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人姚际恒《诗经通论》里说:
“《小序》谓‘刺用兵’,无刺意。《诗集传》仿之,谓‘秦俗强悍,乐于战斗。’《诗》明有‘王于兴师’之语,岂可徒责之秦俗哉!观其诗词,谓秦俗强悍,乐于用命,则可矣。伪传、说谓‘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赋此。’近是。然不必云周人也。犬戎杀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子’,指周人也。”
(大意:《诗•秦风•无衣序》说本诗的主旨诗“刺用兵”,感觉不到“刺”的意味。朱熹的《诗集传》也是相似的意思,他归结为:“秦俗强悍,乐于战斗。”但诗里分明写着“王于兴师”这样的话,兴师的是王,怎么可以只让“秦俗”担好战之责呢!我读这首诗,觉得说“秦俗强悍、乐于用命”还差不多。伪传说“王于兴师”是直陈事实,即陈述“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这个事实,大约是这样的。但也不一定就是指“周人”,因为犬戎杀了周幽王,犬戎是周人的仇敌,秦人也可以跟周人说“修我戈矛、与子同仇”的。那么,“子”就是指“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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