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作为原民国政府的首都,处处留有民国的痕迹。今天路过南京中山北路101号大院,这里是原民国政府最高法院的所在。
进入大门门洞,黄色“山”字型的主建筑映入眼帘。这座由民国建筑大师过养默设计的大院,始建于1932年7月。"山"字型的结构象征着执法如山。
1949年4月,它结束了自己的使命。在1950年9月至1967年3月,这里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址。1992年,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被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鉴于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的独特价值,它被升格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门洞处岁月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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