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呐喊》中最短的文章了,只有约1000字,因为真的就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但是,这一件小事,却是《呐喊》的一个重要转折。
从发表时间来看,《呐喊》中的小说依次是《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我也正是按照发表的先后来读的),然后才到了《一件小事》。说实话,前面四篇给人的阅读体验是低沉的,尤其在我反复读了许多遍以后,更是感受到了杜甫一样的沉郁,但从《一件小事》开始,先生的思想似乎产生了一些转变,不再那么悲凉了,这也足见会想起这一件小事对先生的影响。
这件小事说起来很简单:民国六年的冬天,坐人力车的先生碰到了疑似碰瓷的老奶奶,先生因为要赶路,又见没碰到老奶奶,便让车夫继续走。然而车夫却停了车,坚定地扶老奶奶去了附近的巡警分驻所,一瞬间,先生感触万分,又掏出一把铜元请巡警给车夫。
这篇文章曾经有过比较明显的政治解读——突出了广大劳苦人民的崇高形象。但若从这个角度来说,此文未必太过简单,先生大可写一个有情节的小说代替之,绝不会贸然收入《呐喊》中。
先生是怎么样说这一件小事的呢?
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使我至今忘记不得。
彼时,先生在蔡元培的邀请下就职于教育部,终归是有些“民国精英”的傲气——弃医从文而到了这个位置上,以常人观点来看不就已有些成就?如“豆腐西施”杨二嫂所说,该是“放了道台,娶了三房姨太太”的人了。
当时的海归派,大多有这么一些“看不起人”的心理,毕竟出国了一趟,见了些先进的政治制度,学了些“自由”和“民主”的思想,可以开口闭口某某主义了,不免会觉得国内的大众处在水生火热当中,一叶障目而不见世界之广阔——只有先生敢于把这份心理写出来罢了。
可经历了这一件小事,先生却突然有所悟了。先生写道: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元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裁判他人,便是所谓的“知识分子”的通病。因为每当我们接触一种思想,就会一点点完善自己的世界观,给这个世界定下某种规则,符合规则的事物就是正确与善,不符合的则是错误与恶。
但事实上,世界并不是以这种形式运转的。以车夫来说,他未必读过“子曰诗云”的圣人之言,也肯定没学过“自由平等博爱”的现代观念,在他扶起老奶奶之前,心里未必就有什么价值判断,或许是同理心又或者是本能驱使着他做这件事。
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做某件事往往并不因它是“正确”的,只是想去做而已。而从这些事上抽象出“善恶”的观念,就已经是他人的裁判了。高中时代,出于作文的需求,我曾看过不少“感动中国”人物的采访,我发现面对记者“为什么会...”的询问,他们的回答往往是木讷的,记者也许是想得到“因为我们自古以来就是重视孝道/友情/xx的民族,所以我才...”这样的回答,可实际上那些坚守许多年的人们心中却并未有此观念,只是因为那个人、那件事对他来讲很重要罢了,至于为什么重要,他们自己也答不上来。
李敖曾经批评过鲁迅先生,说先生的杂文很空洞,如果去掉那些愤怒的语言,犀利的批评,剩下的就什么也没有了,缺少真正的“内容”。这个批评有一定的道理,无非是在说先生只知愤慨,却不给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但我想,这与这件印刻在先生心中的小事也不无关系,“我还能裁判车夫么?”先生其实是在反思自己,“我”所坚持的道路和想法,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我们是否真得有资格去评判他人?这一点上来讲,先生和那些行动派、理论家是完全不同的。
也许正因为如此,先生才给这第一部小说集取名《呐喊》,呐喊、呐喊,把人喊醒之后又该如何?先生不认为自己有资格站在众人身前,引导大家走出黑暗。
真正的路,总还是要自己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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