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冯绍琪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 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罗马书 5:15 和合本)
很多弟兄姊妹对律法和恩典理解的非常偏极,在和弟兄姊妹交通时,有人说:得守律法,还有的说:这是恩典时代不守律法,守者与不守者之间产生了差异。
我们知道,律法是由摩西所传,当以色列民出了埃及,在旷野的时候,神召摩西上西乃山,摩西在西乃山四十周夜,神颁布了律法。
出:19:5 :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
「属我的子民」:原指「我所拥有的珍宝财产」,表明以色列人在神眼中的价值和宝贵。
如今你们若 这也是古代大君王与臣属立约前宣告的形式,给他们有选择的权利,而不是强逼他们就范。
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 这是选择与大君王──神立约的人,当守的两个条件。其实只是一个条件,就是履行祂即将颁布的律法。
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 听神的话,遵守祂的约,就属神的子民,在神的保护之下。不但如此:因为全地都是我的,全地既然属于主,全地所有的也就属于他的子民了。但要了解,这说法既是属神子民之权利,也是他们的责任。他们不但有修理看守这全地的责任(创2:15),也有将神的律法遍传的责任。
要记得,旧约说律法时,不但指十诫或约书,传统的观念是包含全部神的道(诗:19:7~10及诗:119:1~8中的律法的同义词)。
关于神对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话: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指(出:1:1)所记载一切有关十诫的话,都是出于神的,亦即神藉摩西赐下律法给神的子民,要他们遵守,其主要用意有三:
(1)表明神的公义;
(2)显明人的败坏,不可能完全遵守;
(3)指引人投靠救主耶稣基督,惟有祂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加:3:24)。
“十诫”是基督信仰中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具有永存的价值,普遍适用于全人类。
希伯来人称“十诫”为“十句话”,是耶和华神在这里首次吩咐以色列人的“这一切的话”。“十诫”是神授律法的基石,但不是法典。“十诫”所着重的是总的原则,而非法律的细则;只暗示犯诫命的人会受责罚,但没有象法律订出处罚的细目。
“十诫”因此是以色列人与神立约须接受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十诫”的宣布出于耶和华神的恩典,以色列人感谢神拯救其民族脱离奴役的大能作为,自愿接受这“十句话”。
当然除了十诫还有普及的律法诫命,神透过摩西传递给百姓的律例。
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目的是提醒以色列人,这约书是在西乃山,神从天上启示摩西,面对面与他说话而得来的。
“约书”,内容有:
1.简介(22节);
2.敬拜神的规定(23~26节);
3.以“典章”定名;
4.律例、法则、戒律(二十一2~二十三19);包括:1,民法与刑法(二十一2~二十二20);2,有关社会道德、宗教典则的条例和训诫。
5.应许与训诫(二十三20~32)
“约书”一词通常指以上内容。“约书”不同于现代所说的法典。从现代法律观点看,“约书”所载项目有的太概括,有者太简略,未触及法典应包括的一切项目(例如未及婚姻法,后来《申命记》二十二章对此已作补充)。此外,“约书”除载有法律条例外,也记有社会道德的训诫和宗教规例。
“约书”是耶和华神所立,有其独特性,不象世上君王所立的法典。神看重的事人的道德行为和对祂的敬拜。
我们知道,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约翰福音 1:17 )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若没有律法,就不知道何为罪。旧约的律法六一三条,若在一条上跌倒,就是犯了众条。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马书 3:19-20 )
耶稣基督生在律法之下,只是他没有犯过任何罪,他来到世界上,为了赎出律法以下的人。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罗马书 3:23-24 )
及至时候满足, 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加拉太书 4:4-5 )
耶稣基督上十字架满足了上帝律法上对人公义的要求。因为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马书 3:20 )
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 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加拉太书 3:22-24 )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罗马书 7:7 )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 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基督既为我们受(原文是成) 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加拉太书 3:10-13 )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罗马书 6:15 )
耶稣基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马太福音 5:17-18 )
这是什么意思呢?耶稣成全了律法,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靠守律法称义,也没有一个人守住律法。也没有一个人被称义,唯有因信耶稣算我们为义了。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以弗所书 2:8-9 )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罗马书 10:4 )
现在的信徒有很多在律法和恩典之中划出等号,安息日会的人提倡守律法。恩典福音派的人,只讲行在恩典时期不用悔改。经上说:有信心加上行为才得完全。
其实,恩典时代神给人一个更高的要求准则,犯罪必须悔改,儿子犯罪是会受到管教的。旧约律法时代犯罪是一眼还眼,以牙还牙。犯了奸淫杀人才是罪。新约恩典时代不是这样,心里恨人就是杀人。
若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马太福音 5:28-30 )
新约恩典时代别人得罪我们,神让我们饶恕,饶恕七十个七次。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 13:8 )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加拉太书 5:14 )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马太福音 7:21 )
新约神让我们遵行神的话。
耶稣又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 (约翰福音 14:21 )
那么为什么新约恩典时代,神对人有这么高的要求标准呢?因为我们里面有圣灵,圣灵来了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感谢神的恩典!
愿神活泼生命话语深藏你我心中结三十倍丶六十倍丶一百倍倍,造就你我幸福家庭,做随时帮助。
我们同心祷告…
奉主耶稣基督祝福领受祢话语的众儿女们!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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