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甲非法拘禁乙,构成非法拘禁罪后,又故意伤害乙,将乙打成重伤。该如何处理罪数问题?
(1)多数说: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理由:第一,甲实施了两个独立的行为,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应数罪并罚。第二,非法拘禁罪的保护法益是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罪的保护法益是身体健康。二者性质不同。因此,故意伤害罪无法吸收非法拘禁罪。第三,如果不处罚非法拘禁罪,会遗漏评价非法拘禁行为制造的法益侵害,违反了法益保护原则和禁止遗漏评价原则。
(2)少数说:只定故意伤害罪。理由是: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都是人身犯罪,非法拘禁罪是轻罪,故意伤害罪是重罪,重罪可以吸收轻罪,因此可以只定故意伤害罪这个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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