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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初恋;怕再见你,怕忘了你

致初恋;怕再见你,怕忘了你

作者: 忧蜀黎 | 来源:发表于2016-11-05 18:45 被阅读298次

    2016年五月天来北京开演唱会,我去看了,一个人。

    旁边来了一个妆容精致,面色冷艳的女生,不,应该说是女人,她穿着某G大牌新款的连衣裙,拎一个价格不菲的小坤包,哒哒地踩着JIMMYCHOU,也是一个人,即使保养细致到连手指尖都散发着光,我还是在她摘下黑超的那一刻看到了眼角不经意地两条小小细纹。

    演唱会实在精彩,人声鼎沸,我偶尔能不经意瞥到身旁的人,在一群外场穿着牛仔裙小白鞋兴奋大叫的小女孩里面,她显得格格不入。《我不愿让你一个人》全场合唱的时候她在玩手机,《知足》全场亮灯的时候她在玩手机,《温柔》阿信老套路让大家打给想念的人的时候她还在玩手机,但是当《突然好想你的》前奏响起,我突然看到她怔怔地盯着舞台上低头浅唱的阿信,唱到“最怕此生已经决定自己过,没有你,却又突然听到你的消息。”她终于控制不住情绪,双手捂住脸大哭起来,一个人看五月天演唱会是很容易流泪的,可像她这样崩溃大哭却很少见,我递了纸巾给她,她接过来不忘哽咽地说谢谢,一首歌唱完,情绪也平复了不少,妆也有些花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笑:“以前跟初恋在一起,他很喜欢这首歌,一时没忍住,今天让你见笑了。”,我摇摇头,这时才看到她一直亮着的手机屏幕上只有一串未拨出的数字。演唱会还没完,她掏出小镜子伴着昏暗的光补妆,最后对着我嫣然一笑,踩着高跟鞋顾盼生姿地走了。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初恋情结,它隐藏在一首歌,一部电影,或者是一家甜品店里,甚至是一本曾经的课本,上面细细碎碎写着些不相关的句子,许多年以前,你从没想过告别这回事,许多年以后,你却会在某一个很平常的午后想到什么,然后红了眼眶。现在联络一个人实在方便,有一串数字你倒背如流,想打给他,却发现自己再也没有立场去关心他过得好不好,甚至是单纯的联络,也找不到合理的开场白,于是你终于意识到,你们还是走散在了人群里,此生再无联系。

    我不知道演唱会上的那个女生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大抵每一段初恋都是类似的吧,剧本安排好,相遇安排好,剩下的前仆后继的演员演出不同的风格,在中学阶段,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小叛逆,小心思,满满当当的甜蜜和青涩。

    初中的时候,班里情窦初开的同学不少,偷偷摸摸的地下恋情仅限于上课的时候不经意地眼神交换,下晚自习时操场上红着脸地牵手,体育课时女生捧着水抱着外套在篮球场边加油,劳动课时男生默契地接过女生手里的扫帚。每一对不敢公开的小情侣都要和老师家长斗智斗勇,在学校里不敢光明正大的说话,放学回家后不敢明目张胆的打电话,那时前排传来一张纸条,知道是谁写的就知道是递给谁的,周围的朋友善良天真的维护着这一份小小的安宁,谈一场恋爱,就像是集体的舞台剧表演。有时会被明察秋毫的老师发现,叫家长,写检查,调座位,甚至是公开认错,那时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是对错,只因为大人们都说,早恋是伤风败俗,就以为,自己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是啊,风声那么紧,阻力那么多,能多一秒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也是倍加珍惜的。

    所有人都反对我们的时候,我们坚定不移的相信着彼此,等到所有人都认同了,我们却渐行渐远,最终没能在一起。

    两年前的跨年夜,我窝在好友的宿舍玩电脑,听着她在一旁跟男友打电话,两个人对起诗来,说到:“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她喃喃重复了好几遍,眼神里有黯然的光一闪而过,我知道,她此时一定是想起那个他了,那个他并没有结婚,还在上学,不过,他单车后座上,再也不会载着她了。他(她)们相识于初中,如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我曾见证过他们彼此欣赏到倾慕,从互相喜欢到默契十足,老师谈话,家长阻止都没能使他们动摇过一分一毫,直到高中,完美主义的她渴求一份纯真至上的爱情,而喜欢呼朋唤友,流连于光怪陆离的他却不懂。

