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石头记》,少不了要说起脂砚斋,就好比拔起竹节带出笋、拎了莲杆系出藕,鸳鸯比翼,缺一不成双,势必脂砚斋这位隐形人,是第一个从头至尾细评《石头记》的人,尽管曹公披阅十载、删改五次之多,但脂砚斋总是自始至终如影随形的,可见脂砚斋与作者曹公的关系铁得不是一般的铁,两者可谓情投意合、相濡一沫而心心相印了。换言之,对曹公而言:知我者应首数脂砚斋也!
那么,因彼此之间的特殊关系,这位胭脂斋到底是男是女,又是何许人也?二百年来,一直研红的人也没见谁详细说起过,借此机会,咱不妨浅析猜测一番,也算得个小小结果,以使心安。
众所周知,在《石头记》开篇的作者自云里说得明白,因作者半生潦倒、一事无成,故想将自己半生经历著成一书,以昭示天下莫作纨绔子弟易败家损业误前途等,其目的是为自己作传。然而,作者前半生的命运,是与一女子紧密相连,故作者在给自己作传的同时,其实也是在给那位女子作传。
精要概述,《石头记》创作的目的:a,给自己作传。b,同时也为一女子作传。
换句话讲,《石头记》就是作者曹公和某一位女子的合传。
《石头记》这本书,作者在那个万e的F建社会就别出心裁地展现出了罗曼蒂克的情调,其笔法直玩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境地。
脂砚斋,故名词意,砚→墨砚→研墨的砚台,供书写用的配套工具;斋→看书写字的屋子(处所);脂→脂粉(女子常用饰颜之物也);脂砚→(别人用墨)这里用脂粉作墨,端的就奇了,何等浪漫又富诗情画意哦?那么,脂砚斋三字合起来就是用脂粉研墨而写字的地方。仅凭沾着脂粉气,而用作给人冠名代号,是否是在那个封闭的世道里暗示了那是女子的成分就大了许多?
而脂砚斋也有一句话:因为传他,所以传我。
…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如此重要,才能让曹公不吃不喝、废寝忘食而舍了身家性M去写Ta?
回头来,咱再提曹公自传,曹公前半生与一女子有太多的恩情纠葛,所以曹公在为自己作传的同时,处处都有那女子的影子,这女子,自然就是指脂砚斋本人了。
由此可见,脂砚斋就是那位让曹公心心念念,以x泪为其写传,一生都意难平的奇女子啊。
一部《石头记》,作者字字啼x,句句锥心,通篇以痴情而自M。
倘若世间没有这样的奇女子,那么,为之痴情,就没法解释。即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无所依托。
至于脂砚斋这个奇女子到底是谁?有人认为是曹公之妻,有人认为是史湘云,目前,尚无资料佐之,看来仍无法证实。
只能说那位奇女子一定是曹公命中注定的有缘无分的佳丽之人。只在前半生与他互有缠绵,却断然不会是他朝夕相处一个屋檐下的糟糠之妻子了。
也可以这么猜测,作者是自己写稿,又自己批阅,也说不准。这样一来,会更有遐想之意了。<曹公,便顾影自怜而成癖矣!>
要么,以现代坊间平民之烟火味儿的推理,《石头记》竟是作者平日里与妻子锅碗瓢勺叮叮当当,不厌其烦而吵架吵出来的幻影之作,其结果要么是黛、钗都做了第三者插足了,致使曹哥糠糟小家常常不幸福,进而才有那异想天开的旖旎之作。
指言载语与假语存言皆作者借笔之托词也。
<附:
①对《弄小说如何对待写细节》一文的简评:
小说尚细节,少细算胡咧。
细节不堆砌,堆砌无谁瞥。
②阅《余华写最少的字 赚千w最大的Q》一文的启迪:
余华放余华,常胜不衰阿。
弃医握笔始,《活着》至于今。
11月8夜十点于苏州玉出昆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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