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是错的!
即使你赞同我的观点,
你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
除非——你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这是书先生的第251篇原创分享。2021年10月19日,于新加坡)
引子
一年至少一度的苹果新品广告词英翻汉大赛又开始了。这次参赛的选手和以前一样,分别是中国大陆(以下简称大陆)、中国香港(以下简称香港)和中国台湾(以下简称台湾)。中国澳门由于总是抄中国香港作业,所以没有参赛的必要。选手们就不用入场了,接下来看裁判表演。
释放的结果?
这次苹果为新品发布定的基调是Unleashed。
这个词是由leash加一个反义前缀un构成的。leash的意思是“皮带、束缚”,unleash本意就是松开皮带、松开束缚的意思。显然,那些需要用皮带束缚起来的动物肯定都是破坏性很大的,所以unleash的意思就变成了把能量很大的东西释放出来。这个东西可以是情感、是行动、是人或动物。
unleashed是unleash的过去分词,表示“被释放的”。比如,李连杰就有一部影片,名叫unleashed,中文名《猛虎出笼》。在片中,李连杰就扮演一个颈戴项圈的打手。身手极为了得,但从小就被当狗一样驯养,只要项圈一解开,就立刻攻击。
图片苹果用unleashed来形容这次的新品发布确实很贴切,因为这次发布的两款MacBook Pro,内装的芯片,M1 Pro和M1 Max,的确称得上性能怪兽。苹果用unleashed,是告诉友商,这个东西已经被释放出来了,你们都得小心了。
但有意思的是,大陆、香港和台湾三个地区的翻译,都不是直接翻译unleashed,而是把重点放在释放后的结果上。
图片大陆的翻译是“来炸场”,香港翻译为“超强引爆”,台湾翻译为“爆发直击”,强调的都是释放后的结果。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理挺不错,达到了unleashed的目的。我是赞同广告语的翻译不必拘泥原文,更重要的是原文要达到的目的。
只不过,台湾的译文为什么要加一个“直击”,我不是很理解。直击啥?直击谁?为什么要直击?
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台湾的译文在意思上其实是和大陆、香港相反的,因为无论“炸场”还是“引爆”,都是范围攻击,而“爆发直击”却是单点攻击。或许直击在台湾人的说话习惯里有特别的含义,是我不知道的。如果读者中有懂的,请一定告诉我一下。
没有最强,只有更强
有了M1 Pro和M1 Max两款怪兽级的芯片,也难怪苹果有底气说自己的新款MacBook Pro是supercharged for pros。supercharge的本意是“给……增压”,引申出来就是“大大增强、大大推动”的意思。
苹果用了supercharge的过去分词supercharged,意思是“极大地被增强的”。苹果似乎挺喜欢用过去分词,上面是unleashed,这里是supercharged。其实这不是苹果喜欢,是表达的需要。因为苹果要在这里表达出这些超强的设备都是被他们做出来的。
为谁而做的呢?pros。pros是专业人士的意思。supercharged for pros合起来就是“为专业人士打造的超强利器”。但不知道为什么,大陆、香港和台湾都不约而同把pros翻译为了“强者”。
图片说实话,这点让我很费解,毕竟专业人士和强者意思差别还是很大的。我想可能是为了简洁,因为“专业人士”四个字,再加上其它修饰,中文字数会过多,和英文只有三个字,就差别太大了。
其中香港和台湾的翻译在结构上和原文是对应的,无论是“配强者”里的“配”,还是“为强者”里的“为”,都把for这个介词的含义翻出来了。但大陆的翻译在结构上和原文就相去甚远了,“强者的强”是一个名词短语,而原文是一个动词短语。
到底有多快
M1 Pro和M1 Max强在哪里?当然就是快!有多快?苹果说M1 Pro是scary fast,M1 Max更快,是scary faster。
第一眼看上去,这两个词组不符合语法,因为修饰fast的应该是副词,但scary是形容词。但我想了想,它们完全可能是a scary fast chip和a scary faster chip的省略形式。
对这个scary的翻译,两岸三地就各显神通了。
图片大陆翻译为“快得吓人”和“快得太吓人”,和原意很接近,递进关系也出来了。
