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了解到这么一个事件,一名22周岁的年轻小伙子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担任人事工作,负责招聘人员来公司面试,据悉该员工只工作了5天,期间有两个半天无故缺勤,公司老板表示只招聘了三个人来面试,愿意支付300元作为这几天的薪资,小伙子不愿意,要求工资金额为500元。二人僵持不下,小伙子选择了报警,这个时候,警察被当做了夹心饼干,有该当如何处理呢?
双方各执一词:
这位年轻的小伙子表示根据劳动法最低工资来算也该100元一天,理应要求500元,并不过分,也没有说想要高额工资,自己愿意接受法律规定最低已经是让步了,所以不能再后退,认为自己是劳动员工受害者,以公司老板给予工资不合理为由要求警察出面解决,希望得到合理的结果,拿到500元的工资,而且其他员工的工资都是合理的,就是有自己的少了,觉得很不公平。
而作为公司老板这样表述到:“我也非常了解小伙子的心情,我也是从这么年轻过来的,我也不是一个乱克扣员工工资的人,我能理解所有人都不容易,也都想自己有所付出就会有所收获,但是小伙子在我们这里负责招聘人来面试,只来了3个人来面试,工作是否有懈怠暂且不予置评,但相较其他员工对比,真的是太少了,说实话,为我司创造的价值简直微乎其微,我国向来是根据按劳分配为原则来决定工资的,如今疫情期间,劳动价值大打折扣,就连现在很多大公司也是在减薪裁员、缩减用度。别的不说,哪怕就是在外面去做兼职服务员,此时也是8元/小时还累死累活的一天。如果按照合同工全职岗位要求的话,小伙子并没有过实习期,期间还无故缺席,我司是有权予以处罚和开除等的,而且小伙子在我们这里工作轻松吧,也并为公司创造出有利价值的情况下,按照零时工8元/小时,五天320元,只除去缺勤的两个半天,剩下256元,也并没有亏待了该员工了。此次疫情的影响,向我们这种小公司是受到了相当大打击,纷纷倒闭的不计其数,即使国家有意扶持和支助,也是有心无力,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遵纪守法的纳税人,也并不是慈善机构,对于该员工的工资决定,已经算是仁至义尽,对比部分开空头支票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来说,能够实现现金支付,已然实属不易了。”
由此看来,警察叔叔还真是颇具为难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确现在受疫情波及,各行各业都大受打击且人人自危,不管站在哪一方角度,都是众说纷纭的。我相信正义会站在每个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会偏袒谁的,我国也一直奉行实事求是的方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的也是实际可行的策略。我们都用着我们自己的方式支持着自己、支持着我们心爱的国家。
就你而言,你觉得该如何解决才算合理呢?欢迎给警察蜀黍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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