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阳光不好也不坏。
恰如这人生。
而我,此刻正要去参加一场筹谋已久的婚礼。
南方的天进入十月,早上起来不穿得厚一点都不敢出门了。
真是不得了,现在还不是冬天呢!
手机上显示的是17℃,室外就更不用说。
洗脸刷牙,换好衣服,上路。
随我唠嗑唠嗑吧,路途寂寞,总得找点什么来调和这无聊的旅途。
音响里播放的是滨崎步的《My all》。
每当听起这首歌,身体都会不由自主跟着节奏迷失在她充满魔力的声音里。
轻快的旋律响起,不去思考歌词,沉下心思,释放灵魂。
这一刻,八荒九霄,独留我于天地。
眼之所见,耳之所闻,皆属于我。
这是错觉。
不要模仿,开车请看好前方。
音乐不分国界,是这样的吧?
我实在是害怕了那些正义人世的口诛笔伐。
时代在变,思想若是还停止不前,怕是要与这社会脱节了。
我想我一直在改变自己的现状,不至于会在流言蜚语里迷失,可我控制不了走向,时代不是我在推进,也只能观望了呀。
说到改变,我突然想起了几年前看过的一个新闻,具体内容早忘了个干净,不过其中所扮演主人公的某某,给我留下的印象还是挺深的。
就叫他老A吧。
老A是个上市公司的老总,所谓的成功人士。
人生得志,所有别人想都不敢想的成就,在他的人生履历里,都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目标,实现起来,容易得跟张嘴吃饭一样。
可是有一天,老A却突然辞去了年薪百万的工作,带着妻子远走他乡,过起了男耕女织的田野生活。
每天打打鱼,种种菜,仿佛陶渊明笔下那些生活于桃花源的主人公。
好不歉意。
后来一打听,原来老A会这么做,是因为他的妻子得了乳腺癌,晚期,活不得多少年月了,他准备用最后的时光陪伴这个从前一直被自己忽视的女人,走完人生最后的一程。
想来有些可悲。
财富和名利都能通过努力获得,唯独生命你再怎么努力都留不住哪怕一秒。
人生啊,只知过去不能测未来。
经藏论,不可说。
说什么都不对,何必多说。
人的大脑联想起事物来,还真是千奇百怪。
这跟改变似乎有点不沾边,可若细论,这谈何不是一种心境上的改变。
但这又有什么用?
人生短短几十载,又能改变得了多少,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
忽闻前方人声鼎沸,才知已行至闹市。
嗯,怎么说?
这种回归尘世喧嚣的感觉,
不似从前那般坏。
不好,也不坏吧。
就像某人说的,心情好时看见你什么都可爱,心情坏时你多说一句话都会觉得烦。
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其实我更加期望,你永远都活在好心情里,因为这样,我也会开心点吧,这样的。
穿过闹市,前方一连好多个急弯,转得人头晕,然后再就是陡得不像话的斜坡。
如果我愿意,随时都能在这里结束,只要闭上眼睛,油门一踩,尘世间所有的不愉快都会在顷刻间灰飞烟灭。
可终归没那个勇气。
人还是活着,纵使卑微如同蝼蚁,也好过壮烈地死去,结束了就什么都不剩了。
冷清的跑道上,昨夜秋雨刚过,泥土的芳香还依稀可闻。
远处是重峦叠嶂的山峰,雾气缭绕。
南方的山大体都长这样,不大也不小,正好够你一眼看清轮廓,但不是全部。
天空,纯得找不到半点杂质。
太阳挂在遥远的天际,注视忙碌的芸芸众生,苍穹只在一念之间。
也许哪天它一不高兴,走了,熄火了,进入冰河世纪的地球会不会也像《流浪地球》里那样,带着未知的信念流浪于无尽虚空。
但那种事,区区如我,不用操心的。
就算我灭了个百八十回,太阳也会纹丝不动。
窗外,风任性地吹着。
一路上,叫不出名的鸟儿吵闹着,寒风从车窗窜进来,我仿佛闻见了整个冬天。
行至目的地时,已是两个小时之后。
太阳向上窜了一截,雾气消失不见。
整个天地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婚礼在有条不絮地进行着。
新郎新娘我都不认识,是老一辈欠的人情债,此刻我来还债来了。
新人按章程走完所有仪式,时间拖得老长,有些不耐烦。
期间有人过来递烟,笑着接过了。
仪式结束,宾客入席。
新郎过来敬酒。
新娘在那边不知道在想啥,雪白的婚纱拖到地上,脸部的表情显得僵硬,不过还是挺好看的,新郎有福了哟。
说来可能有些好笑,我看人从来先看外表,灵魂其次。
好看的外表往往更能最先吸引人。
反正又不是要长期相处的人,内在的灵魂怎样都不关我什么事吧?
