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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我在机关里工作,对人生兴味索然的表征之一就是胃口奇差,有一阵子每天只能“量入为出”,估摸着一天的活动大概需要多少能量,换算成几片肉、几根菜、几团饭,分三顿逼自己吃下去。
读完这部分内容的开头,我就想把书合上了,因为我认为这部分内容不适合我,看我这体型就知道,我对人生兴味就没有索然的时候。但是当我硬着头皮往下读的时候,却发现,文字真的具有“开胃功效”啊,我又饿了。
先上两段汪曾祺写食物的文字感受一下:
这些酒客们吃兔头也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乐居》
剧团外出,他不吃团里的食堂。每次都是烙了几十张烙饼,用包袱皮一包,带着。另外带了好些卤虾酱、韭菜花、臭豆腐、青椒糊、豆儿酱、芥菜疙瘩、小酱萝卜,瓶瓶罐罐,丁零当啷。他就用这些小菜就干烙饼。——《讲用》
这些文字不仅开了作者的胃,更开了作者的眼。我在阅读过程也是不自觉地咽了好几口唾沫。
为什么文字会有开胃功效?
首先作者认为,这与他将生命的热情贯注到了文学当中有关系。一个人,只有热爱文字,与文字组成一个共同体,形成一个巨大的能量库,他才会被文字蕴含的效力所感染。这个道理其实很好理解,信则有,不信则无。
其次,文学的审美多属于一种移情作用。移情是一个心理学名词,是一种能够感受被分析者感受的能力。经过移情的兔头、烙饼和小菜,真的就像在我们眼前飘香一样,令我们的感官们瞬间就苏醒了。
怎样让文字具有开胃功效?
作者说,文字刻苦铭心到什么程度,我对文字里的美食的情结就深到什么程度。所以,要想自己的文字也有开胃功能,对待食物的态度就得特别珍重,先打动自己、感染自己,继而才能打动别人、感染别人。
文中作者推荐了一篇写美食的神作,题目叫做《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这篇文章的题目也被作者拿来用作本书这部分内容的题目,可见作者对这篇大作推崇之致。
这篇文章写到了好几十种常见的食物,每一种都写得那样细、那样真,我们一起来欣赏一段: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女子。
不行了,我今天晚上也要去买鸭脖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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