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家去住宿的时候是初一,那时候的我12岁。那时候的我不像现在的孩子人人都有手机,只要有足够的流量,待在家里可以知道外面的一切。
那时候的我想要听一首歌都很不容易,因为学校全封闭式管理的,能回到家里好歹还能从电视里获取一些信息。在学校,我们唯一的音乐来源就是学校的广播。学校的广播会在四个时段响起,分别是早操、午餐、晚餐和晚自习结束,早上总是放《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听了很长时间,我才知道意思是: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其他时段方的歌曲就比较随意,什么流行就放什么,如《潇洒走一回》《千年等一回》《花心》《朋友》等等,晚自习的时候,完成了作业,我就凭着自己的记忆默写歌词,断断续续的积累好大一本,为什么这么做?因为我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英语课代表兼文娱委员。我喜欢唱歌,但是嗓子不好,用我爸的话来说,那就是破锣嗓子,当然,现在我知道我的嗓子还有一个称呼:烟嗓。如果那时候我的嗓子有这个称呼,说不定我当歌星去了。我自己认为,三个职务中最忙的就是文娱委员,乡下学校娱乐不多,每天晚自习前有半个小时唱歌,这是让我最头疼的一件事情。我感觉自己都不是来念书的,每天要花很多时间在学歌、教歌上,每当学校广播出了一首新歌,我就得花时间去听、去默写歌词、去学唱,然后教大家,所以,我虽然不识乐谱,没有任何的学歌的设备,就是靠学校的广播和自己的努力,初中前两年,学会了不下五十首歌曲。
因为这样,学校的人基本上都认识我,书里时不时会有一些小纸条,上面写了一些表达情感的句子,但是我都没有放在心上,因为那时候的我被琼瑶的浪漫洗脑了,看不起这些同龄人。
那时候的我,在全体师生眼里的评价是一致的:学习好、乖巧懂事、胖乎乎挺可爱,除了我最好的朋友小兰,没人知道我是怎样的。我个子小,坐在第一排,为了上课可以看言情小说,我会给它套上封面,上什么课套上什么封面,当然我是有分寸的,语数英这样的科目我是不敢看的,毕竟要保持学习拔尖,课堂还是得好好听课。其他课我就为所欲为了,我的速记能力很强,有一次植物学好了满分,老师让我帮他去改卷,我等了半天,他没给我答案,我就问他要,他说,你都是满分,还需要答案吗?我不好意思说道,我考完就忘了。这个科目不用中考,我平时拿高分全靠突击,老师在课堂上将这颗树,那条鱼,我全用来看这个女人和那个男人的故事了。这个老师也挺可爱的(很抱歉,我不记得名字,他( ̄~ ̄) 嚼!植物学,我们习惯了称呼他为植物老师),有一次他抓到我在课堂上看小说,我和他谈条件,如果我考试90分以上,他就不管我,我安静的看书,不知道的同学还以为我很真的读课本呢,他竟然同意了。有意思吧?
那时候的我有太多的故事,偶尔回想,梦里都会笑,初中时期的我过得很幸福,在学校人人都对我好,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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