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种东西总是要讲天赋的吧。所以,我从未将当作家作为我人生的理想。因为我平庸,总觉得有些东西是怎么努力也追不上的。因而便很怯懦地就不去追求,来躲避失望。将目标放放低,当自己只是一个喜欢在网上发发牢骚,故作感慨的小女子也无不可。自甘平庸也有自甘平庸的乐处呢。虽是如此,我也不愿意让我的文章迎合世俗的格调,以此获得金钱与肯定。
因为迎合的不仅仅是是文章——这几个黑字,迎合的是灵魂。这个时代,可不是木心先生的从前慢。这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分给每条信息的时间不到数秒。所以若想快速写作赚钱,没有一点博人眼球的本事是不行的。我自然也想通过写作致富,可想着要费心研究各平台的风格以求通稿,想着要凭他人意见修改我的文章,心中总不痛快。我老是在想,这样修改来修改去的,我还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吗?这文章还是我的吗?我很不愿我的文章失去骨,一番装饰后脱去它的旧皮囊,变得光鲜亮丽,融于同样光鲜亮丽的群体。美则美矣,却不泛一丝波澜,连我这个主人,都难以在群体中认出它来。
我宁愿我的文章皮肉腐朽,却自有文骨。它确实平平无奇,但于我而言,确实这世上最为独特的存在。它哪怕用词寡淡,哪怕矫揉造作,只要它有着我的思考与寄托,那便是有骨之文,不是媚俗之作。即使我天赋平平,文笔索然无味,却也不愿改我心志,迎合世俗,博得蜗角虚名,蝇头小利。只愿单纯写文,为悦己而不为不悦人。这样的理想听起来颇为单纯,可能是我岁数小,不懂生活与现实。可是我却觉得,现实所接受与推崇的,不一定是对的。所谓的人生赢家,也不一定值得羡慕。那些人生经验,也没必要奉为圭臬。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也说不定可以获得满意的结果。我守着我那有骨的拙作,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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