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那只麻雀

作者: 奚自多 | 来源:发表于2019-04-12 19:28 被阅读1次

    吃了那只麻雀

    文/奚自多

    说来可笑,我是一只野山猫,却和只麻雀做了朋友。

    哪里有猫会和食物做朋友,其他的山猫这样说。这又成了他们的新笑料,哥哥被抓走后,我一直活得古怪。

    小红脚那边,气氛却没有这么愉快。——她的脚红红的,所以我叫她小红脚,虽然后来我发现所有的麻雀都是小红脚。

    那些老麻雀们日日为此担忧,甚至恐吓她,小红脚的奶奶说,“等那只野猫饿了再看你们是不是朋友。”

    可游人如织的翠华山上,懒洋洋晒太阳的猫咪又怎么会饿呢。

    其他的山猫以此为耻,我只当作是人类对我的偿还。他们说,我已经失去了我饿狼一样,捕猎者的眼睛。

    也许正因为我失去了那样的眼睛,才有了小红脚这个朋友。

    有其他动物在场时,小红脚往往刻意站在我的嘴边、爪下,以此凸显出我们不一样的交情,小得意溢了满身。

    我也享受她的得意。

    小动物们围了一圈,眼里流出新奇又羡慕的光来。而雀奶奶每每听说,便要气得浑身发抖,“她迟早要送了自己的命!”

    事实也确实如此,黑鼠的讲演里,我和小红脚故事的最后一幕是,我叼着血淋淋的她,作为瑟瑟尾秋里的果腹小餐。

    那些小动物又轻易地害了怕,黑鼠得到了它想要的结果。

    我曾经是捕过鼠的,黑鼠与我的梁子从那时结下,或者说,是他单方面对我结了梁子。一对老鼠一年可以生出两百个鼠仔,而一个老鼠,也不过就活个两三年。我压根不知道我吃过的那几只鼠是它的什么亲戚,又是它几辈的前人。

    猫吃老鼠,天经地义。

    鼠群自己也无声地接受了后,那些新生的鼠仔又甚至做了小红脚夸耀展的兴奋小观众。

    黑鼠恨透了鼠仔们兴奋与羡慕的模样,他坚信小红脚一定会被我吃掉,于是它总是不动声色地出现在我身旁的草丛里,头顶的矮木上,只为了亲眼见证他心中期盼的那一幕。

    他做到了,他近乎热泪盈眶,四处窜跳着传播这个消息。

    麻雀们恐惧,却如那些老鼠一样,一字不敢言。山猫们惊奇我终于做得像个正常的山猫。

    我不在乎他们都怎么看我,可只有我知道,杀死小红脚的不是我,黑鼠看见我的时候,我正叼小红脚去她最爱的地方安息。

    小红脚身上的抓痕,确实是猫所为。可她去的那个地方,只有我们两个知道,当然,黑鼠也知道,可他?又能做得了什么呢。

    那曾是我和哥哥的秘密基地,哥哥与我长得一模一样。小红脚最终的脸上又写满惊异与不解,甚至来不及恐惧。我竭力逃避心中那个显然的答案。

    是哥哥回来了。

    哥哥终于逃出来了。

    可我还未见他,他就已经成了杀死小红脚的凶手。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心情去面对这个答案。

    如果是哥哥,那他为何只是伤害了小红脚,又不将她作为食物。捕杀了小红脚之后,他又去了哪里呢。

    鹰嘴峰。

    只能是那里。哥哥那时总去那里看鹰,冒着被吃的风险。他向往他们的自由,他恨自己没有翅膀,被困在大地上,不能随风起舞,上九天云端,自由穿梭。

    我登上了鹰嘴峰,第一次看到了鹰。

    他们盘旋在风里,像巡视群山的王——做王也恐不屑,王字是绊缚,做仙也受规诫,他们是最自由与轻盈的灵魂,凭风而上——

    却也向我而来。从来没有这样的恐惧在心里升腾,像是已经倒退了千里,却又被怔在地上的双脚拉回。魂魄发出凄惨的惊叫,却被阻于发麻噤声的皮囊。

    “嘿!”

    迫近的死亡压制被挥舞着的武器喝退,我被一只大手凌空拿起。

    是当初拿走哥哥的那只手!

    气味可以轻易唤醒所有蛰伏的记忆。

    那双大手在我的头顶摩挲,“你可真像我家喵喵啊。”

    喵喵?是哥哥吗?

    夕阳西下,大手的主人收起了画板离开。我偷随其后,见到了他家喵喵。

    那是哥哥,我一鼻子就认得。

    可也不是哥哥,盘旋山巅的鹰,做了乐不思蜀的金丝雀。

    我想起山上的那些猴子,卖萌讨巧得来一块儿饼干,或是心惊胆颤地从那些大手上抓走一个小枣,飞奔着跑开。

    以前哥哥模仿他们的姿态逗我笑,现在哥哥成了他模仿的姿态。

    而我也是姿态之一,我将嗟来之食自我安慰作人类的供奉与关于抓走哥哥的偿还,好心安理得地接受。

    月光下笑猴子的两个人,最后都成了猴子。

    哥哥早已忘记了鹰嘴峰,忘记了翠华山,又何谈回去呢?

    金丝雀有漂亮的屋檐,小风小雨也烦扰不到。森林里的动物风餐露宿,天敌残杀也要默然接受。

    回去的路上,我甚至在想,难道真是我杀死了小红脚,不过自己故意忘了罢了?

    或许只是寻常的山猫偶然发现了秘密基地,寻常地将小红脚当作了寻常的食物吧,小红脚哪里会想到那里会出现别的猫呢。

    是吧,是的吧。

    可既然当作食物,又为什么只是咬死呢。

    也许就像哥哥小时候用鼻子砸虫玩一样吧。不是把杀戮当做乐趣,只是,玩一个虫子找乐子而已,怎么算做杀戮呢。

    森林里恢复了应有的恐惧与秩序,鹰抓走猫,猫吃了老鼠。

    再没有野山猫与小红脚的故事了。

    我拾回山猫们自傲的野狼眼睛,抓老鼠、也去招惹蛇,只是不再踏入麻雀的地界。也不再找不该找的朋友,与北山上来的那三只山猫整日厮混在一起,闲时也拿鼻子砸虫玩,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如果不是那天遇见他们围捕麻雀,我还以为小红脚只是梦中的人物呢。

    “三只猫抓一个麻雀,太没面子了吧。传出去让人家笑话,放了它吧。”

    那几只猫本来也图个有趣而已,自然给了我面子,放了那只瑟瑟发抖的小麻雀走,那也是小红脚夸耀展的小观众呢。

    “我说你们南山真是奇怪,有雀叫着杀雀的,还有猫护着雀的。我跟你说那次我们......”

    另一只山猫给说话的这位使了半天眼色,他才如梦初醒,“哦你就是那个跟鸟......”

    老雀求问黑鼠我与小红脚的去处,黑鼠以为只是担心安危而已,岂料老雀心起他念。

    黑鼠盼着我吃掉小红脚,老雀慢慢也盼着了。

    围着我和小红脚的那些兴奋的小观众们,看见我的样子,便以为天下的猫都是鸟的朋友了,放松警惕的小雀们成了山猫最唾手可得的食物,新雀被猫捕者一度达到十之有九。

    北山上新来的三位山猫,成了老雀合作的帮手,咬死小红脚,嫁祸于我,新雀们怕了,自然可以恢复应有的警惕。

    “那只老雀呢?”

    “她引着我们飞了那么久,我们杀完了那只小的,她往回飞的时候累得都快贴着地了,小的是契约吃不得,还不用这个现成的解解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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