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天,太阳狠辣的炙烤着,路上的行人很少,要么躲在树荫下,要么躲在咖啡馆喝着咖啡,街道上寥寥无几的人当中,有一位穿着黑色纱袍的人,不用看,也知道,那是个女人,因为黑纱笼罩了全身从头到下,根本看不见她的头发和脸庞,甚至连眼睛也是遮盖着的,因为头纱在眼睛处有一层塑料膜,淡淡的黑色,但是眼睛却可以看得见事物,除了外国人,没有人觉得她很奇怪,想想这么热的天,不免对她有些怜悯了,再看看路上的其他人,外国人穿着短裙和小背心,男人们穿着半截袖和短裤,有了长长的黑色纱袍,她走得很慢,根本就跑不起来,就连她脚上的鞋子都是黑色的,手里的皮包也是黑色的,很讲究搭配。
一、穆斯林家庭里的女孩子
丽娜每天都是听着清真寺的朝拜声起来的,她们家离清真寺很近,每天五遍的朝拜喊声不绝于耳,她已经习惯了,她是她们家的老三,她们家有姐妹五个人,她有两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五个孩子中只有弟弟一个人不需要戴头巾,家里的女人们只要是出门都要戴上头巾,小丽娜太小了并不懂祷告的含义,只是每天学着妈妈的样子去祷告,而爸爸一般都去清真寺做祷告,因为宗教的缘故,对女人的要求很多,所以女人们一般都在家里做祷告,如果女人们要去清真寺礼拜的话,已婚女子应该获得她丈夫的同意,而未婚女子则需要获得她的监护人的同意,并且不能带入一切可能引起欲望和招致诱惑的服饰和香料。每周五的主麻日,所以都是男子在中午时间每个人不管从事什么行业,必须放下手中的工作,带着祷告的小垫子赶往清真寺,同时这一天也会有很多商贩售卖东西,祷告完了之后,他们都会去商店买吃的东西,而商场一般都是外国人去买东西。
作为家里的女孩,平时要担负起照顾弟弟妹妹们的责任,因为母亲一个人实在太辛苦了,母亲没有工作,主要就是在家照顾他们姐弟几个人,爸爸也没有工作,每个月就靠着政府给的补贴维持家用,白天家里太吵了,爸爸就会去家附近的小咖啡馆里坐坐,一般一坐就是一天,只有吃饭的点是回家吃的,家里孩子的衣服,都是大的穿完给小的穿,虽然生活在贫民窟,但是还不是最下层的生活,至少他们还有自己房子,只不过破烂了一些,还有一些人比不上他们,对他们就是难民,每一条街道上都有难民,年轻的,年老的,妇女儿童,甚至有妇女带着刚出生几天的婴儿,跪在地上乞讨,丽娜的妈妈时常会带着丽娜等出门买菜,身为妈妈的她不忍心看着那些苦难的人,就像《古兰经》中告诫的一样,他们要帮助有需要帮助的人,丽娜的妈妈纳吉莎总要给她们几个硬币,纳吉莎看着哪些脏兮兮的孩子和那些可怜的母亲们,自己还是欣慰不少,至少自己还有家,虽然破旧了些,丈夫虽然帮不上什么忙,甚至偶尔因为金钱还打她,但是她觉得,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因为在贫民窟里,他们家算得上好的生活条件呢,其他家的妇女们都很羡慕她。
有一天丽娜和弟弟妹妹们在家里玩耍,一个捡来的破旧的木马玩具,人可以骑在上面,来回晃,但是无论怎么晃,人都不会掉下去,就像不倒翁一样,孩子们高兴极了,不知道爸爸从哪里弄回来的,一个个脏兮兮的小手轮番操纵着驾驶杆,不时地传来“嘻嘻,哈哈”的笑声,突然不知怎么的,弟弟在一旁大哭,还推搡着丽娜,这个时候,爸爸过来了,看到弟弟哭了,不问青红皂白,就给了丽娜两个大嘴巴,爸爸人高马大,丽娜嘴角很快都留出了血来,呆站着一旁,吓得哇哇直哭,浑身一直在抖,听到哭闹声,妈妈也闻声赶来了,一把拽过了丽娜,搂在怀里一边安慰着丽娜,一边质问丈夫怎么了,丈夫本来就没能耐,还是个暴脾气,竟然听到后,对纳吉莎破口大骂,丈夫安慰了几下小儿子,随后,生气的一摔门出去了,妈妈给丽娜上了药,问她怎么回事,丽娜抽噎地回答道:“弟弟想多玩几次,不愿意下来,我就给他拽下来了,他就哭了,然后爸爸就过来把我打了......”。纳吉莎也没有办法,他知道丈夫宠极了这唯一的男孩,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即使是一个眼神也绝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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