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关于家暴的新闻层出不穷,但是媒体和大众多数是把目光都集中在那些遭受了肢体暴力对待的受害者身上,但却忽略了,还有些人正在经历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一样痛苦的暴力。
在这些案例里,施虐者不会打人,甚至不会动受害者一根手指头,但是他们会采取很极端的方式来控制、伤害受害者。
你知道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对于家庭暴力的定义是指: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所以不是只有动手打人才是家暴,如果你的伴侣限制你的人身自由,用侮辱性的词辱骂你,或者用其他恐吓的方式来胁迫你,让你活在恐惧中,那一样是家暴。
这里我举一个例子吧,港剧《法证先锋Ⅰ》中有一个案子是:
一个妈妈带着儿子在家烧炭自杀,而背后教唆她自杀的人就是她的前夫,并且她之所以会患上抑郁症也与她前夫有关,她前夫一直用非常伤人的言语侮辱她的人格,即便在公众场合也能毫无顾忌的骂她,所以这个妈妈的精神逐渐被摧垮了。
这种精神暴力很多时候会被忽略,下面柠檬例举几个比较常见的情况:
比如你工资不是很高,你的伴侣就天天骂你废物,说你没用,经常用侮辱性的言语来把你说的一无是处;
再比如你的伴侣想要你做某件事,你不同意,他威胁你,你要是不听话他就把你的宠物扔掉……
这些全都算精神暴力,他们用各种方式让你活在惊恐和痛苦里,让你感觉明明是自己的生活却不由你做主,只能被人控制。
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受虐者会变得越来越焦虑抑郁,会开始怀疑自我,怀疑他人,然后还会逐渐丧失自我。
一开始你还会痛苦,到后来你会变习惯,然后适应性的开始学习如何在这种环境下保护自己不被他打击,比如:
尽量乖乖的听话,不要刺激他等等。
但这些都不能彻底拯救你,唯一拯救你的方法就是离开TA。
当然我知道离开很难,因为那可能会给你带来更大的麻烦,有时候还会很危险。
如果你现在还不能离开,那我想请你记住我下面说的这段话,这也是心理咨询师帕雷夏·伊文斯在 《言语虐待》一书中写给受害者的话:
我要相信自己的感觉和感受。我是自由的,不应该受到精神折磨。我可以对我不喜欢或者不想要的东西说不。
我不用为他人的虐待行为负责。他人的气恼、愤怒甚至大发雷霆都与我无关。我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我应该被人尊重。
我有权利选择对我来说最好的东西。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我不孤独,我可以请求任何人的帮助。
我应该让自己的生活安定幸福。
所以即便你现在被迫生活在地狱里,也请不要放弃自己。
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让自己开心,千万不要相信他的话,要记住你是很好的人,你是值得被爱的。
本文由【柠檬心理课堂】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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