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洛神。二十四岁。这一年在上海。
在二十四岁我还没有找到个男人可以把自己嫁出去。过着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的生活。没有固定工作,长期单身。父母总是在电话里抱怨着我单身漂泊的不满。从小就是我行我素的孩子,若肯退让也许早已陷入婚姻,公婆妯娌,勾心斗角,天涯海角,庸人自扰,纷纷扰扰。 拥有执念的女子。在上海。
上海属合我的漂泊感,被殖民文化冲刷过街道剩下的是旧式尖顶洋楼和被经年雨水腐蚀的法国悟桐。上海市中心的天空快被摩天大楼割成生硬的几合。而我就在几合天空下遇到了森。
森是我的第七个房东。几个月就要换房子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会烦燥不安。王菲说只爱陌生人。遇见森是我的劫难。第一次看见森,是去他家看房子。森是上海人,三十岁,未婚,和父母分住。那天我化了淡妆遮掩长期抽烟后无血色的脸。穿一件宽大的白T恤,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匡威帆布鞋。穿过大街小巷来到旧洋楼下掬紧的按下门铃。出来开门的是一个男人。干净利落的短发,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牛仔裤。顾长颀清。后来我决定搬来住。房间在二楼,不是很大,旧墙白漆剥落,酒红碎花墙纸被雨水晕染色彩也不再张扬。
我是新房客。隔天后我把自己和东西搬进了森的家。森是热情的人,准备了晚饭招待我。阳台上种了几盆绿萝,屋子里的家具是原木的。开始喜欢这里。
森不上班的时候就上网喝咖啡。屋子里经常充满蓝山咖啡的香味。有时我们都不上班,我就去翻他的冰箱,找出食材,煮饭喂饱两个人。长做的是冬瓜排骨汤,后来他也爱喝这种口味清淡的汤。后来,习惯了一起逛超市买新鲜的蔬菜和水果,煲汤和做水果沙垃。习惯的单身,两个人总会想为彼此做点事。(待续)
我想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是要把身边的人分类的。是朋友的把他和金钱分开,能相知的要和婚姻划清界限。对距离感把握不好容易伤人伤已。对待爱情早已不是年少的轻狂执念,多年以后只想找个男人可以像养猫一样养我,流浪的途中给我热水,食物,甚至爱情。某个周未闲在家中睡的正香被门铃闹醒,穿着睡衣起身下床开门,森手里抱着一只硕大的哈密瓜和一袋子衣服。森女系满天星刺绣白衬衣和烟灰色打底裤裙,匡威的白球鞋。他在宠爱我。换完衣服,把零乱的长发用桂花油梳的服帖些,涂上许久未用的口红,整个人开始亮丽一些。镜子里的女人好陌生。森是保守温情的人却缺乏洞察力。开始烦躁起来。森坐在沙发上站起来向我走来,把我抱进他怀里因为抱的太紧呼吸有点困难。他说嫁给我或着不要让我爱上你。我开始安分的被他抱着,只是一分钟的时间
却感觉拥抱了几个世纪。我想了很多,放弃现在单身自由去换取平淡的枷锁,如果我真的做的到,也许早已妥协的回到小城父母的身边。前方还有多远而我是否还要继续自己方式像快石头一样坚硬的活着。可是,我开了口,森,我想我可以离开了。简单的收拾行李,与森告别后,托着行李走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晚秋了,或许该开始下一个旅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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