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读到徐志摩“一生至少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了你”这段话,涌动了对唯美爱情的欣赏,对愿意奉献和付出并甘之如饴的内心感受的理解,便有了如下的文字:
深秋,午后,微风,斜阳,还有站在二楼露台上的你。
那是我第一次见你,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缝隙映在你的脸上,使你本来美丽的脸庞又增添了几分妩媚,甚而虚幻。其实,虚幻的是我的眼睛,迷离恍惚间,我问自己,这是真的吗?
此后,凡见斜阳,凡遇微风,我总会抬眼向高处望去,总会想起你,想起那个恍惚又分明真切的美妙无比的画面。
此后,你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冥冥之中觉得我们之间会有不一般的故事。果真,半年之后,在一个春风荡漾的早上,我们再次相遇,走近了彼此。
偶然的相遇,蓦然的回首,注定会有一段难忘的缘。现在想来,就是那眼光交汇的刹那让我动情,动情到不能自已,动情到忘了自己。
从此,目光及处,没有你的影子,我会极度的慌乱;看见了你,又是莫名的欢喜。你的每一个表情都牵动着我的神经,你高兴,我心花怒放,快乐着你的快乐;你恼怒,我沮丧灰心,悲伤着你的悲伤。
我曾对你说:你很好,真的很好,好到你都不知道你有多好,好到在你的面前我感到了卑微。张爱玲说:“卑微到尘埃,在尘埃里开出花来。”我就是这样在你的面前卑微着、欢喜着。
真正喜欢一个人,会使喜欢蔓延到与她有关的一切。
喜欢红色,仅仅因为你的名字中有“红”;喜欢一个城市,也是因为城市中有你,我称之为“你的城市”;喜欢吃鱼,仅仅因为对你的胃口。
还有很多的喜欢,全部与你有关。
喜欢听你说话,樱桃小口,微微翕动的嘴唇,似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悦耳;喜欢看你吃饭,一阵目不斜视的狼吞虎咽,你心满意足的模样我看着也高兴。
喜欢在每一个清晨,听到你银玲般的笑声;喜欢在每一个夜晚,看到你睡梦中甜美的笑容。
我还说过一段话,也许你忘了,也许你记得。我说:我愿意:你坐着,我站着;你吃着,我看着;你说着,我听着;你热了,我为你送去凉风;你冷了,我为你披上寒衣。
人的一生,可能会爱上很多人。但总有一个人,让你爱得感天动地,让你伤得痛彻心扉,让你哭得稀里哗啦,让你笑得十里春风。
我不止一次地感谢上天,让我遇上了你,度过了人生最好的岁月,走过了人生最美的路途。虽然短暂,却给我留下了一生的美好记忆。
看见你时,云正淡,风正轻,深秋的一抹彩霞正自绚烂;
走近你时,风正暖,花正开,春季的田野一派姹紫嫣红;
分别你时,正逢夏天的雨季来临。暗自祈祷,未来的路上有人撑一把雨伞,为你遮雨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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