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氓,就是那个被当了上千年反面教材的氓。
本来我是有名字的,只可惜当我因战乱背井离乡来到卫国的时候,名字什么的就不再重要了。氓者,亡民也,没了土地的我,只能靠做点小生意糊口,比如,抱布贸丝。
在居无定所的日子里,我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很美,美到我移不开眼只想就这样一直痴痴的看着她直到地老天荒。于是我鼓起勇气,去和她打招呼。像所有被家里保护的很好的女孩子一样,我话还没说两句她就像受惊的小兔子一般匆匆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呆呆回忆她羞红的脸颊和软软的声音。
“她不是一个适合我的姑娘,”我硬起心肠对自己说。在外讨生活这几年,我无比清楚的意识到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多么的可悲。东奔西跑,受人白眼不说,在战火连绵的年代里,小商人能留得条性命苟延残喘就是上苍的恩泽了,遑论攒钱置办自己的家,像她这么美好的姑娘,怎么会看上我这个一没钱财二没土地的穷小子。
家,我多想有个家。只需二亩薄田一个她,我耕田来她纺纱,几个孩子绕床跑,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可是第二天,我的脚不听我使唤又走向了集市,然后又遇见了她。我早就没有心思卖布了,眼睛不住的在她身上打转,三步,两步,一步,她过来了,我听见我的心在砰砰直跳,仿佛要从嗓子眼里蹦了出来。
“嘿,你又来这里呀。”我听见她说,她的声音像最贵的丝一般顺滑,穿过我的耳膜挠的我心里痒痒的。
“啊,是啊。”我的声音干涩的像刚从嗓子眼里挤出来,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讷讷的住了口,怕冒犯了她的耳朵。
“咦,你昨天不挺能说的嘛,怎么今天一下哑巴了?”她眨了眨眼睛看向我。我们的距离并不近,但我觉得自己能看清她脸上的绒毛。
我清了清嗓子,加深了几分笑意,感谢先父先母给我遗传了副好皮囊,的确让我在外行走方便了不少。谁料这次我话还没来得及说,她又红着脸跑开了。而我则重新开始冲着她的背影发怔。不出意料,又是收支不抵的一天,再这样下去的话,没过两天我就真的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我暗下决心,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然而第三天,我又站在了老位置上。我一边在暗暗唾弃自己一边又忍不住期待。可是她没来,我从清晨等到晌午,从充满希望到心灰意冷。我对自己说放弃吧,她可能早就把我这个只见过两面的陌生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这样也好,我就可以死心然后继续自己的生活了。正当我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我眼角扫到了气喘吁吁跑过来的她。那件粉红色的衣衫是前儿她从我这买走的料子,真的非常衬她,那明媚的笑容晃了我的眼。
“好看么?”她像小燕子一般在我面前转了个身。
“真美。”我听到自己轻轻的回答,好像大一点声就会惊扰到她的展演。随即我又回忆起了自己的决心,加快了收拾的速度,埋下头来对她说:“我要离开了”。
“你要去哪?”她的声音不觉高了个八度。
“复关。”我压抑住自己汹涌的内心尽力平静的回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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