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将近三个小时看完了灵希大大的《芙蓉锦》,坦白说,我真的已经许久没有看几十万的小说了,总是在看短篇小说,什么也没学会,但灵感偶尔有,只是不会写。
这本书也算是因缘巧合之下点进去看的,主要是我看字数不是很多适合我看,看完以后挺心疼男二的,果然男二永远属于观众。
这一次的读后感又要以张爱玲的话开头,张爱玲曾说:“人的一生总共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入心的人,但是,我会选择温柔了岁月的人,因为那个惊艳了时光的人,虽然会让你心动,但是,也往往惊鸿一瞥。”
《芙蓉锦》是一本以民国时代为故事背景的爱情小说,讲述了清平女子贺兰身边徘徊着这样两个身影:一个是毁灭的恶魔,另一个是拯救的神;一边是让人沦陷的狂热,另一边是人淡如菊的柔情;一个带来撕裂灵魂的痛苦和伤害,另一个给与矢志不渝的治愈与守护。命中注定与她纠缠的两个男人,掌心纠缠交错的曲线,在玉山别墅夷为废墟的那刻起,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女主叫贺兰,是自幼失怙被风情姨妈收养的娇娇儿,男一叫高仲祺,是忍辱负重报仇雪恨的参谋长,占有欲很强,性格也有些偏执;男二叫秦承煜,是军阀子弟,一个温柔的读书人,如清风一般抚人心;男三叫秦兆煜,是男二同父异母的弟弟,沉溺在风花雪月之地的人,他一辈子的情全给了女主。
人的一生,都会遇到很多的人。有的惊鸿一瞥,惊艳而心动,那是留,有青春的印记,美好的总是令人难忘。有的即便来得晚一些,但是,不耀眼,却有温度,虽平淡,但能长久,可以给你一生的温柔。
高仲祺之于荷兰,便是惊鸿一瞥的人,两人初遇时,就因一面之缘,男主:这绝对是跟我度余生的人。
开头我还挺喜欢高仲祺的,占有欲偏执的男主,这不妥妥的救赎文吗?但是看到后面发现男主开始不做人了。他把女主骗出去,“囚禁”在别墅里,然后趁她不舒服强行占有了她,未经女性同意,这高低得算qj吧?睡了就算了,还不让她回家,因为男主的老大,也就是男二男三的爹,知道了女主的姨妈收留了他的仇人,男主只好瞒天过海想保下女主,所以他把她困在雪山顶的房子里,派人炸了女主姨妈家,男一的手下有个事业脑,觉得女主的存在只能影响男主复仇拔刀的状态,于是偷偷摸摸把女主送回了家,你说巧不巧,刚好撞上姨妈自杀,整个别墅被炸成了废墟,男主还开心的要死,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爱的人此刻躺在废墟里等待救援。
其实也不是不能为男主洗白,因为他除了占有欲强点,需要复仇,他待女主还算好的,只是终究隔了血海深仇,这一辈子都没有可能了。
这个时候,我们的小天使男二闪亮登场,知道女主家被炸了,拖着破烂的身子去挖土,把管家心疼得要死,但也不负有情人,秦承煜挖到了身负重伤的荷兰,然后把她带走了,其实初遇时,男二是出国留学回来的教书先生,被女主吸引到了,待她很好,忍不住表白了,但是女主拒绝了,男二问她是不是如果他来得早些,他们就有可能,贺兰说,不管你来得早不早,她都要等男主的,由此可见,那个时候,女主是真的对男主托付了真心,这个惊艳时光的人占据了她太多岁月。
小说嘛,男主肯定是一发即中,贺兰不想连累男二,趁机离开了,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被告知有了孩子,那肯定不想留啊,是仇人的血脉,但女主遇到的老妈子很好,是一个中年丧女的人,一直照顾她,女主为了生存,受了很多委屈,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成为了别人的婢女,她有多苦,我骂男主就有多惨,早产的时候,男二又出现了,带着女主回家了,男二真的是个天使,没有男二,女主早死了,呜呜呜(┯_┯)
突然想起一些细节,女主最初给男二算命,说他事业线什么都好,就是生命线很短,后来一语成畿,男二死在了女主最爱他的时候。
你说真正爱一个人是不是会包容TA的一切?男二对女主便是如此,明知道女主的孩子不是他的,他还是傻不拉几的去做那个接盘侠,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地把她娶回了家,他不知道的是,女主坠入了深渊,因为男主就是男二爹的副官,秦承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亲手把女主送到了虎口,这一送,葬送了全家的命。
