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贡布雷》共分了两章,本次记录的是第二章内容。跟"我"走近贡布雷,去看看幼小的“我”曾经在这个小市镇里所经历过的人和事。
开篇普鲁斯特首先详细描述了贡布雷这个小市镇的布局,突出描写了教堂和钟楼。因为欧洲的市镇中心一定是一座教堂,从外面说教堂是一个标识,从内部看教堂是整个市镇的精神和信仰的中心,也是行政管理和世俗生活的中心所在。贡布雷的教堂和钟楼及许多的街道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首先出场的是病怏怏的莱奥妮姨妈,还有时刻伴随在她身边的女佣弗朗索瓦丝。
(上一章结尾处写到我多年后偶然在母亲家吃茶点,“小玛德莱娜点心”唤醒了儿时的味觉记忆,于是引出了与姨妈莱奥妮相处的一段有趣经历。)
莱奥妮姨妈是一位因为丈夫的去世而深受打击,以至久病卧床不起的有钱贵妇人,性格乖戾,絮絮叨叨有点神经官能症。一天到晚都是一副命不久矣的姿态,听到别人去世的消息就会联系到自己身上,说“我也快了,善良的上帝该把我召回去了。”她对医学治疗有自己的独到见解,认为卧床修养远胜于运动。她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楼上的两间屋子里,从不下楼以及去户外走动。
她既不想人们说她没什么病,劝她不要“顾影自怜”,又不想听到人们说她即将不久于人世。因此她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只有一个欧拉莉同情她的病情,赞成她卧床服药,还会说些宽心话担保她早晚能康复。为此被她接纳并可经常来看她。但她又常常因欧拉莉没在她期待的时间里登门而焦虑不已,也只有好脾气的老女佣弗朗索瓦丝才能受得了她。
除了吃饭睡觉以外,她最大的乐趣就是透过窗户观察街道上发生的事情,喜欢打听邻居的事情,对邻居的日常行为品头论足,甚至会为镇里突然出现陌生人等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惊小怪。她还以挑拨下人关系,看她们相互嫉妒和倾轧为乐事。但大家知道她是病人,并且骨子里并非恶人,内心实际很善良,而且乐善好施,所以并不嫉恨她。
正当我姨妈同弗朗索瓦丝这么东一句西一句闲扯的时候,我同外祖父母和父母一起在教堂做弥撒。
作者用这个过渡句转而叙述周日上午随外祖父母和父母去教堂做弥撒时的种种见闻。对教堂的古老门楼、墓石,彩绘玻璃窗、挂毯等一些珍贵的文物、拱门、地下室、后殿、钟楼、塔楼等逐一一进行了细致生动的刻画,尤其是彩绘玻璃窗户上画着的人物故事、挂毯上半部分因为日晒而比下半部分显得苍白等,都以其聚光镜和显微镜般的观察力和富有诗意的语言详尽地描述出来,写出了在一个小孩子的眼中教堂是如此地富丽堂皇。
另一面彩绘玻璃窗上是一座粉红色的雪山,山下是打仗的场面,它好像是雪山喷出的凌乱的雪珠直接打到玻璃上凝结而成的霜冻,又像是玻璃窗上残留的雪花,只是这片片雪花被一道霞光抹上了一层红晕(无疑,就是这道霞光,把祭台的彩屏照得格外绚丽,好似这上面的五光十色,不是早就涂在石料上的颜色,倒像由外面射来的一道随时准备放出异彩的光芒当场抹上去似的。)
——文中对彩绘玻璃窗的描写
外祖母很喜欢这个教堂,常常在回家的时候让我在广场滞留片刻看看教堂的钟楼,启发引领我去欣赏它没有一丝一毫庸俗、浮夸和鄙吝之气,具有个性、敢于独树一帜的独特的美。
再接下来,小说由一个过渡句——“早先,我并不在这小苗周围的神圣的树林中久留,因为我在上楼读书之前,总要先到外祖父的兄弟阿道夫外叔祖父居住的楼下那间起坐间去待一会儿。”——进入有关外叔祖父的插叙。
