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说,传统的中国人,受到官府非人的待遇的时候,往往逆来顺受,但是,哪怕受到陌生人无意的、小得不能再小的冒犯,都很可能会豁出性命拼个鱼死网破。很显然,不能用“怕死”来解释这两种不一样的表现。那是为啥呢?
孙隆基说,中国人普遍缺乏公共权利的意识,只要不是自己一个人吃亏,那再大的亏都能承受。而要是别人都没事儿,就自己吃亏,那再小的亏都会拼了命地反抗。
当然上面孙隆基的观点并不是他的原话,是我凭记忆概括的,要是违背了孙隆基的愿意,责任在我。推荐大家看作者的原著——《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为什么传统的中国人不习惯争公共权利,只热衷争私人利益呢?
我想出来的答案是:这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讲究“仁者爱人,亲亲为大”,意思是,爱是有范围的,分层级的,跟自己沾亲带故的人,不爱也得爱;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外人,不爱是本分,爱是圣人的标准。
这么一来,老百姓当然应该爱官府:小民爱“父母官”,爱“青天大老爷”,爱“天王老子”,这不是做人的本分吗?所以,就算受到“父母官”打骂,那也肯定是自己有错——平白无故“父母”怎么会打子女呢?
但是,老活得低眉顺眼也不是个办法呀!总得有个出气的渠道。所以,鲁迅就看出了这其中的奥妙。鲁迅说,中国老百姓在外面受到不可抗势力的欺负,实在气不过,就回家找借口冲老婆、孩子动手,表现大丈夫气概。
鲁迅没有说出的另一个奥妙就是,老百姓面对不可抗势力的欺压,不管是出于自责也好,出于害怕也好,一旦选择了逆来顺受,那就只有从外人身上找回做人的威风了。
所以,一旦素不相识的两个中国人发生摩擦,双方都不让步,都要找回做人的威风,那结果是相当让人心惊肉跳的。
怎么改变这种状况呢?睁眼看世界的中国有识之士早就给出了药方,那就是,让中国人养成平等观念,不要只拿自己当人,别人也是人。
但是,传统文化中从来就没有人跟人平等这一说,所以,让咱们具有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中国人,从心底里认为人人平等,的确不是容易办到的事情。
一起加油吧,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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