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文章可谓并不陌生,小学、中学、大学的语文教材里都有涉及他的部分作品。事情很奇怪,大学毕业之后,我们似乎就很少阅读先生的作品。究其原因,可能是学生时代总觉得先生的作品过于晦涩难懂,需要阅读百遍,才能其义自见。在生活快节奏的今天,确实有点格格不入。不要说看先生的作品,能看看杂志读读报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做低头族,看不入流的碎片化的低幼作品,看不需要动脑思考的影视作品。上到耄耋老人,下到懵懂稚子,一部手机就是一个世界,可以阅读,可以娱乐,可以购物,可以社交……手机既然功能这么强大,那么谁还愿意看先生这些高深莫测的作品。
重新拾起先生的作品,源于我想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在简书里给朋友们分享高质量的作品(上午,我在简书里看到某友友的作品,《不好的作品就是在谋财害命》,我很认同。读者阅读了你劣质的作品,就是在浪费时间,浪费别人的时间不就是在谋财害命么)。要写好一篇文章,就需要有大量的文学阅读和丰富的人生阅历。阅读余秋雨的《中国文脉》,我知道了写好散文就要向司马迁学习,《史记》是中国最好的散文集。余先生毫不掩饰的说,司马迁才是他真正的启蒙老师。虽然很多人不能理解,但是你只要读了余先生的作品,你会发现余先生的作品处处有史记的味道;阅读朱光潜的《谈文学》,我知道了好的作者都是从模仿开始,要想写出好的作品,首先要反复阅读100篇名人名著,仔细品读,认真玩味。就像诗歌,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阅读刘彦和的《文心雕龙》,我知道了写好一篇文章需要“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思想要充实而言辞要有文采,感情真诚而文辞巧妙精美,这些就是写作的基本法则。
第三季度,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首先阅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大约50篇;其次阅读完沈从文的《湘行散记》大约20篇;最后阅读完冰心的《繁星·春水》,全部加起来100篇应该有了。行有余力,则以阅读《史记》。
好的作品有美的享受下半年,我阅读的第一本书是《朝花夕拾》,第一遍阅读今天可以完成,计划阅读三遍,读出百态,品出百味。今天读先生的作品和学生时代的阅读感受完全不一样,以前是被动的学习,被动的背诵,被动的积累,一切都是为了应付考试,心理有很大的抵触情绪。今天阅读先生的作品,没有任何包袱,完全是信马由缰,很是享受,很是痛快,犹如激烈运动之后的酣畅淋漓,犹如三杯下肚之后的惬意舒坦。先生直抒胸臆,该爱的时候不惜笔墨,该骂的时候毫不留情;先生身犯险境,泰山压顶毫不畏惧,面对社会陋习大声呐喊。先生一支笔,胜抵十万军。痛快,真是痛快。
首轮阅读《朝花夕拾》,我唯独喜欢《风筝》这一篇,不是说这篇写得多么高明,而是这篇文中的细微之中独显先生的兄弟情深。虽然很多年过去了,先生依然记得小时候,扯坏弟弟的风筝一事。时隔多年,当先生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个道理之后。先生觉得自己虐杀了弟弟的幼小精神,每每想起,都不能原谅自己的过错。往事不堪回首,虽然弟弟已经完全忘却了这件事,但是先生的心依然沉重着,不能忘怀。
出淤泥而不染 濯清涟而不妖好的作品,优美的辞藻固然重要,但是真情实意,我觉得更能让阅读者产生共鸣。六月份阅读了《倾听孩子善良的声音》一书,叙述故事的孩子们虽然没有高超的演讲技巧,但是每一个善良的故事,都能打动每一个人,直击心灵。例如有个叫瓦特的孩子讲到:我经常跟汤姆打架,他老是跟我抢东西,还带有侮辱性的叫我“Boy(黑鬼)”,我恨不得敲掉他的鼻子。但是有一天,汤姆因考试过于紧张,在校门口癫痫复发。我吓坏了,一边语无伦次叫着汤姆,嘿兄弟、嘿小子、嘿好汉…看着我,跟我学,深呼吸,慢吐气,跟我这样“嘘”。我还帮他抚摸后背。汤姆慢慢的变得正常了,我很开心救了汤姆。
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源于生活,同时又高于生活,绝对不能脱离生活;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有好的故事,同时是真实的好故事,只有真实的好故事,才能让读者有情感上的共鸣。写好文章,从写真实的故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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