男二给女主孩子起名为“芙儿”,因为女主独爱芙蓉花,这种细节真的爱死我,爱了那么久爱得那么深的人怎么会轻易说忘记,但女主有在努力放下男主,甚至为了报仇故意像男主示弱,她已经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了,只想拿自己做赌,毁了男主一辈子。
男二被男主找人干掉了,本来会死在车站,可他拼命留下一口气回家见女主,手里拿着那盒特意给她买的胭脂,他说:贺兰,我爱你。然后亲眼倒在女主面前,妈呀哭死我了,温柔男二下线,男主又要挨骂了。
男二的死亡,是男二家走下灭亡的开始,男主又杀了男二爹,因为文中提到过男二爹杀了男主全家,本来那个地盘是姓程(男主改母性),不是他们秦家的,所以兜兜转转,上辈子的恩怨牵连到了这辈子的幸福。
后来女主虐男主,一直作,我受不了的是男主还打她,骂她贱,还不止一直,可是打了骂了以后又说爱她,把命给她都可以,有点人格分裂,哈哈哈哈
后期就是男女主之间互相折磨的一些事,但是男主也确实爱她,本来要斩草除根,却还是默认女主放走了男三,留下了秦家最后的血脉,因为女主说男三长得真像男二。
大结局就是女主拿男主亲手教她的枪技杀了男主,按理说女主应该也死了的,不过作者写了一个番外,男三救下了女主,最后还见到了自己的外孙女,对了,男主至死都不知道那个小娃娃是他的孩子,他只记得女主亲手杀死的那个未曾谋面的婴儿。
有几个点我不喜欢,①男主在有女主之前,还有其他的女人,甚至让人怀孕又利用完以后亲手杀了她;②女主为了说服自己忘掉了男主(我是这么觉得的,虽然有仇,但她心里应该还是有男主的,相比于说她爱上了男二,还不如说是陷入了他的温柔,不回应就怕是对不起),让男二睡了;③女主为了报仇,彻底变成了风尘女子,当然只针对男主;④虽说男主也不怎么好,但我还是想说女主不过就是仗着男主爱她,就使劲作。
突然又想起男主手下说得那句话:他这辈子最擅长玩弄心计,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这样,只有你,才能让他方寸大乱,他迟早会死在你手上。
每一种遇见,都有意义,每一个爱过的人,都有记忆。无论你遇到了哪一个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总会带给你一些特殊的感受,以至于你每次回味起来,都觉得人生是精彩的。
贺兰的三四年仿佛就是一辈子,高仲祺和秦承煜这两个男人把她的生活搅乱了,一个留给她幸福的同时也带来了伤害,一个温柔她一段时光的时候也带来了遗憾。
有时候,最初等待的人,未必就是陪你到最后的人,而最后看到的那个人,也许他才是你第一个遇见的人。
所以男三死之前见得最后一个人是女主,他慢了一步就错过了一辈子。
生活,确实因为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变得越来越生动。你遗憾的,会有人为你弥补上,你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回到你身边。所以,幸福不是什么都拥有,而是自己想要的,能够守在身边,踏实而温馨,平凡而温暖度过一生。
张爱玲说(写给贺兰):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
低到尘埃里。
但她心里是欢喜的,
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张爱玲说(写给秦承煜):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
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
不管在什么时候,
不管在什么地方,
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张爱玲(写给秦兆煜):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
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
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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