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命的人、夺命的人、更可怕的是要命的用词不当……
最近,M国的马来少年开始嫌弃蚊型单车在玩命方面不足够刺激,于是又有了新花样。
至于为何三更半夜不乖乖睡觉而苦思玩命花式,他们给出的答案是为了要出名,所以必须干一番让世人瞩目的玩命把戏。
逆向以超人姿态御风骑乘的变态行为虽酿成八死八伤的惨剧,而且历经五年仍然让有关司机面对官司纠缠,可他们非但没从中汲取教训反倒变本加厉了。
怎么玩命?根据网友在M国某路段拍摄的视频显示,一群少年在昏暗的道路等车来,然后躺在公路中间任由轿车近距离擦身而过。
从视频当中可以听见他们笑得很开心,而有关司机应该会被他们的行为吓到三魂不见七魄吧。
也许,当中也有怕死的,可他们更害怕让同伴嘲笑胆小,在汽车驶过之前,我们实在无法想象他们当时的心理状态。
恐惧?兴奋?自信?五味杂陈的劫后余生让他们更珍惜生命?
可怜M国司机从此开车胆战心惊,就怕一个不留神从此在阴影中度过一生。
S国近日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一名中年女子被一个中年男子砍至重伤。
据悉,二人关系是一对离异夫妻,至于事件起因仍然诸多猜测。事件发生后,案发过程有多不同角度的视频疯传。
从视频当中可见该女子手腕几乎被砍断,而该男子似乎心里也在发毛,手中菜刀好几次脱手掉落,也好几次将菜刀摆在女子颈部比划,但是也没敢来真的。
所幸事发过程有不少见义勇为的公众挺身而出,最终女子获救,男子被捕。
该名男子在行凶过程的情绪显然是失控的,甚至在镜头中以菜刀割伤手腕,在公众合力反击之下也没有仓皇落跑,直至警方到场仍留在现场对峙。
这在S国是轰动的大事,尤其在视频分享与网络新闻的快速散播之下……当然,我们在震惊之余也只是看见了表面的映像。
夺命,若是不狠还真办不成。
玩命或夺命,事件的真相又是什么?
或者说,在抢流量之前,真相究竟重要吗?
就以一宗五年前轰动M国的交通意外为例,轿车与蚊型单车相撞造成八死八伤的惨剧,当年的报导标题是轿车失控撞向单车,酿八死八伤悲剧。
失控这词汇已表明了罪在司机,所以当时大部分人都在字面上给司机下判为疏忽驾驶了。
后来,蚊型单车在公路飙车竞赛日益猖獗,视频又广为流传之后,有关事件的标题改作飙蚊型单车酿八死八伤惨剧——用词一改,对不明事因的广大民众而言,这起意外的对错就产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在交通意外的报导上,“肇祸”一词不知为何都惯性套在“强势”一方,如卡车与轿车相撞,标题一定是肇祸卡车,而“肇祸”一词为引发灾祸……从字面上,报导者无疑在末经确实真相的事件上,以错误的词汇误导群众在是非上的判断。
记得小时候看报纸,记者但凡发现女尸都爱标上“艳尸”,这也是让许多人所诟病的惯性用词。
所幸,“艳尸”一词已消失很久很久了。
持刀砍人呢?一般上也习惯了用上震慑人心的词汇——正如S国砍人事件就叫“刀刀夺命”!该男子失控以刀割伤手腕被说成“砍”自己手腕。
有关视频在我脑海不断回播,该男子持刀往倒地的女子颈部比划着,其中菜刀不慎落地三次……我忍不住在想,这画面若是以小说的写法会用上“刀刀夺命”这句吗?
“割”与“砍”是完全不同的力度,在清晰的视频疯传中,电台邀来宾探讨新闻事件里不断用词不当,大众会因此偏离了真相吗?
如今的新闻标题在感觉上似乎有些类似标题党,即不在乎用词是否存在误导,只管能不能吸引人。
对于照单全收又转发分享,这何尝不也是要命的乱象?
貌似我也用词不当了……
骑单车夜游与飙蚊型单车是两回事,许多人就因骑单车被撞而认定司机鲁莽疏忽,实在是用词不当造成公众的批判有失公允,这真的是要命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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