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是我认识的最酷的女孩。当然,不是指外表。
我们彼此还没有认识的时候,我就在一个app上关注了她。看她隔三岔五地在上面分享一些旅途的风景照。色达、香格里拉、可可西里、纳木错……照片下面寥寥几句话显示,她是一路徒搭完成这些旅行的。
一个背包一台相机,便是她所有的装备。
后来,我们互动频繁了,便互相加了微信。她告诉我,她是做平面设计的,长住厦门,通常都是工作半年,然后用半年时间旅行。我问她是不是去过很多地方。她说,其实也不是很多,只是几乎走遍了中国的西南地区而已。她的目标,是在五年内走遍全国和东南亚地区。
前年暑假,我去厦门旅行。按照她给我的地址,穿过老城区错综复杂的小巷,我在一幢破旧的两层民房前找到了她。
她斜扎着麻花辫,穿着米色的棉麻连衣裙和棕色的系带马甲,脚上踩着一双白布鞋。整个人看起来文静又美好,像民谣女歌手程璧。除了皮肤有点黑。
我看着眼前的她,想起照片里那个穿着登山鞋和运动外套,大大咧咧不加修饰的女孩,有点恍惚。
嗨,你来啦。她明朗的笑容把我拉了回来。欢迎你,我的第十六位沙发客。
她把我带进她的家里,把我的行李放在一张沙发旁。
那是一张红色的折叠沙发,上面铺了一张藏蓝色的小象刺绣毛毯。
艾弗森说,这张沙发是专门给沙发客睡的,平时连她自己都不坐。没有人来,她宁愿它当个摆设。
她领我参观她的小窝,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生活。
她说,这一带本来是要拆迁的,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房子的主人搬到了新城区,她就用低价把房子租了下来。这里看起来虽然很旧,但是收拾一下,住得还挺舒服的。而且这里也比新城区安静,虽然上班有点不方便。
她从冰箱里拿出自制的柠檬茶给我,又继续说,喝柠檬茶有很多好处,特别是对女孩子。她平时有空会晒一些柠檬干,旅行的时候带上,和旅途的小伙伴分享。
我们上了二楼。阳台上种了很多花,都是生命力顽强的。她说,种花种草种生活。空闲的时候,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家里整理花草。
最后,她神秘地把我带到她的房间外,握着门把手认真地说,如果说这幢房子是她的小天地,那房间就是这小天地里的秘密基地。
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是震惊的。房间的四面墙上都贴满了照片,连天花板上都是。经幡、草原日落、苍山洱海、青草雪山……其中有我见过的,也有我没见过的。她把拍的照片都打印了出来。
我说,你好酷啊。
她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兔子牙,说,这有什么酷的。
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就是很酷啊。
但是我现在可以这样,以后就不一定了。而且,也许以后我就不喜欢现在这种生活方式了。朝九晚五,相夫教子,你还会觉得我酷吗?
我语塞。脑袋像是被人用钝物狠狠地敲了一下,混沌的感觉一阵一阵地袭来。我以前觉得,艾弗森之所以可以活得那么自在,一定是因为只活在自己理想的小世界里。不懂得关注自己世界以外的世故,也不需要关注。
原来,狭隘的是我自己。
那次见面之后,艾弗森很快又踏上了旅途。她的第一站,是青海的茶卡盐湖。
于是,我又开始每天上线刷她的动态。看她穿着鲜红色的连衣裙站在湖中央,海天一色,如梦似幻,已然分不清哪里是现实,哪里是幻境。而艾弗森身上也仿佛有了圣洁的光芒。
我调侃她说,第一次见你在照片里穿得这么美。
她回答,假装自己是在玻利维亚呗,反正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去。
我笑她说,想美就美呗,在哪还不是一样。难道一定要在玻利维亚才能这样穿么?
她回复我一个微笑的表情。
一路向北,依旧是徒搭。她有时候睡在别人的帐篷里或沙发上。但有时候住便宜的青旅,十几块住一个晚上,八人间,男女混住。认识她以来,我没有见她发过任何一条负能量的状态。甚至是后来,她在去往日月山的路上,没有一个人肯捎她一程,最后不得不一个人窝在路边的草堆里,强忍着恐惧和疲倦,睁着眼坐了一个晚上。她在微信里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语气都是轻描淡写的。
如果不是后来作死地和朋友从四川徒搭到拉萨,我就不可能切身体会到这种朝拜式旅行的艰辛。高原反应、暴雨、山崩、搭车被拒、饥肠辘辘……我很难想象艾弗森是怎样熬过来的。若不是心之所向,哪有动力迎着艰难一次又一次地重新出发。
半年了,按照艾弗森的习惯,她现在应该已经在路上了。然而,这半年来,我没有看到她的任何动态,日常生活的也没有。我给她发微信,在她的主页里留言,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我开始怀疑艾弗森和她的那些故事是我想象出来的。
直到她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自拍。
照片上的她烫了大卷发,头发披散着。面无表情,让我看不出她的任何状态。
我再联系她,微信上却显示不是好友。
相对于她的变化的反差,半年时间显得太短。我不知道这半年里她究竟经历了什么。我一页一页地翻着她上传到app的照片。想着她现在会在哪,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不是已经把对自己的五年之约放下了,开始一步一步走向朝九晚五相夫教子的生活。
我突然想起我从来没有问过她的名字,也许是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她会永远以“艾弗森”这个身份生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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