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后买房子布置,睡的房间要放两个床,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拿来放杂物:衣服和包包。
看到很多家庭是,床拿来睡觉,小孩的摇篮堆满了衣服。
我们都喜欢干净整齐,但不喜欢收拾。或者是现在还没有找到顺手的合适的储物方式。至少衣柜的设计没有我理想的顺手。可惜我不懂木工。
不过就算工具再顺手,也要个人习惯好。但好的工具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脑力。
2,每天写1000字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已经有这样的习惯。
只是因为太随性,写的东西也很散,大多数都是一时一地想法的累积,凑不成篇。更多的是以一个一个段落的形式呈现,碎片化。
要想成篇,需要加工打磨,需要动脑筋。还没有到出口成章出口成篇的水平。
就像读书时,即使地理学的再好,要我给别人讲,我也无法完全讲通,能够将看到的东西加以消化,然后吐出来,也是一种本事。
能够这样做得到的,要么是有天赋,要么就是后天的不断训练,累积,强化。
训练和累计的过程包括输入和输出。
我不能保证自己输入已经足够,因为打开亚马逊,淘宝,以及各类文章推荐的书目,发现看过的实在太少。大概是理解力有限,但凡涉及深奥一点的人生人性啊,以及外国的作品,就很难理解。
只希望在不断的摸索中能够越来越好。
输出的过程就是写字。
写字更多的是记录,没事的时候回头看看,会发现,原来那时我是这么想的啊!原来那时我还做过这个事,吃过这些啊!
就算功成名就,幸福满溢,人生最终都是对自己交待。
外界的评判,始终只是听听。
3,这两天带亲戚家的baby玩,昨天他在台球桌下磕到头,今天牵着手不小心松开他往后倒地,后脑勺红了。
我其实是一个做事非常不专心很容易神游的人。经常不知道在想什么。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完全专注去做。
但懒惰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可以。
很多缺点天性其实是可以被克服改造的,就看你想不想,就看你怎么做。
有时候,也看你做的那件事是不是值得你专注。
这个跟喜欢一个人,谈恋爱的感觉很像。
4,现实里太多说教的文章,刻意的文字,感觉用力过猛。
每个人都想成才成名,急于证明自己,却常常忽略了文章文字本身应有的灵魂。
似乎每个人都很聪明精明,只有作为读者的自己最傻,迷茫又绝望。
很难再看到年少时读书看过的那些过目不忘的文章和作品。
一来是因为年纪大了记性变差了。
二来是因为获得的渠道太便捷,很难再静下心来去好好读一篇文章和一些作品。它们就像快餐一样,迅速吃下去,但也迅速被遗忘。
三是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刻板枯燥,越来越要去接受普通平凡的自己,热门变得越来越现实理性。已经没有当初看书时的天马行空了。想象力越来越局限,说来说去,都是那些东西。
四来现如今的人们,很少有沉得下心去做一件事情。写作也如此。
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的去看,因为那也是我们的写照。
我们妄图从文字中获得启示和快感。但在行动中却依然踟蹰,迷茫。因为我们无法克服自身的懒惰,以及自我设限。
5,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之前写说要是早点遇到简书,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你遇到了,才知道有。你经历了,才能理解。
就像我回国之后才知道,我那时其实不应该那么生活。
6,最近对扎克伯格很感兴趣。
人们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富可敌国的财富。
我感兴趣的是他的经历,生活态度,还有爱情。以及学习语言的经历。
尤其是生活态度。
辞职回来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离开了两年的环境。尤其是很多人的眼色,以及稍稍有点money或者事业就沾沾自喜的态度,口吻。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完全不像之前,人们只精于是否得到自己想要的,而完全不在乎其他。不在乎你穿什么,做什么,结没结婚。
这大概也是一位朋友说我比较适合国外的环境。
我一直遵循的做人态度是不卑不亢,谦和,低调。但这常常被人误解看低甚至践踏。哪怕事实上那个人根本一无所有。我不是一个喜欢忍气吞声的人,但也不想与这样的人计较,最后就是不来往。
但你会发现,这些眼色很好的人,也是遇到事情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人,哪怕那件事是他们之前不耻的,或者要缺德才能干的出来的。
我很欣赏扎克伯格这种生活态度。节省了很多时间,更加专注于自己感兴趣要做的事业。
不过我深知在购物这件事情上,有些品性是戒不掉的。哈哈!
因为我一直都在学英语,但还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水平。看到他学语言的经历,觉得很受鼓舞。
至于他的爱情,在人人都劝诫你一定要找一个条件好的,身边很多女孩子都这样实践这种情况下,更显难能可贵。
国外的这些人,要么换妻如衣服,要么从一而终。但似乎很少看到说有小三小四小五。
他们崇尚的更多的是心灵的契合。而这些,你跟很多人是说不通的。
7,我不能确定我未来会做什么,但我确定三样东西:
写作,看书;英语;摄影。
写东西这是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的事情,这么多年断断续续写了十几个本子。它们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分。
英语是在大学毕业之后发现可以发展的特长。而且也感兴趣。
摄影完全是因为认识的一个武大女孩子每天发的美美的照片。我很喜欢她的那种风格。当然也喜欢她做事的专注。
这三样东西,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只能算是兴趣,但我喜欢的,就会坚持下去。
记性不好,要记下来。经常看看。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这是这两年的收获,真理。
也学会了不要跟消耗你生命的人在一起。因为毫无益处的同时会浪费你的时间。
8,喜欢晚上写东西。
也是因为夜猫子的生活习惯。
日日记为不为取悦任何人的存在。只是记录每天的想法,生活。
9,当我成了冠军,我要穿上陈旧的裤子,头戴肮脏的帽子,留起胡子,独自踏上征途,然后独自走下去,直到找到只因我是我且爱我的女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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