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8年的新年,我老家——一个浙北十八线的小县城——第一次出台了关于燃放鞭炮的禁令。
除夕夜的倒计时刚过,关掉电视,春晚的热闹在房间里一缕缕地散去,周围素白的墙壁包围着我。屋外,夜晚深沉寂静,对楼的灯光早已熄了,一如往日。新农村没有犬吠,今夜也没有鞭炮声,事实上已经没有店家敢于销售了。看了一眼手机,群发的祝福数个,罢了,睡了。
政府说,燃放爆竹是一种“陋习”。污染环境,甚至要产生二噁英,我查了一下,确实有点吓人。极不安全,为此论证有往年本地居民受伤事故若干。而且扰民,大概耳朵是关不上的,你要放,就要扰人清梦。
看到此处,已经是脸上一热,背上一凉。终于端坐起来,去查访更多的资料。不完全地收录如下:1994,年,北京市实施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全城禁放,却引起了民意的反弹,除夕当夜,全城笼罩在火光与硝烟之中。2004年,成都、南京率先“改禁为限”。2006年,北京取消该规定。有人称之为:“法律与民俗文化博弈了12年,文化获胜。”后来却有反复了,至少2018年北京依然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二)
近年来有很多人说,年味淡了。
年味确实淡了,不单如此,整个民俗文化都在走向没落。
看到过哈尔滨禁止清明烧纸,看到过更多地方春节禁止燃放鞭炮,端午中秋成了法定假期,不过多了一个由头吃吃喝喝。圣诞节,万圣节,情人节的折扣遍地,不够,电商发明了双十一、双十二。与清明去做一次团子,端午去包一次粽子相比,还是商场的折扣更吸引人。
确实是这样。
鞭炮没了只是年味淡了的表征,年味淡了又是民俗文化式微的缩影。
(三)
确实,我们的文化里有过许多陋俗。民俗文化,听起来就俗不可耐。对于失去社会认同的文化,自然不必抱残守缺。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贴春联费纸费墨不环保,放鞭炮扰民伤财不安全,泼水节犹如无理取闹,清明节给祖宗烧纸简直就是交了两千年的智商税。看见民俗就大加挞伐,理由听来振振有词。
可我想起西班牙的西红柿节,西红柿被以吨为单位的用掉,砸在别人身上。想起印度人洒红节,天然的彩色云母被磨成细粉,成千上万地被用来讨一个彩头。想起巴西人的狂欢节,费时费力去操办没有任何实际用途的奇装异服,去浓妆艳抹,去彩车游行,伴随而来的是三天噩梦般的社会治安。
有时候我看着他们理所应当的样子,常常觉得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节日更宽容一点,如果要换一个词,我希望是“更自信”。
我们可以把一个个文化符号逐渐抽离,今年禁止放爆竹,明年限制年夜饭的规模,后年禁止摆流水席。但我觉得害怕,我想起《一九八四》里面写,新话是世界上唯一词汇量逐年缩小的语言。
(四)
我觉得,相比起具体民俗文化内容的缺陷,我更宁愿承认是我们的文化里有着其他更隐蔽的缺陷。
我们这个民族其实非常不善于快乐。我们在快乐面前手足无措。不许调皮,不许吵闹,不许这么想,不许那么说,生下来就进入竞争的斗兽场,还没离开家就是现实的残酷逻辑。我们是如此地放不开,一如公开场合接吻的情侣少不了引人侧目。我们在过年的时候也往往难得完全放松,可能是年前的工程款没有结完,也可能是来年的前途依然渺茫,大龄青年被逼婚,小孩子被追问成绩如何如何,大人们在酒席间有着各自的牌面需要维护。
我们的文化里有着一种天然的二元论倾向。从历史上来看就是如此,我们乐于判断这个人是黑是白,是善是恶,是忠是奸。因为我们觉得他们非黑即白,非善即恶,非忠即奸。其实每个人都是一边肩膀上站着天使,一边肩膀上站着魔鬼,同时向我们窃窃私语。
如果拿鞭炮来举例,是不是除了可以燃放,就是禁止燃放?可不可用电子炮?可不可以改良配方?可不可以提高鞭炮市场准入门槛?可不可以规划燃放地点与时间?
刘瑜在《观念的水位》里面写道:一个国家走向怎样的未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如何面对自己的过去。其实仔细想想,我们可能并不缺乏对一个温馨幸福的“年”的期待,也并不缺乏对其他民俗文化的期待,但我们确实还没有发展出足够的智慧在这个时代与之相处。
(五)
我小的时候,也就是不久以前,大人们在冬天的暖阳里眯着眼,孩子们变着法儿地点一元一盒的小炮仗。坍圮的老墙上残雪未消,水杉树的叶子落了一地。村口支起石臼,石锤抬起落下,年糕一锤一锤地被打出来,一块一块地被点上红花,我端着碗等在旁边,等着爷爷分一小块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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