香港的翻译很有创意,M1 Pro是“快得很”,M1 Max是“快到狠”,铜锣湾老大的气势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
台湾的译文读起来自带一种撒娇的感觉,“好快,惊人”,“超快,好惊人”。
听说台湾的朋友喜欢用“超”来形容程度很深。这让我想起一个笑话。一位台湾人在办理行李托运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先生,您的行李超重哦。”这位先生回到:“对呀,我的行李超重的。”
上图的Pro to the Max,大陆翻译为“Pro到Max,霸气不封顶”,香港翻译为“Pro到尽,快到Max”,台湾翻译为“Pro到Max,威力攀新高”,总之,大家都认为必须加点什么霸气的话,才能把Pro to the Max表现出来。
在我看来,这可能也是无奈之举,因为pro和max这两个词,既是型号名,本身又有含义。在英文里,这属于双关了,中文翻译时,必须得加点解释,才能把双关表示出来。
注意Max前面的定冠词the,因为加上了这个the,就不仅仅是从一个芯片型号到另一个芯片型号了,而带有“我们把专业做到了极致”的意味。这层双关,我认为设计这个英文广告词的人是想到的,但只有香港的译文能看出点这个意思的影子。
这其实是很奇怪的事情,因为官方的翻译肯定是对原文理解最透彻的,除非分公司之间没有交流。根据这层意思,我认为Pro to the Max可以翻译为五个字“专业到极致”,又简洁,又翻译出了原文的双关,因为“到”的两层意思,“从A到B”和“达到什么程度”,和to的两层意思刚好可以对应。
有时候,不要想那么多,按本意直译,反而更好。
耳边风
19日的发布会上,除了两款笔记本,苹果还发布了新款的airpods。在对airpods的介绍里,有这么一个短语:Mute the breeze。对这个词组的翻译,两岸三地又是各显神通了。
图片在对mute的翻译上,大陆是“不闻”;香港最忠实原文,也最土,“开静音”;台湾继续展示温柔的性格,“轻轻略过”。注意,台湾的翻译里,还用了个谐音,是省略的略,不是燕子掠过水面的掠,也算有点创意。
三位选手都把breeze翻译为了“耳边风”。我认为这个翻译不好,因为“耳边风”在汉语里是负面含义,表示不把别人说的话当回事儿,经常用于“你把我的话当作耳边风吗?”这样的责备里。
我能理解为什么都会翻译为“耳边风”,因为airpods是耳机嘛,这个标语展示的功能也是过滤风声,让通话更清晰。但我认为不能因为这是个耳机,就一定要在译文里加个“耳字”,毕竟英文里也没有ear啊?
所以,我的翻译是:让风过无声。我认为这五个字更能体现汉语的美。“让”字把mute的动作表示出来。风过无声化自“燕过无声,风过无痕”的典故。
给点颜色就灿烂
最后一个最好玩,和新款HomePod有关。这次的HomePod多了几个颜色,苹果用的宣传语是You've never heard color like this.
图片大陆的翻译是“给你点颜色听听”,显然是从“给你点颜色瞧瞧”变过来的。
香港的译文在“声”和“色”上做文章,“真正有声有色,睇到听到”,声和色又对应动作听和睇,不过前后顺序相反,对我这种强迫症是一种折磨。
台湾的翻译这次一点都不温柔了,甚至有点命令的口气,“给你点颜色,好好听”。我想问,不好好听会怎样?你想怎样?
这个宣传语的翻译,和前面一样,都有“过译”的嫌疑,添加了一些不必要的元素。看得出来,译者刻意地使用了一些大家熟悉的语言元素,比如“给你点颜色……”和“有声有色”。但在我看来,这两个借用都不恰当,因为和原文意思相去太远。
如果非要引入已有的中文元素的话,我认为把动人的色彩化为动听的色彩,更恰切一些。所以,我的翻译就是:动人色彩,竟可如此动听。竟可两字,可以表示出you've never的惊讶感。
结语
好了,这次的苹果新品广告语英翻汉比赛圆满结束。三位选手各有千秋,打了个平手,最后我宣布,裁判获胜。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对翻译的评述,是从翻译的角度来看的。几个地区中文宣传语各不相同,甚至和英文原文差异很大,不一定是翻译的问题。因为这些宣传语是根据各地的目标人群设计的,意思上有关联,但不一定非得是准确地翻译。
如果让您来评,您觉得哪位选手的翻译最到位呢?如果是您负责翻译,您会怎么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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