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书,我的心就莫名的踏实。
01
小时候,我很喜欢爬上爷爷家的阁楼,因为那里藏着丰富的宝藏,不仅有吃的酸豆角、腌萝卜、辣椒酱,还有玩的二胡、小提琴、口琴,还有写的毛笔、钢笔、水彩笔,更有看的字帖、小说、连环画。
我总是拿着毛笔蘸酸菜坛子边上的水,然后在书上大笔挥。或者往坛子边挤一点颜料,画出的东西就带了颜色。
等我玩够了,就会去翻箱子里的连环画看。箱子里的小人书可真有趣,在《三毛从军记》里,我认识了三毛,那留着三根头发的小男孩跟日本鬼子做恶作剧。我还知道了齐天大圣孙悟空,那只人一样的猴子,跟着师傅翻山越岭除魔降妖。
那时的我,只是偷偷的看得入神,然后被爸爸赶下来,怕我把书撕烂弄坏。直到我拿起第一张借书卡,才真正开启了我的读书之旅。
当我拿着姐姐的借书证跑到图书馆,突然发现这才是一座宝藏!从此,我爱上了图书馆,整个寒假几乎都泡在馆里,像久逢甘露的小树苗,拼命地汲取着知识的营养。
光看书当然不够,遇到喜欢的,我还想拥有他们。家里没钱,买不起这么多书,我就用一个本子,把我优美的文字抄下来。
图书馆的书虽然五花八门,但有个好处,就是这些书全是经过筛选的“经典好书”,所以我几乎是什么书都看。散文、小说、推理、悬疑,上到天文、下到地理,社科、经管,武侠、言情,我都看。
图书馆的书都是经典,很多畅销书不能及时更新入库。周末,我开始往书店跑。渐渐的成了习惯,每到周日早上8点多吃完早餐,妈妈就知道我要去逛书店了。
逛书店对我来说是一种最放松解压的途径。走进书店,使劲做几个深呼吸,打通五脏六腑,一身的疲惫也被挡在了书店门口。
然后我就开始随便逛,翻翻这本,摸摸那本,瞅瞅这排,看看那行,遇到喜欢的,就停下来阅读,一本书2-3个小时就看完了,然后满意地走出书店,那种高兴,不亚于已经拥有了这本书。
因为在书店时间有限,养成了我快速阅读的习惯。初中的时候,我十多分钟就能看完一本英文版的《书虫》,我的英语阅读理解基本都是满分。那时《哈利波特》刚出来,我第一次狠下心买了那期《疯狂英语》配磁带版,回到家爱不释手,天天跟着磁带学哈利波特,学希拉里演讲。
就在初中的时候,我就看了《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运用里面的方法管理自己的时间,管理自己的宿舍,还画了两个坐标四个象限,用个本子记下一天需要做的事,合理安排作息。
当然,我也会去翻什么《考上清华北大》指导书,还别说,有了过来人的经验和战术指导,自己学起来真的轻松很多。只是很多人都不喜欢看,甚至连翻都不敢翻,好像自己跟清华北大八竿子打不着。其实里面的内容更多的教你如何养成思考、整理的习惯,如何应对考试的心理压力,对每个想考高分的学生都是很有帮助的。
就这么,书陪着我过完了最纯真的时代,有书的日子,岁月静好!
读书,使我的灵魂得以安放02
毕业后,每天忙着工作,漂在一线城市。智能手机开始流行,口袋也开始流钱,就开始上网买书。通常都是趁着商家搞活动的时候买一堆书回来,可是最终几乎都成了摆设,要么就是觉得书不好看,要么就是看不懂,又或是怪大促买了一堆畅销的“烂书”。
其实全心全意地读完一本书,大概也只要花3-4个小时而已。但是在家里,回到了自己的舒适区,就没有了限定时间的紧迫感,人就开始懒散。看半个小时就想休息一会儿,喝口水,走动走动,又去跟一起合租的舍友聊聊天,再看看时间,快中午了,又该做饭吃了。即使强迫自己静下来看吧,看久了心就开始躁动,浑身不舒服,非得动一下,总不能全身心投入。
而且,工作毕竟没有读书时代这么自由,再说了,伦家也要谈恋爱找对象的是不啦?书店离公司和家都不近,渐渐的,我好像把逛书店这件事给遗忘了。
可是,我知道我其实并不快乐。
我以为,我跟这座城市一样,得了浮躁的流行病。直到有一年,我搬到一个离书城最近的地方住。
只要步行10分钟,就能去到书店,离公司两个地铁站。虽然租金贵了很多,但是省下了很多时间,更重要的是,我又可以每周末去“逛书”了!
原来,“逛书店”早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仪式,就像虔诚的基督徒每周日必不可少的礼拜。我的灵魂也需要每周接受书店的洗礼,才得以净化翻新。
03
我之所以喜欢逛书店,也许是潜意识里害怕自己停止学习、停止成长。其实我只是想要每周都能读到一本好书,我的内心就会感到满足而宁静。
所以,现在的我,虽然带着小炮弹不方便去逛书店(我怕他不懂事把书店给炸了),但是我每周必须看一本新书,不然心里就会很难受,有一种辜负了韶光,背弃了青春的内疚。
知识的不断学习与更新,对孩子的细心观察与养育的经验,给我源源不断地注入写作的动力。我相信,只要我坚持,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只有一步一个的脚印。而这些脚印,最终铺成了我的人生。
只要开始,一切都不算晚!
读书,使我的灵魂得以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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