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人站在亭边,双手环抱着水罐,水罐里是甘冽的山泉水。
狂生望着远方,想心事。
狂生眼里没有素人,素人却把狂生装满了心。
十五日中,共处一室。呼吸相闻,他俩看似已经不再陌生,心中却隔着山万重水千条。
素人懂。所以每当狂生望着亭外的山路,她就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
素人懂。狂生若是那种可以停下来的人,那这么多年他早不知停在哪个花街柳巷的暖屋香阁。因为他停不下来,所以素人喜欢得紧。
素人想:要让狂生留下来。
狂生不懂。手里的刀如果不为征战,难道可以宰鸡杀羊?
狂生不懂。女人有什么好,满世界都是,除去衣衫没有太多分别。
狂生必然要走,只是大腿和手臂上的箭伤总不见好,反反复复化脓。
狂生可称之为侠。他救过落难的将军,成为偏将。将军残暴无度,似乎人生就是用来攻城掠地,除此以外就是酒肉穿肠。
狂生过不了这种生活,他不杀无名之人。
将军不放狂生去,“不为我所用,必有异心。”
狂生只能杀出军营,终究不敌千军万马,中箭昏死,任战马带他一路狂奔。
素人命苦,死了男人,丢了孩子。一个人在江边给艄公们卖酒卖茶,少不得被他们欺侮,为了活命,只能忍气吞声。
那天黄昏,夕阳如血,染红河水,粼粼金光中,一匹高头大马喘着粗气倒在路边,一个铁塔一样的男人轰然摔下马。
素人第一眼看到狂生,脸红心跳。
素人用尽全力才把昏死过去的狂生弄到屋里。她颤抖着用小手触摸虬结的肢体,落下泪来,人原来可以生成这样,该有一个怎样勇敢的娘。
素人手巧,拔出断箭时,鲜血还是喷了她一脸。咸、甜、腥。
但素人手不抖,心跳得厉害,还是奋力按住伤口包扎。直到累得瘫倒在狂生身旁。
狂生睁开眼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他第一眼看到浆洗衣服的素人,以为往生到天宫的浣衣间,仙女正在浣纱,从那一眼开始,狂生就有了占有她的念头。
狂生在素人身上驰骋的那一夜,素人一直在无谓、无声地抵抗。狂生想女人就是这样,不会乖乖就范,这就是名节。
名节和贞操无关,没有守住贞操的人,一样可以拥有名节。
素人第二天照常用自己的方式生存,狂生就安稳地住下来。
只是素人手上经常会有一把碍事的剪刀,让狂生几次不能得逞。狂生渐渐喜欢这样的猫鼠嬉戏,素人始终绷着脸。
直到狂生发现,自己的箭伤终究不能痊愈时,才知道自己被素人掌控在股掌之间。
“你这样走,终究会死。”素人把水罐里的水,倒出半碗。
“终究会死,只是早晚!”狂生就这样一瘸一拐地走出凉亭,走上大路。
素人摔了水罐,转天集市上又买了新的。
日子总要一天天地过。
官兵们呼啦呼啦地进店,找酒吃肉。为首的官爷临走放下酒钱。拿出一幅图问素人可曾见过。
“见过。前不久从这里走。”素人面不改色,收起酒钱。
“再见到他马上报官。”
“再见到,我亲手宰了他。”素人收拾碗碟。
“哈哈哈哈!”官人们笑着离去。
素人知道,狂生得手了。
入夜。月朗星稀。
官兵点燃了素人的酒茶坊,还“哈哈哈”地大笑。
素人徒劳地用水扑火。一盆水浇上去“噗”的一声,火焰更盛。她继续泼水。
狂生虽然瘸了腿,但仍旧迅捷无比,官兵的笑声未断,就一刀封喉。
精疲力竭的狂生,被刀架在脖子上,押到长官面前。素人在旁边抱着酒坛,不断给长官倒酒。
“我要跟他做个了断。”素人放下酒坛,手上握着一把短剑。
这一剑稳、准、狠。
狂生咽气时,嘴角犹带着笑。
看着喝完毒酒痛苦挣扎的官兵,素人脸带着笑,剖开自己的肚子,取出一个刚成形的婴儿,扔给乱吠的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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