外叔祖父是个以少将衔退伍的老军官,活得比较洒脱、风流,认识不少女演员和交际花。平时住在巴黎,每年会回乡下小住。那时的我热爱戏剧,但却不被父母允许去看戏,反而让我对演员产生了神秘感。有一天,我去外叔祖父家时遇见一个交际花,被她吸引力甚至心神恍惚,觉得她比他家里那些传统的女性亲戚们都有吸引力。外叔祖父向交际花介绍说我的功课很好,将来可能是“雨果第二”。临走时,外叔祖父暗示我不要对家里人说起这件事,但我的内心实在是太兴奋了回家后便将经过详细告诉了父母,让他们十分反感。之后外祖父与父母一起去言辞激烈地质问外叔祖父,这影响到了一家人与外叔祖父的关系,直到他去世都不再来往。
所以我就不再进入已经关闭的阿道夫外祖父的那间休息室了。我只在厨房外的小物周围留恋,这时弗朗索瓦斯出现的小庙前的平台上对我说……
由此,文章进入对帮厨女人的回忆。她正怀着孕,临近产期,做着简单的没有技术含量的削芦笋的家务,穿着宽大的工作服,让人联想到画家乔托的壁画中的几位象征性的人物身上所穿的那种宽袖外套。乔托的代表作是寺庙里的“慈悲图”,其画中的人物往往身材粗壮,穿着宽袖外套,斯万先生因此将她称为“乔托的慈悲图”,她也同那些壁画上的人物一样,有着同样“结实而俗气的面孔”,她端来的咖啡偶那个母亲的话来说只配叫热水,送来的热水勉强有点热气,因此也更衬托出了弗朗索瓦丝的高明优越之处。
接下来的内容是写我在栗树下凉棚里阅读,在阅读的过程中认识真理和美,发现书里丰富的哲理和蕴藏着的美并将它们占为己有。这部分内容颇有些文学评论的意思。作者写道:小说家的创举在于想到用数量相当的抽象部分,即用灵魂可以认同的东西来替换灵魂无法看透的部分。以十倍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搅得我们心绪不宁。阅读的时候我们的心在一小时中可能经历到的各种幸与不幸,实际生活中或许要花费好几年的功夫才能领略到其中的一二。幸与不幸在生活中都是缓缓发生的,慢得我们无从察觉,只有在阅读时、在想象中才体会到这种悲哀。
我在阅读中得到了别样的快感,安坐的快感、呼吸新鲜空气的快感、不受来客骚扰的快感。阅读让我沉醉,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我有时甚至连整点报时的钟声都听不到,因为“读得入迷就跟睡得很实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
在这种沉醉当中,也会偶有小插曲,那就是驻防部队操练从街道上浩荡穿过,这些士兵让慈悲的弗朗索瓦丝不禁流泪感叹,“可怜,他们的青春就像草场上的青草一样,都要给割尽了。”
接下来,作者继续谈当时让自己沉醉的书。在大他几岁的朋友布洛克的介绍下,“我”开始读贝戈特的书,很快就感觉与贝戈特相见恨晚。布洛克因为独特的个性先后被“我”父亲和外祖母讨厌和不喜,后来更是因为非议我的姑祖母年轻时的事遭到我全家人的排斥和拒绝,他从此对我冷淡至极。但这并未影响我对贝戈特的崇拜和偏爱,跟我母亲的朋友还有迪·布尔邦大夫一样,我最欣赏贝戈特作品字里行间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旋律感,那些放在显要的地位的古意盎然的词句、一些尽管很简朴常用的短语,在哀怨的行文中插进一两个唐突的字眼和一种粗里粗气的语调的最感人的魅力。
一天礼拜天的午后,斯万来访,正遇“我”在读贝戈特的书,斯万很友好地与“我”这个小孩子聊起了关于贝戈特的话题。他说新秀作家贝戈特是自己家的常客,且常和女儿斯万小姐一同游览名胜,让“我”心生羡慕与向往,希望能成为她的朋友,对此满怀希望又充满绝望。可想而知,假如有一天“我”能真正走近作家贝戈特与斯万小姐,他们必定会对“我”产生无法估量的心灵冲击。
(P51一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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