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种情况下的绝望是彻底的,那就是接到了死刑的宣判。——卡缪
壹
8月31日,陕西榆林产妇跳楼事件引起社会的一片哗然,这几日事件持续发酵。
当我知道事情的时候,刚开始不太清楚真相,不敢随便发表评论。但一个临产的准妈妈,宁愿带着腹中的孩子跳楼,也不愿接着生孩子,绝对不是简单因为身体痛得受不了,而是出于对夫家和当时医院环境的绝望。
一个丈夫对妻子非常心疼,在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环境里,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哪个母亲忍心带着自己还没张开眼睛看世界的孩子,共赴黄泉?
只有对家庭和当时痛苦的环境感到绝望的时候,才逼着她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
法国作家卡缪曾经说过:只有一种情况下的绝望是彻底的,那就是接到死刑的宣判。
这位准妈妈,两次痛得跪倒在地上,可以想象已经达到了人类承受疼痛的极限了,在她意识到自己已经在生死关了,却换不来丈夫和婆婆心疼,或许让她醒悟了:自己只是夫家的生育机器。
同是一家人,别人却不把她当成自家人,医院又没有尊重她的意愿,疼痛不断,在一个情绪极不稳定的状态下,就此了却了一生。
貳
今天我还听到朋友们议论:这女的可能太经不起疼痛了。
确实疼痛,但不是疼痛促使她跳楼的,是婚姻感情的麻木冷血绝望让她跳楼的。不要说生完孩子再离婚的话,我们不是她本人,永远体会不到她当时处境的艰难和痛苦,有些人一个念头的绝望,随时可以让她丧命。
写个人公号这么久,我很少写到关于婚姻的话题,因为我一直主张女性的独立,不要总是盯着婚姻看,别让自己的见识知识能力,被婚姻感情束缚了,这样的女人一生都得不到成长,活得太被动了,但是今天我不得不谈论这个话题。
看一个男人值不值得嫁,绝对不是看他在风花雪月的时候,而是在你最需要他照顾的时候,他是怎么做的。有些人风花雪月之时,或许把你当成宝。
在你需要帮助,需要关爱,在医院里人性丑陋的一面全都出来了。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重要。
我的一位姐妹提起她生病的状态,一个人在医院体检,男友不管不顾不问,还放言:如果是男医生体检就别回来了。她痛哭流涕,当时在医院电话哭诉的时候,说这么多年的感情,想死的心都有了。
你再想象一下,更何况那个带着腹中孩子跳楼准妈妈的心态?冷漠无情杀死人啊。
婚姻走到尽头不一定是争吵,而是让对方绝望了!
叁
对于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不幸福,绝望,我的观点一直是:劝分不劝离。
可能大家会认为我不道义,先别评论,我先说说原因!
我把自己身边发生的故事告诉大家,我的亲小姑跟跳楼产妇一样27岁自杀了。为什么?
因为对婚姻绝望了,对人世间彻底绝望了。
小姑性格倔强,后来嫁了人。她跟我姑父婚后一点儿不幸福,姑父有时喝醉酒了,就对小姑拳打脚踢浑身都是伤。
小姑性子烈,两人经常拌嘴。
两人一发生矛盾,小姑就回娘家,小姑想离婚,但是爷爷奶奶死活不同意,劝小姑凑合着过日子。刚开始,小姑常回娘家,但是我的婶子秉性不好道德败坏,不仅没有劝我小姑,反倒经常数落她,刺激她,对她回娘家的行为反感。
可以想象一个姑娘嫁了人,娘家不疼,夫家不爱,心里是什么感受。
后来,小姑因为婚姻不幸,父母又不准离婚,27岁饮毒自尽了。
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小学,我从小就具备成人的思想,追悼会上我看着小姑的棺椁,一个27岁的生命就此了结了,我当时就在思考,一个女人何等的绝望,才走了这条不归之路。
肆
咱们回头在看文章开头,那位不幸的准妈妈极端的行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夫家必定平常对待这位姑娘并不友善,医院在她痛苦的状态又没有遵从她的意愿,才就此对人生产生了绝望。
我专门咨询了法律人士,孕妇是有权利选择自己到底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孕妇本身希望剖腹产,医院恐惧医闹,不给她在手术台上的权利,有权利决定她生死,却是视她生命视如草芥当的丈夫和婆婆。
我们再看看在知乎上,国外的医生怎么处理的:
这次的事件引起舆论的争论,最主要的是一个已婚女性的生命,在产房里夫家自私冷漠的态度,让广大女性同胞们愤怒,跟这样良心泯灭的人,生孩子到底多恐怖。
另外一种态度是恐惧,恐惧一个女性在产房里,一个最有资格对自己的生命有选择生育权的人,所有的权力被剥夺了,然后把权力交给道德有瑕疵有违患者意愿的夫家手中。
面对医院到底应该遵从夫家的签署,或许存在道德瑕疵的一家人,还是遵从产妇人的意愿,避免医闹,我们不禁得拷问法律。
只有在法律上的完善,才能让医院在避免医闹的情况下,又能保证患者对于自己生命的治疗有足够的决定权,才能避免同样悲剧的再次发生,才能真正做到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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