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侄子兴兴就初中都毕业了,那是多么美好的少年时光啊,正是红楼梦里13、4岁的少男少女的年纪,总觉得人生有大把的时间去挥霍,放肆,疯狂,纯粹,遇到喜欢的人和事可以豁出去命去喜欢,哪怕是一只蚊子,那只叮落在她左手腕的蚊子,都会很喜欢:
《那只叮落她左手腕的蚊子我都好欢喜》
她正专心地写着作业
我注意到一只蚊子*
叮落在她左手腕的外侧
那儿立时出现了一个粉红色的包
她水葱白似的手背更显晶莹
我心里想
如果是天意
那只蚊子会飞向我
只见她青颦微蹙
轻轻挪一下手
蚊子胡乱飞了一下
不偏不倚
落在了我右手手背
我忍着痒
顿觉得心跳加快
好像我们的血液流到了一起
这段文字的灵感源于昨天重读贾平凹先生的《废都》,里面有一段文字是这样的:
唐宛儿别转了头去,看一只从窗台花盆上起飞的苍蝇。那苍蝇就飞过来落在了庄之蝶的耳朵梢上,庄之蝶一手举了酒杯,一条胳膊又被牛月清套了,动弹不得,头摇了摇,苍蝇并不飞走。唐宛儿在心里说:若是天意,苍蝇能从他耳朵上落到我头上的。果然苍蝇就飞过来,停在唐宛儿的发顶上了,这妇人会心而笑,丝纹不动。周敏却看见了,吹了一口气来,苍蝇就在桌上飞来飞去的,唐宛儿恼得拿眼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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