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于:央视社会与法
业主受伤后应这样维权
一般业主在园区公共区域内行走,因地面不平或地面湿滑而摔倒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出现此种情况时,若业主伤势较重,可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一)拨打120进行救助;
(二)要求物业公司保存监控录像并拨打110出警,留存好监控录像及出警记录;
(三)积极治疗,并留存好诊断证明及在此期间产生的治疗费、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票据,以备康复后进行索赔。
业主可以就以上费用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如彼此达不成一致意见,业主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摔伤情况申请伤残鉴定,对营养期、护理期申请鉴定,同时根据鉴定的级别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赔偿。
地面湿滑致业主摔伤
物业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属于从事服务管理的法人,在园区管理范围内,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本身的职责就是负责园区内保洁、保安、工程维修等事务,而物业管理费中也含有保洁服务的费用,故因保洁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地面湿滑,物业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在清洁地面时,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将提供清洁地面和墙体的服务时,应提前告知楼内的各位业主;在清洁工作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树立警示标识,提醒业主小心滑倒。
物业公司也可根据情况需要,采取防滑措施,以防出现告知后仍有危险发生的情况。如,雨雪天气时,物业公司应在湿滑、易出事故的地方,及时放置防滑地毯或派人清洁地面等,尽可能降低业主因地面湿滑出现事故的几率。
假如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未充分履行义务,那么因地面湿滑致业主摔伤的,物业公司应对自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防范义务,采取了无瑕疵的防滑措施,业主仍发生了摔伤,那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业公司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将园区公共区域内环境管理得温馨洁净,不仅可以提升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而且能大大帮助物业公司树立正面的品牌形象。但物业公司在提供这一服务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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