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有史以来,看的最快的一本书,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生活的前提下,前后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一样,没有华丽辞藻,没有跌岩起伏,却吸引着读者一步步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被他幽默诙谐又压抑伤感的文字所折服,忍不住一口气读完。
今天不是要写书评,不是要写感慨,就是简单的记录一下几个片段,说说自己的感受。
这本书虽然读起来倍感压抑,但也夹杂着些许温情,故事的结局比起《活着》里的徐富贵,要让读者舒服的多,这多少也算是给了大家一个心理安慰。
在许三观生活的那个时代,人民公社,大跃进,自然灾害,饥荒,知青上山下乡,动荡,苦难与贫穷折磨着底层的人们,个体的艰难与整体的灾难相互纠缠,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烙下那个时代的印痕。而全文正是以许三观卖血为线索,记叙了他生存在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中,为了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不得已一次次卖血,有主动,更多是被动,有无奈,但也有必须。
第一次卖血的时候,他还没成家,看到根龙和阿方去卖血,阿方是想盖个房子,根龙是看上了村里的桂花,许三观自觉新鲜,也去卖。卖血之前,他们都是喝很多碗水,把尿肚子(膀胱)撑的满满的,路都不能走,那样血就能卖的多,负责买血的是一个大腹便便的李血头,对这个人物刻画也是很有意思,很形象。这次他们拿西瓜来讨好李血头,“交情”到位,才要他们的血。许三观这次卖的钱没给爷爷,又不舍得给四叔,他说这不是靠力气挣来的,是卖血挣来的。
第二次卖血的时候,已经是好多年以后,他娶了许玉兰,许玉兰给他生了二乐,三乐,一乐是在嫁给许三观之前,跟何小勇的孩子,这事后来才被曝光。一乐砸破了放铁匠儿子的头没钱治病,就叫人拉走了许三观家里的东西,为了赎回那些东西,他去卖血,但这次是心不甘情不愿,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自己当乌龟给人白养儿子,他觉得他的名声被坏了!
到了第三次卖血的时候,是为了他厂子里的林芬芳,林芬芳腿断了躺在床上被许三观占了便宜,他卖了血给林芬芳买了十斤骨头肉和绿豆。这段也是很嘲讽跟狗血的,林芬芳的男人很笨,但也察觉到了,他提着东西去许家闹,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坐在门槛上也哭也闹,闹罢,林芬芳的男人提起桌子上的东西就走了,许玉兰拦住不让他拿走,这男人说便宜都让他占了,东西当然要拿。
再后来,到了自然灾害,闹饥荒,乡下来城里要饭的人不断,每天都会有人饿死,许三观一家快没吃的了的时候,每天喝点玉米汤就躺在床上不敢动,怕一动就饿。喝到57天的时候,他决定卖血让全家人吃顿好的。当他找到李血头的时候,李血头看他两手空空,许对他说,自己身上除了血,啥都没了。你上次虽然收了东西但喊着共产党员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李血头表示现在全国上下闹饥荒,他再不收点自己也要饿死了,卖完后,许给李血头了五元钱,说当涌泉相报了。
许三观拿着钱带着妻儿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给了一乐五角钱,让他吃地瓜,说不是自己的亲儿子,血钱不能用在他身上。这也是触及泪点的一个地方,一乐说,你就是我亲爹,我只认你,你带我吃面吧,苦苦相求,许依然不带。一乐吃了地瓜依然觉得饿,哭哭啼啼跑去饭店找他们,可发现他们已经吃完走了。一乐伤心欲绝,第二天,他去找亲爹何小勇,让他亲爹带他去吃面条,何小勇不认,和老婆一起打了一乐。
