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理论不是朋友》,写于我在分析哲学门口苦苦挣扎的日子里。被理论逼得跳脚是不少初入分析哲学的朋友最初都会遇到的问题。我想起自己在本科阶段听研究生学姐们开的最多的玩笑就是“这学上不了了,退学吧。”当然,这么说有点为自己找借口的意思。
我无意掩藏这种真实,但是我也不想从此裹足不前。随着夏天的到来,我在哲学系的生活也一天天地拉长,一种无法满足的理智上的紧张一直萦绕着我,索性的是我遇到了不少善良,优秀,同样不甘于锁死在学院里的朋友。
这篇文章不是对于上一篇的颠覆,而是尝试突破。作为职业哲学工作者,我们都想知道,如何才能从理论中找到前进的力量。迄今为止,我有幸耳濡目染了诸多的良师益友的尝试,简单来说,分为内部突围和外部强拆;本文想谈谈我对于分析哲学的批评以及来自师兄的“内部突围”之法;至于外部强拆,师友们的灵感大多来自于“后人类纪”的论断,说来话长,我们慢慢谈。
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分析哲学讨论模式
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哲学系都已经日趋保守,作为主流的分析哲学更是如此。主要体现在,彻底远离真实的生活,执着于纯粹概念的分析。
关于证据-信念的讨论是当代分析哲学前沿的热点之一。我们粗略地认为,一个人的某种信念的形成需要诉诸于一些支持这个信念的证据。比如,对于法庭的陪审团而言,他们的所听,所看,所想都发生在一个时空领域内,此时我们可以说他们共享着相同的证据。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能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呢?我们为什么还需要投票来决定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呢?
这是反直觉的。基于对于时空的直觉,更直接的设想应该是,一个证据只能以一种准确的命题方式表现出来,并且最终支持唯一的一个理性的态度。
现在我们需要提供一个理论来解释这种矛盾,并且尽可能地以追求真理和避免错误为目标。构建这样一个理论,一种情况是我们坚守一个证据只能支持一种理性态度的立场;另一种情况是,我们倒退一步,承认对于一个证据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态度,他们都可以是理性的,那么我们就必须解释,为什么在面对同一个证据的时候,在不同的态度之间的选择不是随意的,而是基于非常理性的慎思。
支持“一个证据,一种理性态度”的人对于“退一步”的反驳论证是这样的:
(1)大前提:存在于一种“承认对于一个证据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态度”的状态下,意味着对于同样的证据,相信某人有罪和无罪都是合理的。
(2)小前提:我们直觉上认为任意选择信念的是非理性的,一旦你处于这种状态下,你就是非理性的,你就不再这个状态中了。
(3)结论:你唯一的理性态度只能是悬置判断。
但是“退一步”理论者会说,为什么两个人对于同一个证据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呢?这可能是他们接受证据的时候,接受了证据不同的侧面。那么对于认知目标,也就是追求真理避免谬误的目标来说,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认知规则,而不同的认知规则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只是一种个人选择,无所谓好坏。
支持“一个证据,一种理性态度”的人对此的辩护是:我们坚持一个证据,一种理性态度,就预设了一个好的认知规则,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一定有他们认为最好的那个认知规则,规则是有好坏的。我们可以预设的认知规则有三:
(1)从肯定前件必然推出肯定后件(MP)
(2)只有遵循某一个规则才可能学会某个东西
(3)追求更高阶的证据(HOR;high-order evidence Research)
一个好的认知规则既不是(1),也不是(2)(具体论证不详),因此,HOR是一个好的认知规则。两方对此的的交锋点不止这些,暂且不谈。
主流的分析哲学与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并无二致
与这种几乎需要屏住呼吸的哲学讨论方式相关,笔者很容易联想到的,就是中世纪时期,作为主流哲学的经院哲学。比如奥古斯丁对于上帝存在的两个证明。
证明一:本体论证明
(1)大前提:“上帝”这个观念本身,意思就是“绝对完备者”。
(2)小前提:假如上帝仅仅存在于人心中而不具有现实的存在,那他就不是”绝对完备“
(3)结论:上帝只能是”绝对完备者“。
证明二:认识论证明
人的理性拥有真理的来源是什么?
