去王飞家看看。因为我还在看书。

    我的手机里有一部分照片,照片中的主角是猫、狗、牛。也许因为我是牛年出生的,所以从小我就对牛有种特别的感情。萝卜角是在我童年记忆里留下印迹的一头牛。它浑身的皮毛都是金黄色的,头上两只角长得像成熟了的大白萝卜,因此得名萝卜角。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哪怕是和机械化沾点边儿的东西。家里六、七口人的田地全靠萝卜角来耕种。别人家的牛在耕地时需要有人在前头牵着。萝卜角不用,它自己知道该朝哪儿走,到哪儿该拐弯儿。有时候因为淘气被家人打了、骂了,我就去找它。它总是表示理解地望着我,发出“哞儿哞儿”的叫声安慰我。我一摸它的头,它就会俯下身来。抱着它的头,我一会儿就睡着了。

    我不知道萝卜角在我家有多长时间,只记得它临死前的眼眶中,含满了亮晶晶的东西。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生命对活着的渴望。萝卜角死后,家人主张将其剥了吃肉。我极力反对,怎奈小小的我终无法挽回局势。为此,我三天没有理父母。三天后,我在萝卜角倒下的地方挖了一个坑,将我在他们屠宰萝卜角前从萝卜角身上剪下的几根毛发埋在了里边,堆起了一个土堆,并在上面输了一根小木棍。如果那个时候我会写字,我一定会在木棍上写下“萝卜角”三个字。

    从此,我再也不用每天给萝卜角喂草了。但我还是会每天去割草,然后放到它的墓前。这种怀念方式一直持续到我小学三年级,家里盖新房时把那个特殊的墓地给占领了,而我也觉得这种纪念方式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烧了最后一把草给萝卜角。

    传说中,天帝在选拔十二生肖时,猫是得到了消息的。当时,老鼠是猫的仆人。猫让老鼠在第二天早上叫醒自己。可老鼠受够了猫的压迫。第二天,老鼠没有叫醒猫。而是自己跑去了天庭。等猫醒来后,已经错过了那次机会。为此,猫发誓要杀掉老鼠。从那以后,猫和老鼠就成了死敌。这个传说是真是假,无从考证。但我家在有那只猫存在时,很少见到老鼠的影子。

    那猫没有名字,到死也没有。它通体的毛发都是纯纯的黄色,一双眼睛也是淡黄色。和这只猫,我并无多深的感情,不像和萝卜角。因为我从小就听说猫奸狗忠。事实上,这只猫也确实是老跑到别人家里偷吃东西。有次,这只猫从外边回来后,左边整个耳朵一直到下颚都被劈开了。那伤口让我对它起了很深的怜悯之心,我一边给它上药,一边骂它活该。不过,看似很严重的伤倒是不影响它逮老鼠。跟准了目标,一下子就能解决战斗。从给它上药后,每次见到我,它都会往我怀里跳。日子久了,居然也生出些许感情。

    这只猫寿命很长,具体活了几年,我不清楚。但我很多次听父母说一般的猫早该死了,可它还活着。奶奶去世后半年,这只猫突然消失。家人遍寻不获。在这只猫消失的第三天,有人在村南的山上发现了一只猫的尸体。我跑过去,看见了那只已经变成尸体的猫。在村里,有一种说法。猫临死前几天,会离开主人的家到山上去生活,直到死亡到来。为的是不给主人家带来晦气。看来这是真的。

    当我梦到那只猫的时候,我醒了。醒了后,就忘记了梦里很多的东西了。所以,我把还能记住的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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