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去朋友公司,他们搞了一个内部活动——《走进XX》,让内部伙伴讲公司,请一些朋友来参加,做些点评和建议。
HR伙伴讲完文化和价值观后,一位请来的专家这样点评:听完所讲,不能识别你们走“权威路线”还是“亲民路线”。如果权威就是高冷范,有距离感,树标杆,同时去超越;走亲民路线就是放低自己,拉近距离,走温馨路线。如果既要权威,又要亲民,就会产生矛盾感。
听这个专家的点评,茅塞顿开,忽然明白目前公司的很多做法,为什么让员工有不适感。公司想走权威路线,制造神秘感,层级管理、等级森严,命令式并逐级汇报,感觉流程繁琐而冗长,效率低下,却又同时让HR去打造高效、创新而富有活力的企业文化,分明是悖论嘛。
今早听“邵恒头条”也提到法律,法律有两种,有管制法,也有促进法。管制法的目的是要控制一个行业,但是促进法就不一样了,是要推动一个行业的发展。欧洲的显然是管制法,但是在中国和美国,就有不少促进法的例子。
同样,在公司做制度也如此,在发展期做业务,所出的制度都是“管制法”,三令五申、令行禁止,怎么可能去开放、去创新?
又想到孩子教育,家长不也犯类似错误吗?把孩子管得很严,如机器般精准的作息和学习,不能越雷池一步,却又要孩子与众不同、出人头地,这可能吗?剪短了翅膀还要他飞翔。
概括总结,人都是矛盾的,不管公司治理、孩子教育,通俗地讲“又要做……又要立……”,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有所选择、有所放弃,“中庸之道”,适合的就是最好的,才是人生智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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