我就是个来还礼钱的,不用在意。
时间悄无声息地从眼前划过,转眼已是中午了。
阳光照到人脸上,有些刺痛。
在宾客席上和不相识的人闲聊,新郎新娘在不远处幸福地有说有笑。
不知道卑微如我,哪一天也能同他们一样,体会那种打从心底的所谓幸福。
我想我很难有那个机会了。
穷是原罪。
罪不可恕。
自甘堕落不知进取,我所走的路都是我自己选择的。
我曾以为没有欲望的活着会比较轻松一点,但我没想过,在放弃追求人生那一刻,世界会灰暗到如此程度。
我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早就没有了任何色彩。
或许就如同《局外人》里的默尔索,我的灵魂深处,也早就空无一物了吧。
注意到时,新郎新娘已经消失不见,唯独三三两两的宾客还在无意义的拼着酒。
而我,也该撤了。
人生大体如此。
出生,上学,成长,结婚,生子,养家,慢慢变老,你的孩子又重复你的路,你走向白发苍苍的暮年,他看着你一天天老去,你看着和自己一样苍老的老伴,不知是该遗憾还是愧疚,你一辈子给不了她许多,转眼半截已埋入黄土,最后躺进棺材。
你理解不了人生,如同别人理解不了你,你理解不他们。
回来的路上,途经一片荒原,因为改道,这里我不认识路了。
于是便停下休息,看看风景也不坏。
趁休息期间,睡了一觉。
梦里我梦到自己死了,埋入这片荒原,百年后这里被夷为平地,盖起高楼。
尸骨被挖出来,并入公墓,墓碑上什么字都没刻。
被世间彻底遗忘。
名字什么的,没有意义了。
猛然惊醒,才知是梦。
打开手机,一格信号都没有,彻底失联了。
也许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人遗忘。
是吧?
在人世匆匆走过,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就要告别了。
想想真是遗憾。
我一生敬佩英雄豪杰,曹操算一个,织田信长算一个,拿破仑也算一个。
他们离我最近的也有几百年。
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正是我一直所渴望的吗?
只是可惜,倘若生在乱世,那我可能第一个就先死了,谈何英雄,何谈豪杰。
人生五十年,
如梦幻流水,
任人生一度,
幻灭当前。
织田信长一生征战不断,可惜他布武天下的雄心梦断本能寺之后,自此不再有谁能超越这位小小战国之中诞生的野心家,即使是后来终结了这个战国时代的德川家康,也完全不及信长半分,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不接受反驳。
从一个人人不看好的大傻子变成世人谈之色变的第六天魔王,他所做的改变绝非一朝一夕。
可他做到了,他的名字,往后一百年,不会遭人遗忘。
我又能改变些什么?
空谈罢了。
对酒当歌,
人生几何?
又能有几何呢?
曹操一生只能用枭雄来概括。
尽管今天的史学家们仍然有不少人将他列入“小人”的行列,但人家也不失为枭雄,他做到了。
比起刘备的“君子”,我更欣赏曹操的真性情。
在那个年代,生存首要,原则都是次要的。
挟天子令诸侯,图的啥?
抛开一切世俗名利,不谈他的野心,我能看到的只有赤裸裸的生存。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他也不想自己短短数十年的人生,在自己死后,连名字都无人记起。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他是为了啥啥啥,各种冠以啥啥啥之名的,但我也同样不接受反驳~
至于那位不可一世的法兰西皇帝,时至今天,我也不作细说了,浪费唇舌而已。
归根结底,我可能只是害怕被人遗忘罢了。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
自甘堕落者,无药可救。
我或许就是那个无药可救的傻子吧。
太蠢了。
这片荒原,作为葬身之地,也许挺好的。
回过神,外面已经是晚上了。
时间真快啊,感觉就好像只过了一小会,没想到已经过了一天了。
恍惚间,
一不小心,又睡着了。
醒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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