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大便的人
彭浩翔是一个很奇特的人。
他既可以拍一些极富个人特质的理想化电影,又会拍一些看似商业化最后演变成烂片的东西。他时而无厘头,得心应手地驾驭着无边无际的想象力,时而又会因为重复俗套的爱情桥段,粗口,黄段子被诟病炒冷饭,江郎才尽。
他甚至热衷于拍大便。
有两年的时候,他用拍立得记录自己的大便,并且让助理整理时间、地点。
有时候因为买不到胶卷无法拍摄,助理还会问他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状况。
他说,「我真的只是在想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会记得自己过去很多东西,但是没有人留意你身体每天排出的这部分,从来没有人记录过。」
因为这件事,他被很多人骂,连一向支持他的太太也不理解。他只是偏执地想要记录下一个人每一天所经历的细小变化,就像他被称为“神经病”做过的其他事一样。
后来,这本厚厚的相册集在志明春娇三部曲的最后一部《春娇救志明》里派上了用场。片中一位摄影师因为日复一日地拍自己的大便,居然因此有了个展,成了香港知名的年轻摄影师。一股浓浓的戏谑透过那本模糊的相册,惬意地映在了彭浩翔硕大的茶色墨镜上。
看完电影许久的某一天起,当我每天需要通过观察大便来判断身体状况并且日复一日地坚持这个习惯之后,我突然也就理解了他的这种恶俗和恶趣味,因为观察和记录无非也是生活的本质而已。
伊莎贝拉
《狗十三》讲的是寻狗的故事,《伊莎贝拉》也是。
所不同的是,十三岁的少女李玩一直在反抗,既有青春期的莫名反抗,也有对家庭地位的反抗,所以她的狗“爱因斯坦”给了她很多发泄情绪的机会。丢了一只“爱因斯坦”,还有第二只“爱因斯坦”,也可能有第三只。
她的歇斯底里在影片最后吃完那口狗肉之后丢失了。她可能是在等一个成长的机会,一个缓和家庭关系的机会,也可能在等一个彻底死心的机会。
而十七岁的少女张碧欣在找到自认为的生父后,很快就踏上了寻找自己的狗“伊莎贝拉”的旅程。找爸爸是为了妈妈的遗愿,找狗是因为这是妈妈留给她的唯一的东西。孝顺和孤独这两样不太搭边的东西,突然间全都加在了这个未成年的少女身上。
《伊莎贝拉》是彭浩翔自己最喜欢的作品,也是我看过的他的作品里最特别的。
黏答答的汗,黏答答的血,黏答答的澳门的夏天。英文名就叫伊莎贝拉的梁洛施在寻找“伊莎贝拉”的旅程中,也在经历着自己的成长。
我在豆瓣里写了短评:全片都很舒服,杜汶泽这个王八蛋演的跟影帝一样。光与影的运用,又慵懒又动人,一如年轻时候的梁洛施的气质。
我没有关注过这个叫伊莎贝拉的女孩,对于她幼年丧父,刚成年就嫁入豪门的经历也没多大兴趣。电影里的她只是一副青春期女孩的标准模样:长腿,对A,精瘦,不修边幅,加上夏天不勤换衣服,头发永远湿漉漉,与一般的市井女孩并没有区别。
而后来变成王八蛋的杜汶泽,在这部电影里所奉献的表演,可能已经是他职业生涯的巅峰水准。原来他不仅仅能演“傻强”和“阿木”这种又呆又蠢的小角色,也能演一个好色中带点忧郁,落寞中不乏担当的底层警察。
他的演技甚至让你觉得这个又矮又肥又好色的中年男人能找到那么多的女朋友居然一点也不唐突。在澳门回归的巨大改变前,他一边忧虑着自己犯过的错事,一边又要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在生活和爱面前,他选择了把地位和尊严暂时放到了一旁,不惜卖了自己的金劳。
你知不知道,在澳门做人很难,没有金表不行,人家不是看不起你,是看不到你。
香港制造
杜汶泽其实是最配彭浩翔的人。
彭浩翔是闷骚的幕后,写文字,创作,以及拍电影,他在“不是兄弟”公司的搭档杜汶泽则扮演明着骚的角色。
