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商两代的基础上,西周的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农业是西周的主要生产部门,随着农具的改进与耕作技术的进步,原始农业逐渐向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形态过渡。西周的手工业和商业尽在官府的掌控之下,即所谓的“工商食官”。手工业方面,青铜冶铸技术渐趋成熟,车辆制造业发达,原始瓷器的制作已较为普遍。
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品的丰富,西周的商品交换和货币关系也有了新的发展,但是这些交换仍然在官府的控制之下,即所谓的“工商食官”,所以进程缓慢。
根据《考工记》记载,西周都邑的建设布局是:“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即都城的左边建的是祭祀祖先的宗庙,右边是祭祀社神的社坛,前面是处理政务的官府,后面才是用于交易的市场,这样的布局便于官府对商品贸易的控制。在官府建立的市场上,有专门掌管商品交易的“胥师”一职,负责察看上市的货物是否合乎规定;另有“质人”,对买卖双方进行监督,主持和颁发双方制定的契约。
西周的市场分为“大市”、“朝市”和“夕市”三种:“大市”就是太阳偏西时开张的市场,以“百族”为主,即以自由民和贵族派人来买东西为主;“朝市”就是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开张的市场,以商贾为主;“夕市”就是傍晚时开张的市场,以贩夫走卒为主。
官府对市场管理十分严格,对交换的商品也有规定,《礼记·王制》说:圭璧金璋、命服命车、宗庙之器、牺牲等象征身份尊贵之物和祭祀礼器统统不能在市场交易。即使允许用于交易的日常用具、兵车、布帛、五谷、禽兽等,不符合规格也不能上市场交易,一旦被“胥师”发现,“即诛伐之”。
到了西周中期,由于私有观念的发展,属于公有制的田地在贵族间也出现了买卖。格伯簋的铭文中记载了格伯曾以“三十田”换取“良马”四匹;另一件彝铭记载,贵族矩伯以“十田”换一件瑾璋,以“三田”换用赤琥、麋鹿皮做的披肩以及蔽膝等物。
从中看出不仅田地可以用来交换,连作为礼器的玉器也用来交换,可见西周中后期交易很盛,渐渐超出了官府的控制范围。此外,民间的物物交换也十分频繁。《诗经·卫风·氓》说:“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即抱着布匹来交换丝织品。本来货物交易就兴起于田边或井边,人们用多余的东西交换所需的物品。这种民间的物物交换成为自然经济的有效补充形式。
西周商品交换使用的货币以贝为主,除了天然贝壳外,还有玉贝、陶贝、石贝及骨贝。计算贝的单位为“朋”,一朋约为5贝。当时“十田”市值80朋,“三田”市值20朋。除了用贝作为交换媒介外,青铜器也成为可以流通的货币,使用单位称为“寽”,一“寽”相当于一朋半,价值较高。西周后期的 鼎铭文记载,5个奴隶价值“百寽”。由于青铜器本身价值就高,在承担货币职能后,逐渐取代贝成为重要的货币。
西周前期的商业贸易受到政府的严格监控;到了中后期,随着私有观念的发展,商业贸易已渐渐超出了官府的控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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