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女研究生坐在4S店里的奔驰车上哭诉,那句“我现在很丢人”,让我深有同感。
其实,一辆还没开出4S店大门就漏油的车,不退不换只走售后三包,给谁都会急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几次三番得不到解决,坐上车盖大闹一场就是最好的办法了。这一点也不丢人,不应该觉得丢人!但是,为什么当事人会觉得自己这样做很丢人呢?
——因为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
是的,在这种环境下,会有丢人的感觉,虽然当事人并没有任何过错。
想起我自己的一次“大庭广众、众目睽睽”——
那是二十年前吧,我住在偏远的矿山。矿山只一个小市场,是整个矿山职工、家属唯一的购物场所。这种市场,基本都是地摊儿。
下午下班后,我急匆匆往家里赶,路过地摊儿,看见卖拖鞋的,想起家里没拖鞋,就顺手买一双。因为忙着回家就没顾得打开包装检查拖鞋,只按照小贩报出的号码,就付钱带走了。
回到家,拆开包装袋准备穿,发现左右脚颜色不一样。这应该是一双深红底酞青蓝花花儿的棉拖。但是左右脚颜色差别很大,不用细细辨认,一眼就能看出不是同一双鞋。想着,有可能是小贩搞错,没准儿其它顾客也会买到这样一双鞋,我匆忙下楼去市场换鞋。
到了地摊儿前,我拿出拖鞋,赶紧跟她说明情况,一边说,一边试图从地摊儿上拿起其它拖鞋换。
没想到的是,那个卖拖鞋的胖女人,一把夺过来我刚拿起的拖鞋,冲我大声吼:“干什么你?!谁让你动我拖鞋啦啊?!”
我分外诧异,把手上这双搞错的鞋展示给她看,并且替她分析,一定是其它顾客在挑拣过程中装错了,地摊儿上应该还有一双这样装错的鞋,两双都找到,换过来就好了,就都是正常的鞋了。
就在我和胖女人说明情况的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市场上的闲人都迅速聚集过来,把我和地摊儿围成一个圈,看热闹,起哄。我也和那4S店里的女车主一样感觉很丢人。
其实,我们都没做错什么呀。
不习惯被人盯着看,不习惯被人当话题传。
浑身不自在。
可是,我又不能就穿个一样一只鞋吧,多可笑!
再说,明摆着,还有另外一双鞋也正需要换过来呀。怎么小贩就不明白呢。
我再一次试图给胖女人讲这个道理:“你不给我换过来,那么你将还有一双这样的鞋子,可能卖不出去了……”
“你少扯!卖了卖不了的,用你操心啊?卖不了是我的事儿,关你屁事儿!再说了,我这是从厂家直接拿货的,都是包装好了的,你想换,你找厂家去啊!”
人越围越多,我几乎站不下去了。感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我立刻转身,拨开人群,拿着我的不同的两只鞋逃也似的离开。做贼被发现,也无非就是这么狼狈吧?
回到家,看着拖鞋生气。然后,自我强大的阿Q精神出来安慰我自己:“为这十块钱点事儿生气不值得……”,“就当丢了十块钱……”
经过了这件事后,我落下了毛病。凡是遇到事情需要和他人讲道理,说情况时,我就抵触。宁可委屈自己。我成了一个最懦弱的羔羊。
就像年前我的一笔画画款项至今没结。打电话催过几次,对方都说很快就到账,但是,这已经四个月过去了。
我就又阿Q了:算了,都是小钱,不给就不给吧。就当丢了!
我也设想了一下,如果我是那个奔驰女车主,我可能只会自己生闷气,六十六万的闷气,没准儿就要了我的命。
我把她坐在汽车前盖上维权的视频重播了好几遍,很是佩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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