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诺言》

作者: 简珏夫人 | 来源:发表于2024-08-13 09:56 被阅读0次

    “我老婆不是一个守时的人。”

    小说的开篇第一句主人公便抛出这么一句话,吐槽很多已婚女人通常都会有的毛病。他说老婆不爱戴手镯也不爱戴手表。老婆戴不截手镯老公一般是无所谓的,但戴不戴手表,那是会导致守不守时的后果,所以他比较在意。

    我想到自己,与宝妈们相约出门的时候,定好出门的时间,我往往是等人的那个。以前听说男人等女人出门,得等女人化妆,换衣服,要等上一个钟头。听这话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我不化妆,但会抹一些保湿防晒品;我衣服款式也不多,也不用太多的挑挑拣拣。所以我不能理解用在这两件事上居然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所以说我出门算是较快的,而且答应别人的时间,我往往是比较守时的。但即便如此,在我老公眼里,我仍是经常不守时的那个人。

    不守时就不守时吧,反正都已经习以为常了,主人公特意也迟到了十分钟,然后在大厅里等了足足有……嗯,有多久,作者没说,只是说等到了两点钟。两点钟才吃午饭,主人公应该是饿坏了。可即使如此,最终老婆一个电话,说另有其事不能来了,最后还是放了主人公的鸽子。

    瞧,这就是女人,不守时的女人,甚至也不守承诺的女人。在女人的词典里,守时和守承诺可有可无。女人一直笃定地认为,大事由男人顶着,女人的生活中没有太大的事,有的只是琐琐碎碎的鸡毛蒜皮。而且家庭生活中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一切事情没什么大不了,一切事情都是在瞬息万变之中,所以女人就理所当然地跟着不断变化。不守时和不遵守承诺没什么大不了的。

    也正基于这点,后面伊丽莎白.弗蒙特太太的守信才更显得难能可贵。

    伊丽莎白是位虽然已年过半百,但仍不失美貌的一位妇女。为此作者不遗余力地描写了她的美。

    “她的笑容很迷人,虽然没有立即为她的面颊增添光泽,但是却一点儿一点儿地让人觉得妩媚动人。这笑容先是停留在嘴角边一会儿,而后慢慢地渗透进那双晶莹的大眼睛里,凝聚成温柔地目光。”这一段的描写把她的妩媚刻画得活灵活现,她的美并不只是流于表面,而是在她的笑容里,在她的目光里,是一种渗透骨子的美。

    “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时,虽然我并不认识她,但很多人跟我说过她当时是多么可爱,以至于让人激动得热泪盈眶。”光光听着,就能感受到她的美。

    “伊丽莎白.弗蒙特的化妆是为了改善自然,而不是为了模仿自然。”“她使用的化妆品总是恰如其分,非但没有削弱她的自然美,反而增强了她的美感。”就连这经常令男人诟病的女人化妆,在她这里也只是增添自然美,让人赞叹不已。

    因为她本身的美貌和出身的高贵,使她第一婚便嫁给一个大富豪。“她骄傲得不顾谨慎,鲁莽得不考虑后果。”最终闹出太多绯闻,经历多次离婚,导致声名狼藉,令上流社会的人所不耻。但她却又是“性格直爽,生性活泼,大胆开放;她待人真诚,心胸宽广,绝对不是个虚伪的人。”所以也有不少真朋友。

    也正因为她的这种性格,当一个小她十九岁的男孩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不管不顾地答应下来,并在当时就对她的小丈夫做出承诺:”你什么时候想自由了,我就给你自由。“

    婚后,她爱她的小丈夫,并为之洗手做羹汤,变成了一个贤惠的妻子。这一切的改变尽管令人出乎意料,但此后她做出的一系列改变却不得不令人信服。“连我自己也不禁沉浸在这样的念头里:等到她年过花甲,满头白发时,回顾自己的一生,她那荒唐的往事就会像是另一个人的故事,是一个去世很久的、与自己素不相识的人的故事。因为,女人们都有一种令人嫉妒的本领——健忘。”在这里,作者还是不忘记戏谑地给女人冠以“健忘”的本领。

    可就在十年后,她的小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虽然她还爱着他,虽然她很不舍,虽然她很心痛,但为了她曾经的承诺,她表示愿意与他离婚,放手让他去寻找新的幸福。

    主人公不由得由衷地感叹:“她是一个非常忠实的女人。”是的,比绝大多数的女人都忠实,比绝大数的男人女人都信守承诺。

    这篇小说篇幅很短,但却能把一个女人的美和她所拥有的美德描写得淋漓尽致。作者的表现手法不可谓不巧妙,不可谓不高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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