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式领导力:助力他人赢,助力组织成长;成就自己,发展组织。
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管理者需要采用不同的领导模式和管理体系,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员工的绩效不断提升。
非常高兴和荣幸通过五维教练M23成都班的数十年老同学海慧,了解五维教练领导课程信息,提前两周报名专程从西安赶回成都,参加陈序老师主讲的8月25、26日两天一夜的现场教练课。陈序老师精彩纷呈的课程流程安排,详尽的案例解析,大牌主播式的声音,让人对课程内容余音绕梁不绝于耳。
作为OD实践者和从业者,多年经验告诉我,由不同特质、素质能力和驱动因素、工作经验的个体人组成一个复杂的组织,整个团队的组织发展绝不是仅仅依靠组织外部设计的制度、流程和相关规则可以完全解决组织效率和绩效达成。从外部视角干预组织的成长,有其必要性,同时也有局限性。组织内的每个个体人有不同特质和社会属性,大家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团队,因其每个人驱动因素和特质差异,而不能高效合作实现共同奋斗的目标。所以从内部视角去干预组织和组织内每个人,引导大家从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结合每个个体的驱动因素和特质,围绕组织目标的达成,用多元化的工具和手段(包括教练技术)去干预组织内个体的发展同时影响组织整体的发展,这才是系统化解决组织发展的使命。
组织内在的干预,方法和工具很多。当今教练技术(团队教练、组织教练、领导力教练)成为尤为重要方法工具之一,对组织内每个个体干预是必不可少。
教练技术,这个词来源于体育。事实上,这是一个心理学应用的专业技能。这个技能有别于我们平时的其他技能,这个通过谈话来实现其效果的技能。而这个技能效果,就是促进一个人发现及释放自我内心的潜能,从而实现自己想要的结果。所以,教练技术,就是促进进程的一个专业技能。这个进程,就是一个人内在思考,从而释放内心潜能的进程。教练技术,就是如何促进一个人释放潜能进程的技术。教练技术起源也就大概三十多年时间,但已经在全球范围风靡。近年来,西方企业普遍采用教练式管理技术来激励员工潜能,提升员工效率。杰克·韦尔奇曾说:“伟大的CEO就是伟大的教练。”而专业人士也认为:教练是一面镜子,让你发现自己的缺点。教练不是保姆,不是教你怎么做,而是让你学会怎么做。教练如一面镜子,以教练技巧反映出对方的心态,使对方洞悉自己,并就表现的有效性给予直接的回应,令对方及时调整心态认清目标,以最佳状态去创造成果。对于管理者而言,成为教练式管理者既要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又要重视工作绩效,因此备受推崇。
面对复杂的商业环境,管理者需要具备战略眼光,确定未来业务的方向。同时,还要整合企业资源并进行充分授权。此外,在现实商业环境中,企业管理者还需具备快速决策的能力,根据手上的信息做出决策,并且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及时调整。此外,在现实商业环境日益不确定的情况下,领导者的领导技能也需随时而变,才能适应环境的要求。
针对新生代员工,教练式管理风格会比指令性管理风格更有效。新生代员工具有更强的自主意识,追求成就感和尊重感,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但是工作的主动性较弱。因此,管理新生代员工需要更多激励他们,利用教练辅导的培训项目,帮助管理者摆脱以往的命令式管理方式,以激励代替指令,将会是新生代员工的未来管理模式。
在此背景下,企业需要不断培养管理者的“教练式领导力”,改变自己关于控制和命令的常规管理方式,将成长的空间让给员工。这时,管理者需要做的是帮助下属进一步洞察自我,发挥个人的潜能,从而有效地激发团队并发挥整体的力量,增加团队的凝聚力,达到快速提升企业效益的目的。
回顾陈序老师两天一夜课程:
第一天理法篇
管理者管事理人。事情是固化简单,管事用规则流程可以做到。理人却没有这么简单,每个人思维不同,要一个人形成管理想要的结果,就必须从思维上影响这个人。而期望一个人对结果达成又需要用到Y23原则,用教练技术去支持鼓励问责,影响一个人观念改变,转化为有效行为,最后达成想要结果,需要至少23天。
第二天功法篇
3F倾听。
FACT:倾听事实,对方讲述时,不根据自己的想法或固定观念评判对方,只倾听原本的客观事实
FEEL:倾听感受,对方讲述的时候,感受对方目前处于什么样的情绪,即,用同理心去倾听。
FOCUS:倾听意图,对方讲述的时候,认真倾听对方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真正意图是什么。
回顾过去自己与别人沟通和倾听时,作为一个管理者与下属交流时,为什么有时效果会很差,因为自己已经带着评判在倾听,自己已经把自己主观想法先入为主地加载在对方表达内容之中,而没有按照教练功法的技巧去倾听,所以造成很多情况情况沟通失败和无效。
陈序老师两天一夜的课程还有很多相当棒的沟通框架和工具、方法,这里不再赘述。通过短暂时间现场学习,发现要想成为真正的教练型领导不是一朝一夕,需要持续实践技能。课程后的大量练习是必须的也是自我成长基础,自我修炼任重而道远。
让自己在OD和教练的前进道路上走的更远、更久、更有魅力!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