泪点二是在何小勇被卡车撞了之后昏迷不醒半死不活,半仙跟何的老婆说只有他的亲儿在房顶烟囱上给他爹喊魂才能喊过来。何的老婆去求许三观一家,僵持好久之后,说服了大人,可一乐死活不愿意,被拖到屋顶上也不喊,一口咬定许三观才是自己的亲爹,哭闹着要下来,许三观感动了,对一乐说,救人要紧,做人要有良心,我们就救救他吧!自此不再说自己是乌龟帮人养儿子,把一乐视为亲生。
事情发展着到了知青下乡的时候,说身边只留一孩,许玉兰把三乐留在身边,一乐跟二乐下乡,受尽了折磨和苦难!一乐骨瘦如柴,浑身没力气,偷偷跑回家。为了哄他回去,许三观第五次卖血,以往卖了钱,立马去胜利饭店炒猪肝喝黄酒,觉得能把力气补回来,这次他把卖的钱全给了一乐,让他给弟弟一些,过节的时候,给自己买点好吃的,还要买点东西送给队长,争取早点被调离回城。他目送一乐拖着瘦弱的身体回了乡下……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的队长在许三观家大吃大喝,招待不好,怕不让二乐回城,许玉兰求着许三观再去卖血,为了好吃好喝伺候着队长,还送了一条烟。这次卖血遇到了根龙,根龙说阿方的身子卖血败掉了,每次卖血钱喝太多水,尿肚子被撑破了,前不久死了。为了二乐,并没影响他去卖血。
后来,一乐得了肝炎必须要去上海治病,这里似乎在讽刺之后,又见温情,许三观去借钱,得罪过的仇人,方铁匠,何小勇的老婆,都借给了他,钱不够,他只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去上海之前,找李血头,李血头说他如果不想活,可以找棵树上吊死了算了,卖血卖的频繁的,也要三月一次,你这一月三次,要死别死在我这里,不然上面追查,还要承担责任!
没卖成,开始进上海,在林浦,在百里,黄店,在七里堡,几次差点死掉,这人命硬,终究没卖死。拿着血钱,救了一乐的命。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卖血。过了好多年,三个儿子都在城里有了工作,娶妻生子,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许三观也六十岁了,都说老天眷顾他。根龙阿方卖血卖死了,何小勇死了,就他活的好好的。
有一天,他走在街上,突然想吃炒猪肝,再喝二两黄酒,他又想去卖血了,这次不一样的是,他是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以往是为别人,以往是卖了血要吃炒猪肝,这次是想吃炒猪肝才想起去卖血。走到医院,已经不是那个腹黑的李血头了,换了一个姓沈的血头,嫌弃他的血太老,给油漆工刷墙都不要。他哭着离开了,在街上边走边哭。他老婆许玉兰听闻后,告诉他,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我们的儿子有钱,我们也有钱,你想吃啥都行。许玉兰带他去胜利饭店吃了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
许玉兰的角色也被描述的淋漓尽致,骂街的时候,与女人扯头发的时候,炸油条的时候,文化大革命,被戴上妓女的牌子,公开游街示众批斗的时候,坚强,隐忍,不屈!为了家庭,默默付出的时候。
故事的人物命运悲惨不堪,那是一个国家的背影,时代的缩写。许三观鲁莽,一根筋又略微愚昧死要面子,但骨子里保持着原有的淳朴善良,顽强不屈,在如此艰难的岁月里,一次次卖血渡过难关,苦苦支撑着家庭的完整,用自己特有的达观与毅力解释了生活的重重困难。
结局看似圆满,实则又被悲凉的气氛所包围。。
余华的作品不多,但个个是经典,文章很冷静,大胆地以口语化描述社会的残酷,以一种不发声的力量,批判着丑恶的现实和灵魂,揭露着底层人民的艰苦与隐忍。
要归还主人了手机上关于娱乐的都卸载了,也很少碰手机,拿很多的时间来读书,这让我觉得时间过得超快。跑步不能继续了,因为我怕我会热死。所以上课之余,我就看书,写读书笔记。郝姑娘推荐的多抓鱼是个很好的二手书买卖交易平台,书是有些泛黄,但便宜还不妨碍阅读,甚者还能想象到书本的原始主人在看书时的神情与心理。不错。
没结尾,不写结尾了,这些篇幅已经用掉了我很多的时间。
这几本来自多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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