    也许男生根本不会了解曾经善解人意的女孩怎么就开始翻来覆去的争吵,因为只有喜欢是远远不足以维持一段亲密关系的,往往都是把内心的感觉,把过去那些单薄的回忆看得尤为重要。当我们相遇在同一条路上,携手并肩走过那一段鸟语花香,彼此的内心至大脑都是愉悦的,于是就以为这条路是无止境的,可我们的速度,频率不可能默契到完全一致,你等等我,我催催你,就在这种疲惫的赶路中,逐渐丧失了最后一点耐心和甜蜜。

    有时候在想,人为什么总是对初恋念念不忘,也许是怀念当初那一种单纯的恋爱状态,也许是怀念当初那个怀有赤子之心的自己。在那个年代,我们永远只为了成绩和脸上的青春痘发愁,交朋友可能是因为我们喜欢同一个偶像,喜欢看同一部小说,而爱一个人,又简单到只是因为他的笑容很温暖,他的手指很纤细,她的黑发有玉兰花的香气,她的声音轻柔的像叮咚的泉水。年少时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有一段话至今读来才觉得豁然开朗:他还太年轻,尚不知道回忆总是会抹去坏的,夸大好的,也正是由于这种玄妙,我们才得以承担过去的重负。

    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才会翻来覆去的沉溺在过去的回忆中,刚刚与那个时代告别,所以太多不舍和遗憾,就像刚刚高考完,总会纠结于那道算错了得数的数学题,可时间久了,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暑假的时候和一个朋友聊天,他的初恋是我的发小,中考之后分手,除了听我偶尔讲讲她的消息,再也没见过,发小决心要断的彻底,即使彼此有那么多共同的朋友,还是说不见就不见了,高中三年他常在午夜发短信或者打电话给我,怎么都不能释怀,那个说要考同一所大学的女孩,怎么就这么绝情。我们上了大学之后偶尔联络,只听他有了新的女朋友,前两天闲聊,说到他做的一个梦,他声音有些无奈,他说:“你知道吗,我总是梦见她,就我们两个人在茫茫的大海上,只有一条船,她离我很近,却怎么也碰不到,我只好问她现在的男朋友对她好吗,她不回答只是哭,然后一个巨浪打来再睁眼,已经看不见她的身影了。”

    不管在什么阶段,这种感觉大概都是类似的,怕她现在过的不好,又怕她过的很好,爱情终归是自私的,即使你觉得它已经随着时间慢慢消之殆尽,可曾经心动过的日子它不会撒谎,有时候看韩剧会觉得,真的有如此伟大的人,宁愿放手让她去寻找更好的幸福,我想我一定是做不到的,太多的人在爱里都意志坚定,严酷吝啬,相信少了自己,她所有得到的幸福都不被称为幸福。那时去孩子气的表达自己的这个观点,大我很多的男孩只是微微一笑:“你还小,总把爱情想成一场兵荒马乱的战争,非得拼个你死我活出来,而我们会遇到太多合适的人,少了谁,都会有更好的安排。”

    有两部小说,简直就是应了初恋的极端,《霍乱时期的爱情》,《呼啸山庄》,有一句古话叫“近水楼台先得月”而我们也总被教育“先到先得”,可事实并非如此。弗洛伦蒂诺第一眼见费尔明娜就倾心不已,费尔明娜大概也是喜欢他的,却尊崇了世俗的大流选择了乌尔比诺,弗洛伦蒂诺求而未得,竟等了她一辈子。而《呼啸山庄》里,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同样相识于微时,他们惺惺相惜,却又彼此伤害,看到她拥有的一切,希斯克里夫发了疯的要摧毁,伊人已入土,连她的尸骨都觉得美妙绝伦,小说结尾太过令人唏嘘:“你会知道,在地下长眠的人,是多么平静安息。”

