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开车存在侥幸心理?有多少人严格按照在驾校老师教的交通规则开车?考完科目一有谁还记得考试的内容了?
遵守交通规则不是一句空话!所有的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尽可能的保障出行人员的安全!
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事例吧!
上周末,我们市里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和大货车相撞,小轿车车上4人全部死亡。
因为我们单位工作性质的关系,我们很早就知道了有一个这样的事故,办公室的同事聊这件事情,没想到一位同事的姐姐居然是死者家属的闺蜜,据说这位姐姐的闺蜜已经哭晕了无数次。
车上坐的是这位闺蜜的丈夫、公公和两个儿子。据说闺蜜两夫妻一共有三个孩子,还有一个女儿没在车上,而闺蜜的老公也是公婆家里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说这一场交通事故,家里所有的男丁都走了。
详细了解内情,车祸造成的原因并不是大货车引起,而是小轿车。小轿车在过弯道的时候违规超车,跨过了双黄线,迎面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货车。
现场异常惨烈,那么快的速度,小轿车哪里经受的住大货车的撞击,小轿车的前半部基本都挤进了大货车的车底。
坐在前座的人自然是救不回来了,后座看起来还好,可坐在里面的孩子们没有系好安全带,一车人无一生还。
生命的逝去让人唏嘘!让我们再来说一点更现实的东西,那就是赔偿!
因为主要过错在小轿车,大货车并没有存在明显违规行为,听交警的口风小轿车这边责任应该会更大(具体责任还没有下)。
买过车辆保险的人应该清楚,大部分的保险一般都是针对“他人”进行赔付的,保额也相对更高,一般来说都有100万。而保障自身的险种相对比较少,保障车上人员的险种一般有10万左右已经算比较高了。
如果最终划定小轿车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死者方家属所能获得的赔偿金将会受到车辆所买保险限额的限制,不会很多。
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了解到这起交通事故,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想,作为司机的这位“爸爸”应该就是想超个车,没想那么多,这一次也许是他已经熟练操作过无数次的动作,但这一次的操作断送的是包括他自己在内的4条生命。
也许有人一直这么做,从未遇到过任何事故,可能一辈子也不会遇到。
但这个世界上总有“万一”,“万一”的后果可不一定是谁都能承担的起的。
再紧要的事都不如生命紧要!慢一些、稳一些才能看到更多更远的风景!
写在最后的一点小感悟!
我时常在央视的早间新闻里看到播报各种交通事故,很多时候里面的主人公都是属于“所幸没有人员伤亡”或“所幸只受轻伤”。
但我想说的是,现实中存在人员受伤、致残、死亡的案件并不在少数。
千万!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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