(1)理性之中
(2)理性之下
(2)理性之上
如果真理的来源低于理性,那么真理将被理性所评断,而不是真理作为理性判断的准则,因此真理的来源不在理性之下;如果真理的来源在理性之中,由于理性处于流动变化之中,真理也就流动变化了,这与真理的确定性是违背的。因此,真理只能在理性之上,这一处于人类理性之上的真理,就是上帝。
回顾中世纪时期的历史,经院哲学围绕着证明”上帝“争论不休,衍生出许多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笔者认为,如今的学院分析哲学实则并无二致。只不过中世纪的时候,哲学争论围绕着“上帝”,而到如今的学院哲学的争论围绕着的,则是自康德以来被无限放大的傲娇的人类理智。
来自师兄的内部突围法
我虽然批评分析哲学,但是也承认分析哲学显示出来的科学性。分析哲学展现出的特点是:(1)写作遵循严整的论证结构。(2)技术化。概念使用技术化,比如“外在”“内在”“机制”“因果”这样的术语都已经有其非常固定的涵义,以避免进入概念的讨论的时候产生混乱。(3)无人区。在正统的分析哲学写作中,常常看不到作者以及对话者的情感和关切,人的个性在技术性的讨论中是不被展现的。
学院派的做哲学主流方法,日益蚕食了那些仍然关切着人的生存状态的存在主义,社会批判理论的一席之地。原先作为欧陆哲学重地的德法名校们,现在也开始了向分析哲学的漫长转型。我以为,这种趋势是不容乐观的。如果哲学创新日益沦为繁琐哲学的讨论,那么只能说明连哲学家们都也已经无力反抗技术对于人的主体性的颠覆了。
我找到的第一个解锁方法,来自于受到近十年分析哲学训练的师兄。师兄的解锁方法是:我不否认关于“信念”问题的技术性讨论有所必要,但是这种讨论必须终止于现实指导性。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六号》再狂野,也需要一个结尾,不能没完没了。
对于证据-信念问题的讨论结果很简单。对于同一个证据,只能对应于一个正确的判断或者信念;比如既然大量的研究证据指向的都是“全球变暖”这个事实,那么拥有“我相信全球变暖”这个信念就是合理的;而对这一事实视而不见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同样的证据指向上帝的启示,对于圣战战士来说和对于一个天主教徒来说就是不同的。因此,两种“信念-证据”问题的立场都能够找到用武之地。
师兄做的解锁努力,倒像是对于论辩传统的一种回归。论辩的本质是,两个相反的持方都无法确认该方的立场,于是解答的权力落在了第三方。论辩的交锋共同确认了一个第三方受益的答案。
理论的扎根需要“真实”
《无问西东》里,吴岭澜问梅贻琦:“什么是真实?”梅贻琦答:“什么是真实,做什么和谁在一起,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有一种从心灵深处满溢出来的不懊悔也不羞耻的和平与喜悦。”除了最后一句略显鸡汤之外,我无比捍卫这种真实性的定义。
我觉得读哲学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你把你的真实撕碎了,让它们一片片像碎玻璃一样飘下来,每一个都映射出更大的悲惨世界;但是这也是哲学最可贵的地方。哲学家不是小说家,也不是戏剧家,但是哲学理论可以拥有触动人的力量,可以撕碎人的真实一探究竟。我无法忍受理论在一个看不到人迹的空中楼阁中盘旋,这也意味着,我绝做不了一个主流的分析哲学家。
自尼采以后,上帝就死了。上帝死了之后,留下的是一个没有办法弥补的空缺;拿人的理智,拿反噬人的技术去填满它,虚无主义依然存在。自救只能另谋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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