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就靠近,厌倦就走开

作者: 2203463621c3 | 来源:发表于2019-06-07 20:29 被阅读1次
    图片by 莫光庭

    上一次写东西是几个月前,我已经记不清具体的日期,对数字一类的东西,我一向没有很深刻的概念。银行卡的密码,社交软件的账号,都委托给最好的朋友帮我记。有时候我会编辑一条简讯过去,告知对方这是我的密码,你要帮我保管好。有时候面对面我会把密码写在对方的手臂上,以为这样渗透到皮肤里,就能够保存很久。

    在我不再写东西的期间,我用了很久的手机坏掉了,里面保存了很多零零碎碎记录下来的灵感,包括一些半成品,甚至是完整的原稿。我觉得我的预感能够和女人的第六感相抗衡,这个说法源于在我手机坏掉的前一个星期,我潜意识里开始萌生出把手机自带的编辑软件里的文字,全部转存到邮箱里的念头。可我毕竟还是个从来不给自己留后路,不计后果的人。我想起里面的一些照片,夏日的阳光透过绿叶打在我的眉眼,透过层层叠叠的微光,隐约可见的是永远倒不回去的夏天。我身体里的某个器官,像无法再开启的手机一样失去生命。

    图片by莫光庭

    后来有想过再写小说,重新回到写作平台上发布作品,编辑会自己找过来约稿,五百块写一篇影评,一千块写一篇推文,运气好的话可以签约出版作品,如果上辈子积德行善够多,这辈子拿出来兑现,改编成电影也够过好几年阔生活。以前的习惯是每天读至少三十页书,每天深夜总要写点伤春悲秋的文字,现在一个星期都读不完一本三百页的当代文学,一个小时都无法给一篇修修改改近半个月的小说结尾。一种入不敷出的状态,想写却写不出,我抓着蓬松浓密的头发,想起厕所里便秘的人狰狞的面部表情。

    我喜欢的女作家里张爱玲算一个,我见过她先于她的文字。早年,在历史书里看到张爱玲的照片,便被一眼吸引过去。我想我喜欢这个女作家,就算我还没有开始阅读她的文学作品,她那种天生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就已经捕获我。像是一扇门,一扇上锁的门。后来在文学杂志里读到张爱玲的句子,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我对于她的喜欢已经确信无疑。

    我是一个奇怪的人。这种奇怪表现在,我常常会因为一句话,而喜欢一个作家。也常常会因为一句脱口而出的话,而疏远一个人。我从来不认为感情是可以轻易付出的东西,与我的感情无缘的人,我向来要敬而远之。虽然我的感情不是灯火通明的巴黎街边橱窗里的奢侈品,可我不会跟让自己难过的人在一起,我也不习惯恭维或是刻意谈好任何人,这样的人际关系归根结底剩下的只剩疲惫,无穷无尽地朝自己覆盖过来。

    图片by莫光庭

    四月的时候独自到重庆旅行,住在公寓式的高层酒店里,早上十点出门,晚上坐末班地铁回来。出地铁站,沿着昏黄的街灯走回住处,在楼下的便利店买大瓶的怡宝,买当地的小吃打包带走。我伏在二十九楼的阳台上看夜景,吸允着甜品店里的招牌奶茶,我想我喜欢行走在路上的感觉,它为我带来无尽地畅快。

    在重庆的第二天,开始有英国佬问我要不要去九街跳舞,我洗完澡是凌晨两点,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坐在地毯上吃东西,我并不会跳舞,上一次跳舞是好几年前,虽然仍会被质问是不是跳舞的,但我除了保留下儿时演出时的照片外,其他的所剩无几。我并不了解九街,一个出门坐反方向地铁,一个没有计划漫无目的就开始旅行的人,从来都不知道明天将身处何处。我就是这样走在人群中,表情冷淡,喜欢就靠近,厌倦就走开的人。

    想起以前写东西时,塑造过的人物,他们的结局大多不容乐观,所有人都企图在布满荆棘的生活丛中获取一方舒适,但生活不可能总是事事顺遂,不可能总是如你我所愿。因而,凡事不求满,只求拥有。

    今年的夏天,轰轰烈烈地来了。我再次启程。

    图片by莫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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