两人一起玩梗,玩黑色幽默,把粗口和想象力一并带入到电影里。在彭浩翔的电影里,杜汶泽就是肥胖版梁朝伟,而不是那些装疯卖傻的龙套。
可是他玩脱了。在余文乐健身塑造一段佳话之前,杜汶泽早就完成了减肥加塑形的全过程。那时候我对他的毅力佩服不已,毕竟年过四十的胖子减成他那样并不太容易。
可是反派总是死于话多。他的一张大嘴巴不仅毁了自己的戏路,财路,还搭上了彭浩翔。《人间.小团圆》的票房惨淡,恶评如潮就是因为杜汶泽在里面小小地露脸了两次。
凭良心讲,《人间.小团圆》算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虽然演员们都是上了年纪的非流量明星,但是依然靠剧本以及彭浩翔式的18禁,温情以及悬念撑住了场面。
彭浩翔依然是那个热衷于将香港都市生活呈现出来的那个人。在加上了电影的虚构性和他自己热爱的市井怪谈后,他的电影虽然没有完全展现原汁原味的香港面貌,还是能让我们不停地在旧楼和新屋,日出和日暮,车流和玩物里一点点勾勒出香港的形与美,以及香港电影的美妙和珍贵。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后,都会去拍摄地打卡,朝圣,彭浩翔的电影里最经典的两个地点理所当然地是《春娇与志明》里抽烟的那条位于金钟太古广场旁的小巷,以及《人间.小团圆》里位于中环干诺道中的All Destination(所有目的地)的标识牌。
在《买凶拍人》里,彭浩翔做了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电影尝试,他的这部处女作既新奇又有趣,当然肯定不能和片中提到的马丁.斯科塞斯相提并论,但在一部低成本的影片里,他的掌控力显得有些“过分”老练。
在《出埃及记》里,他游刃有余地塑造出一个专杀“坏男人”的黑暗女子团体,结局同样让人瞠目。像大多数他的电影一样,电影镜头会带着观众走,演员的演技很多时候并没有那么重要,当然,我并不是说渣渣辉的演技差,也没有指责温碧霞的床戏不够激动人心。但是,彭浩翔的镜头才是一切。
在《破事儿》里,他找来不虚现在流量明星的一众当红小生,演了7个荒诞的都市故事。它们看似离经叛道,脱离生活,却又能让不同的观众看出不同的内容,以及不同的难受。可能某一个片段粗鄙地让你难以接受,也可能下一个故事又会让你难受地不能自已。
而在他最负盛名的志明春娇三部曲里,彭浩翔以自己和太太的故事为灵感,讲述了都市男女分分合合直至终成眷属的俗套戏码。却也正是因为俗套却不庸俗,让这三部曲成了彭浩翔,余文乐,以及杨千嬅各自的代表作。某种程度上来说,余文乐能成为后来的潮流icon,志明与春娇功不可没。
这也是彭浩翔的魔力。
这个愿意在电影里拿出自己的路虎车,自己收藏的手办,球鞋,甚至大便相册集,永远带着墨镜或者茶色眼镜,一边讲着源源不断的黄色笑话一边将才华和想象力发挥到极致的中年男人,他和戴黑框眼镜的马丁斯科塞斯以及戴墨镜的王家卫有些相似,又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
在他的身上,我们很难做出定义,把他归入到某一类人,某一类导演之列,像第X代啦,新锐啦之类的词,恐怕和他都不太沾边。毕竟像他这样热衷于拍大便的富有“童趣”的导演,可能真的仅此一个。
在“所有目的地”前,我们很多人可能会不知所措。彭浩翔大概是属于有时间肯花时间把每条路都走一遍,然后把喜欢的路再走几遍的那类人。拍电影是这样,做人也可以是这样。毕竟,走上去,自己动,才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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