    我们太过耿耿于怀,其实是因为现在的每段日子都举步维艰,好不容易从青涩的时代乘风破浪而出,却在一开始就体会到了什么叫荆棘密布,我们有了太多的事情要去考虑,去承担,身心俱疲,连谈一段感情,都在想,是不是合适,有没有好处。我们四下颠沛流离,去寻找所谓的归宿,我们用安全感,和谐和幸福去衡量一段爱情,而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于是我们渐渐在经历过几次大起大落的感情之后,选择回归于平淡,在规律的生活里消耗着热情和野心,甚至是追求柏拉图式爱情的野心,我们知道怎么理智的对待感情,怎么对感情负责任,也逐渐失去了冲动到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能力。于是偶然有片刻闲暇,就止不住回想,那时没什么压力,没什么责任,所有年少的烦恼都是秘密,而全部的秘密就在于你一无所有,却相信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你相信现在牢牢抓紧的就不会消失,但现在呢,我们终于一点点填充着自己的一无所有,可却没有了相信自己无所不能的勇气。

    上高中的时候,班里有一对地下情侣被学校发现,于是双方被勒令休学,没收了电话,剪断了网络,请了各类专家来辅导,各种亲戚来劝告,又写了长长的保证书,折腾了大半个月,两个人回来上课时,又被分到教室距离最远的两个角落,那个上了年纪的德育主任时不时就会来查岗。我以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就好聚好散了,没想到一天晚自习,我看到他们在教室的对角线面对面坐着写作业,时不时抬头看对方一眼,眼神温柔,中间隔着的那十几米没有任何阻碍。他们是我们班里最后一对,经历了严刑拷打,高考之后还在一起的,可上了大学没多久,就听说分手了,只是很小的一件事,女生想读研,男生家里想让他出国,看到两个人难分难舍,就干脆断了经济来源,平时养尊处优的两人慌了阵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明明双方都没有错,可偏偏被安上了足以分道扬镳的罪名。

    拜伦有句很经典的诗:“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以前的恋人,总会被生活推向两个方向,最终分离,在那个连书信都慢到天荒地老的年代,一旦分别,再见只能靠偶遇,所以我以为,被迫分离的人是因为距离相距太远,才不能再见,互道晚安。而现在信息太过迅速,想要联系一个人,甚至是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人,都轻而易举,而即便这样,大多数年少的爱人们,还是成为了心底的一个影子,连朋友都难得做。这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陆游《钗头凤》写“春如旧,闲池阁。”,唐婉会对“人成各,今非昨”。

    退一万步讲,过去的恋人难以成为朋友,坦诚相见,大抵是因为曾经亲密过,得到过你最好的爱,所以我不想要减掉一丝一毫的爱,就像童年的时候特别喜欢一个布娃娃,它陪着我一起睡觉一起吃饭,我以为我的生命里不能没有它,可它最后旧了,破了,我就把它藏在柜子里,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它了,而是我只想记住它最好的样子。

    我畏惧用早恋将年少的心动打上烙印,从来也不存在什么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只是一刻,内心有些波澜,那就是最好的时间。我们义无反顾的去爱了,可能明知没有什么结果,将最好的时光奉献于一场有始无终的爱,成年人做什么,总要想想有什么意义,能得到什么结果,而那时的我们是从不在乎的,一朵花开也罢,落也罢,结果也罢,我们都觉得欢喜,于是悉心浇灌,耐心守候,连细嫩的花蕾都觉得可爱。

    生命的奇妙,在于你错过了一些东西,就会得到另一些东西,你只需要坦然接受就好,如果总是比较,那永远也是活在过去顾影自怜,人也是一样,有的人是你生命当中的一个感冒,有的人就是癌症,怎么摘除还是会生生不息,只要你一天存在,它就一天存在,所以说什么断了过去,放下过去都没什么用,习惯它的存在,好时安然相处,不好时也不必呼天抢地,这就是我们面对初恋,能做到的最好的状态。

    我怕再见你,你风尘仆仆从尘嚣里踏马赶来,眼神掺杂着看过的一路风景,我记得你明亮的眼睛,记得你难念的名字,甚至记得你那年冬天,大衣的牌子,我也记得那时候,有多么无畏的,去学着爱一个人。我怕忘了你,将所有的温柔与单纯抛在身后,只顾前行,我逼迫自己不去留恋过去,只一心向前,然后看着眼里的光一点点褪去,皱纹爬上脸庞,然后在垂垂老矣的时候,才悔恨没能好好跟你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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